藺福華
簡介:
藺福華(Lin,Fuhua),
女 ,
51歲 ,
天津市西青區法輪功學員,原是一名中學教師,後在北京昌平區澗頭村做家教。二零零二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六年五月回到家後,因家人害怕中共株連迫害,與藺福華斷絕了關系。而她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可愛的兒子和體貼的丈夫。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她再次被海澱公安分局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在北京女子勞教所被殘酷迫害,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送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遭受更加殘酷的迫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藺福華期滿釋放,流離失所。 藺福華所在單位楊柳青第三中學領導早在四月二十五日以後就找她逼她出大法書籍,放棄修煉,七月二十日後,校領導利用各種社會關系,將她調到離家較遠的鄉下一所學校(當時三中是西青區最好的一所學校),同時藺福華也受到了來自楊柳青鎮西派出所、楊柳青十二街治保干部的騷擾。(她家住在十二街),尤其是楊柳青鎮西派出所,定期到她家“談話”。 二零零零年三月,楊柳青鎮東派出半夜讓單位領導從她家中將她騙出來,後來才知道是讓她去派出所。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近十人分別超期關押十七天、有的四十天,有的勞教一年。藺福華當時被關押十七天。 從看守所出來後,她便受到了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先是她的丈夫,他也受惡黨宣傳的毒害,聽信了謊言,對她的行為嚴密監視,甚至不讓她在家學法煉功;單位領導找她談話,不再讓她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並且要她定期“匯報思想”,寫“保證書”等等。鎮西派出所安排周圍的居民監視她與外界的聯系,並時常到她家進行騷擾。由於當時沒有從法理上認識,常人心太重,她向邪惡妥協了。寫了所謂“保證書”,但當她寫下那些字的時候,她的心都在哭泣,因為她知道那不是她的真心話。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西青區公安分局、楊柳青鎮西派出所十幾個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行闖入她的家中搜查,翻出大法書籍和一些真相數據作為抓捕她的“證據”。警察粗暴的行為,嚇住了她丈夫和孩子,不僅是她的家人,連帶她的親人們,有多少人受到的身心打擊與痛苦,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 由於當時明慧網大量曝光警察毆打法輪功學員的惡性事件,惡警們轉而采取另一種更為殘酷的方法--不許睡覺。輪流值班審問,稍一閉眼,就強行干涉,不讓她們有片刻的休息。 西青區的惡警們抓捕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幾年的時間看守所幾乎從沒間斷過關押法輪功學員。和她一同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有十三人,被沒收的私人財產包括面的車、錢財、隨身聽、錄音機、計算機和其它財物,詳細情況目前無法得知。 她被天津西青法院、天津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被關押進天津女子監獄五監區繼續遭受迫害。 在天津女子監獄,惡警們利用已經被所謂“轉化”的、且“有影響”的人不間斷的給她灌輸邪說,看所謂揭批書和揭批材料。如果主意識不強或思想稍微不清醒,她們就會連續“轟炸”,直到讓你“轉化”為止。一些學員就是因為自己思想上不是很清醒,在猶大的誘導下寫下了“三書”。 當各種邪說不起作用的時候,惡警們開始讓她勞動,因為當時她被迫害的身體已很虛弱,甚至不能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但這些在她們眼裡,都不重要,她們想的是“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給她們帶來的利益。 不久在天津女子監獄開始了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升級迫害。他們首先對施振華動手。白天讓她干活,晚上逼她坐在惡警的崗哨旁看攻擊、詆毀法輪功的胡言亂語,直到深夜。她找到監區王大隊長,問她為什麼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有什麼錯?她敷衍了她幾句,假意說是為她們好。第二天,迫害不但沒有停止,反而更加嚴重。接著開始了對監區所有不“轉化”學員的各種迫害,她們給她指派了“強力”包夾,是一個滿口污言穢語、惡習十足的慣犯和人渣,對她開口辱罵,稍有不順從便凶相畢露。在天津女子監獄,包夾和邪悟者的暴力對“轉化”法輪功學員起了作用。他們是劉旭、尹新、回穎、孫瑩,還有一些不知姓名。 惡警嚴格限制她們的活動空間:不准正常出入,不准與人說話,甚至上廁所都有嚴格規定。因為她不轉化,惡警懲罰全監室的人晚上不准休息,都要“坐板”學習,這樣全屋的人把矛頭對准了她,不堪入耳的辱罵,誹謗大法及創始人。本來一些人並不太了解法輪功,由於惡警利用這種方法制造矛盾,使一部份犯人對大法犯了罪。持續了一段時間,見她仍然不“轉化”,就改變了迫害方法:每天五點起床罰站,直站到晚上十一點,有的學員站的時間更長。學員已經被迫害的身體虛弱,但只要站立姿勢不標准,就會遭到包夾的訓斥。吃飯、洗漱要有時間限制,不准洗澡。如果再不服從,就給戴刑具。煽動全監區的人仇恨法輪功學員,認為她們是給所有人帶來危險的人,是所有犯人的“敵人”。別人不敢和她們說話,同情的話語更不行。 看到還沒有結果,她們又換了一招:白天勞動,勞動前要先打掃廁所衛生,定額生產,完不成就有更嚴厲的懲罰。晚上罰站,反省。而且,由於獄警的縱容,包夾動輒打罵、瘋狂的折磨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惡警隊長卻對此聽之任之,實際上是讓他們罪上加罪。 在各種方法對她不起作用的情況下,惡警們要把她送往四監區。當時一些“猶大”早就在五監區散布四監區是如何如何“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就是要百分之百“轉化”,誰都別想逃脫。那時天津女子監獄四監區也因為“轉化”法輪功學員“力度大”而被評為全國模范監區。 由於怕心,也由於正念不強,以為自己的生命就要走到盡頭了,沒有堅信師父、堅定大法,她稀裡胡塗的寫下了“三書”。 當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還有:徐××,此人因“轉化”法輪功學員有功而被惡黨升遷;朱培元(男)監獄某科科長,主抓天津女子監獄三、四、五監區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 二零零五年三月,她在天津女子監獄聲明“轉化”作廢,並去索要“三書”,未果。但聲明了自己的“轉化”是強制性的,不算數,並告訴獄警: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宇宙的真理;向世人講真相,沒有罪;迫害法輪大法修煉人,是邪惡的江氏集團在犯罪。 二零零六年五月七日,她被非法關押的期限到了,她回到了家。出獄後,西青區區政府人事局在江氏集團的謊言欺騙下參與了迫害,將她從教育局除名,使她失去了生活來源;鎮西派出所不斷的來人騷擾。她的丈夫認為她堅持信仰就有危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他長期經受這個流氓政府的高壓精神上的迫害,已經達到極限;同時他也接受了邪惡對法輪功制造的謊言和誣陷,提出她不放棄信仰就要和她離婚。萬般無奈下,她離開了家,流離失所,漂泊異地他鄉至今……。