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學忠
簡介:
於學忠(Yu,Xuezhong),
男 ,
54歲 ,
吉林省吉林市大法弟子。身高一米八高以上,臉龐微黑,身體健康,家住吉林市船營落馬湖附近華天佳苑七號樓一單元三樓三零一室。在吉林市大潤發超市發快報,於學忠他的親人為了看他在一個月內花去1200元錢,其中大部份用於合餐費。 在飲馬河勞教所有一個內部小賣店及小食堂,是勞教所牟取暴利的賺錢機器,出賣良心的黑心店。勞教所不允許家屬從外面帶物品和食品,只允許存錢或從內部小賣店買高價物品和食品。 勞教所還規定,家屬接見合餐(家屬與關押的人一起就餐),每人要買30元的菜,從家裡帶來的水果、日用品、鞋帽、內衣等物品不讓拿,只能存錢後到勞教所自己開的賣店去買。賣店賣的多是假冒偽劣過期產品,而且價格高,一盒標准價為三元五角的牙膏要賣七元錢,一元的香皂賣到三元錢,給家屬帶來經濟負擔。 小食堂的菜價利潤更高,一些雞肉塊加一些土豆賣價為70-80元錢。勞教所利用家屬會見的機會,通過合餐從中搾取高額利潤,按人次收取合餐費,平均每人收取30元,如果同來4人,則必須買勞教所120元錢的菜飯。 二零零四年被嚴管隊惡警張新大隊長迫害的大法學員有邵長普(松原)、李文軍(絕食3個月)、李優存、崔松、金光旭(延吉)、於學忠(吉林)和其他近50名大法學員。他的迫害手段:坐板、辱罵、放污蔑大法的錄象、用刑、讓幾個監室的犯人在迫害大法學員方面相互競爭。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以保中共十八大順利召開為名,又開始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六點至十點,吉林市公安局統一行動,再度入家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搶奪錢財。 僅吉林市區就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高新區派出所惡警綁架李文軍與母親馮鳳雲,從家中搶走了電腦、全部大法書籍、現金近二千元、電瓶車充電器、光盤等。同時又綁架了高新區法輪功學員於越蘭、於學忠。 於學忠五月二十九日去李文軍家串門,被前來綁架李文軍的吉林市高新派出所惡警綁架到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因警察不認識他,於學忠不配合不報姓名,遭警察毆打,第二天要把他拉到洗腦班進一步迫害,當時他提著褲子提出要去上廁所,警察不允,然後再也沒有找到他的蹤影,看守所沒有,洗腦班也沒有。第二天(五月三十日)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來歲。 之後高新派出所警察拿著於學忠的照片詢問李文軍家屬關於於學忠的姓名和情況。在得知於學忠的姓名和他在吉林市大潤發超市發快報之後,高新派出所警察去把大潤發超市發快報的經理叫去派出所,並想讓於學忠的經理證明於學忠是精神病,企圖推卸殺人害命的責任。經理對派出所的人說於學忠工作非常好,人也好,沒有違背良心配合派出所說他有精神病。 在於學忠被迫害致死後,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所長親自拿於學忠照片去詢問有關人員,吉林市六一零書記白巖親口說於學忠已經因心梗死亡。事實上,吉林市六一零白巖及張姓處長是此次五月二十九日群體惡性綁架事件的主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坐板;
非法勞教;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人身侮辱;
踐踏信仰;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市政法委、“610”白巖等人的罪惡簿
於學忠串門 被吉林市高新派出所迫害致死
屢遭非法監禁 吉林李文軍和母親被綁架
吉林九台勞教所的部份惡人惡行
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的罪惡(三)(圖)
責任單位及惡人:
吉林市610辦公室
:
白巖
吉林市高新區高新派出所
長春市九台勞教所
:
張新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25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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