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桂華
簡介:
黃桂華(Huang,Guihua),
女 ,
50歲 ,
湖南省常德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晚,黃桂華在湖南文理學院散步,被該校保衛科惡人非法扣留,後被綁架到常德市城東派出所。惡徒利用各種手段逼供,強行拍照、按手印、戴手銬,並搶走家中鑰匙,在黃桂華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七月五日夜一點,她又被非法關押到常德市武陵監獄第二監區第18號監房。 黃桂華、徐秋珍兩人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被綁架。黃桂華的兒子在廣州打工,知道相依為命的母親被關押兩次探監。感覺自己的人生很渺茫,據說現在自暴自棄。由於母子均不在家,惡人私自闖入翻箱倒櫃。在沒有查出任何東西的情況下,硬說黃家藏有“九評”。以此為由,企圖加重迫害。黃桂華、徐山欽、楊麗、徐和平現被關押在常德市第二看守所。 直接參與迫害:常德市曉東派出所惡警:孫斌 手機:13007409577 湖南常德法輪功學員黃桂華、高嘉悅、徐山欽被綁架,高嘉悅由特務頭子王永康訊問,唐洪元作筆錄。八月七日下午四點多王永康帶著一戴眼鏡的姓朱的年輕人將高嘉悅轉到常德市第二看守所18號監房。三名法輪功學員皆判重刑。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常德市武陵區檢察院也參與行惡,將她非法“逮捕”並以“利用××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向武陵區法院對她進行非法起訴。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點左右,常德市武陵區法院開審判黃桂華。審判長陳朝陽,武陵區檢察院公訴人程光璞在法庭上不允許大法弟子申辯。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九日黃桂華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早上六點左右,武陵區國保大隊熊斌、李波等人伙同各派出所警察到東門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敲門搜查,抄走大量真相幣、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等,並將法輪功學員熊惠珍、蔣三秀、楊碧瓊、孫傳珍、鐘世芬、黃蘭芝、范英、張么妹等人抓到各派出所非法問訊,直到中午才放人。而張愛華和黃桂華則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私闖民宅;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踐踏信仰;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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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直接參與迫害:常德市曉東派出所惡警:孫斌 手機:13007409577
責任單位及惡人:
常德市610辦公室
:
王永康
常德市看守所
常德市武陵區政保大隊
:
熊斌,
李波
湖南常德市武陵區法院
:
陳朝陽,
程光璞
武陵區人民檢察院
曉東派出所
:
孫斌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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