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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哲

簡介:
李迎哲
(Li,Ying?), 女 , 18歲 , 安徽省亳州市法輪功學員。

2001年2月18日,本地派出所惡警到家把李迎哲拽入警車,送到監獄,當時李迎哲15歲,關了一個多月,又拉到轉化班,李迎哲不放棄信仰,又被送到監獄,之後,被拉入勞教所轉化,李迎哲不妥協,在勞教所呆了10多天,又被送到當地轉化班(賓館)。

2001年3月2日早上6點左右,李迎哲被湯陵派出所黃山等人強行帶到北市區,說問問話,逼迫罵師父,罵大法,逼問還煉不煉法輪功。李迎哲被拘留在七裡橋(西院)一個月左右,後又被帶到所謂的轉化班(農干校)強制洗腦。在農干校期間,因不配合邪惡打太極拳,女惡警桑靈麗猛抓住李迎哲的衣服前襟,脖子上頓時幾道血跡,又把李迎哲拽到屋裡,猛一推,把頭碰在床上,用手指敲打額頭,還邪惡地譏笑說:“有本事別哭呀!”

4月初7下午,又被帶回七裡橋(西院)繼續非法關押。6月16日,被強行帶到合肥女子勞教所強制洗腦。13天後,又被帶回亳州市泰山賓館洗腦班。由於長期的精神折磨,使李迎哲的心靈遭受了極大的摧殘。2001年7月8號晚,趁包保、看管人不注意,李迎哲從泰山賓館二樓跳下,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4月22日晚,亳州市北關派出所將李迎哲帶到亳州市國內安全科處,在北關派出所兩天兩夜,惡警們不讓睡覺,還讓罰站。隨後,朱小燕、石新民、袁磊,進行身體上的折磨,精神的摧殘迫害,和人格的侮辱。

惡警們給李迎哲強行戴上銬子,用棉襖蒙上頭,騙說帶到鹿邑的一個賓館,實際是亳州市商之都旁的海晶賓館。石新民、李剛恐嚇:“不說,拿汽油澆在她身上,對外面說煉法輪功的人自焚了。”

李剛拿一個汽水瓶到樓下車裡擰出一瓶汽油,隔著棉襖砸頭。惡警石新民狠揪頭發,擰耳朵,逼李迎哲蹲下。李迎哲不蹲,惡警使勁按還不讓穿鞋和襪子。

惡警們輪班監視,不讓睡覺,還給戴背銬,還打頭部、肩部、背部;還罵說一些不三不四的流氓話。

石新民、李剛灌酒,李迎哲死不張嘴沒灌成。石新民、袁磊、李剛三人恐嚇說拉出去槍斃,袁磊拿槍對著李迎哲的後腦勺。石新民不承認自己干過的壞事,最後還說:“叫法醫給她打一針,看她說不說?”

五天五夜後又把李迎哲帶到七裡橋拘留所,非法拘留20天左右後,又帶到洗腦班迫害,20天左右後又被帶到七裡橋看守所。李迎哲絕食七、八天,最後才被釋放。

2002年11月,下午湯陵派出所李警亮等三人把李迎哲劫持到派出所,經公安局帶到看守所。李迎哲絕食抗議,十來天後,被釋放。

2003年6月,袁磊打電話騙說:“法院叫去談談話,就回來。”結果到法院之後,又被送到看守所,關押至今。2003年李迎哲被非法判刑3年。在監期間,李迎哲絕食兩次。第一次絕食,獄醫用很細的管子灌食,這次插進胃裡之後,又往裡插了一下,很難受,喘不過氣。第二次絕食是2003年底,年28李迎哲到家,走出監獄。

2004年1月19日,把女兒“保”出來時,她已瘦的不成樣子,精神狀況更不好了,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幾天裡,自己關在臥室不吃不喝。沒辦法,我們就送到精神病院看病。這些年,周邊的幾個精神病院都住過,花去幾萬元。一直不能斷藥,現在嗓子發不出聲音,還頭疼,不跟別人接觸,也不讓別人到家裡來,什麼事都做不了,孤獨的在家呆著,成了母親於成英和她爸的一塊心病,原本一個天真可愛大有前途的好孩子被迫江澤民流氓集團害成這樣。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逼迫放棄信仰洗腦/送洗腦班毒打/毆打威脅/恐嚇非法關押剝奪睡眠罰站用棉被等物捂/悶監視/跟蹤戴背銬打罵非法拘留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逼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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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15歲女學生被多次劫持迫害 惡警持槍威脅

相關單位及個人:
湯陵派出所惡警 黃山 花偉 李警亮
公安分局國內安全科 石新民 袁磊 李剛 吳憲彬
科長 王九川 朱小燕
政法委書記 徐乃亮

責任單位及惡人:
譙城區公安分局 : 吳憲彬
亳州市譙城區公安局 : 石新民袁磊朱小燕王久山
亳州市政法委陳軍(女)兼政法委書記<br>維護辦主任 孫超18256789966 辦公電話5555502。 : 李剛
湯陵派出所 : 黃山李警亮桑靈麗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1日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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