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藺福華同其它五名法輪功學員還有其它一些性質的勞教犯被秘密轉移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二大隊,後來二大隊成了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從北京轉移去的法輪功學員比較多。 到了那裡,因不放棄信仰,藺福華依然受到封閉式迫害。藺福華一直抵制這些邪悟人員的邪說,不懼任何威脅與恐嚇,堅決不配合寫“三書”,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期滿釋放,在那兒還關押著二零一一年剛從北京轉移去的一些法輪功學員,她們無辜的在蒙受著中共制造的不白之冤。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北京石景山模式口法輪功學員張明霞(女)、北京通州的法輪功學員閻峰(男)、在北京昌平區澗頭村做家教的法輪功學員藺福華(女)、大寶(男)四人去昌平十三陵地區清除毒害世人的展板,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昌平流村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平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如下: 1,封孝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晉源濤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 3,閆峰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4,藺福華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5,郝福寧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6,張明霞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7,張秀萍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8,朱勁松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參與非法審判的人員 審判長:楊衛東,人民陪審員:韓玉林,人民陪審員:門朝慧 二零一五年三月,藺福華們被通知下放監獄,在離開看守所之前,要讓按手印,我不配合,昌平看守所就用集體懲罰的形式,逼藺福華們配合,最後,讓四名在押人員強行按著藺福華的手,按了手印。之後,藺福華們被帶到北京天河監獄,那是北京送往全國各地服刑人員的中轉站。 二零一五年四月, 藺福華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三監區,(轉入新監獄後改名六監區)入獄後,先關進一間封閉的小屋,有兩名包夾人員看管,進去之後開始罰站,藺福華不配合,問為什麼罰站,包夾人員說,“新入監的所有人員都要罰站,這是規矩”。後來藺福華才知道,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入監後,都要關進一間封閉的小屋裡,有包夾人員被獄警事先安排好的程序來對待她們。藺福華強烈抗議他們這種體罰行為,這兩個包夾就把藺福華擠到牆角下,監控不太明顯的地方,准備動手打藺福華。這時直接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獄警喬卓菲走了進來,和藺福華談話,上報主抓迫害法輪功的監獄長李紅,說藺福華情緒過於激動,可能精神有問題,要請精神科的大夫看病。(事後才得知的)。 藺福華被強迫看精神病,並按獄警的意思開了藥一一羅拉,讓她吃藥,藺福華說自己沒有精神病,為什麼吃藥。她堅決不服藥,包夾李斌說,不吃藥就灌,幾個人摁著,不吃也得吃。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後來,獄警又把藺福華的家人叫來,說藺福華情緒不穩,需要服用調節神經的藥,因家人不了解情況,只聽獄警一面之詞,就同意簽了字。藺福華堅持說:堅決不吃!獄警只好作罷。 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綁架的北京市昌平區派出所綁架的張明霞、張秀萍、郝福寧、朱勁松、藺福華、封孝玲、閆峰、晉源濤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前後結束冤獄陸續回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早晨,西青區法輪功學員藺福華在自己租住的房內正在看計算機,突然幾個警察擅自闖入她租住的屋內,沒有任何正式手續,進屋後就翻抄東西。其中有警察孫嘉元(音),還有幾個不知名的警察,一個女警察。後來,在客廳大概有兩個警察補了一張搜查證,在補充搜查證之前,他們已經在抄東西了,抄走了大法書籍等。 藺福華說:你們這是違法行為,我自己呆在家裡,你們有甚麼證據對我抄家,而且,法輪功的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但警察仍一意孤行,還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藺福華。臨走時,拿走了藺福華所租房的鑰匙,後來在藺福華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又搜查了此屋,抄走了一些大法的護身符。 2019年9月6日,讓藺福華的家人交了2000元押金,將其取保。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坐板;
打罵;
摧殘性灌食;
不准上廁所;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剝奪睡眠;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毒打/毆打;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罰站;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強行施藥;
要求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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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02241.html#2039234558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93529.html#19918232530
天津西青區法輪功學員藺福華已失聯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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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區正在遭受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2)
“累犯”實為“屢次遭到中共迫害”
北京昌平區法院對張明霞等八人非法判刑
面對非法開庭-法輪功學員表示煉法輪功沒錯
北京張明霞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昌平區被綁架
天津教師藺福華遭六年冤獄-現無家可歸
天津法輪大法學員藺福華被迫害紀實
天津女子監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令人發指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平公安分局
西青區公安分局
天津女子監獄(凌莊子女子監獄)
:
李紅,
喬卓非
楊柳青鎮西派出所
昌平區法院
:
楊衛東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5日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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