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強
簡介:
呂強(Lu,Qiang),
男 ,
四十多歲 ,
吉林省蛟河市大法弟子,蛟河市種子公司技術員。他和曲金芳於10月4日在農村散發真像數據時被蛟河市610指使蛟河市公安局的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蛟河市看守所迫害。在蛟河市看守所,呂強遭到惡警迫害。因其不配合邪惡,初冬的季節,被扒光衣服投入“小號”迫害。2005年11月29日上午8點,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對呂強、曲金芳進行非法開庭,得知開庭消息的呂強和曲金芳的家人,紛紛趕到法院,被一幫警察強行拒之門外。警察一邊攔著不讓進,一邊嚷著:“法輪功的家屬誰都不行進去旁聽。”呂強已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寒冷的天氣中,穿著單鞋在蛟河法院的大門外無奈的等候著。時間一長老人感到凍腳,便進法院大門裡暖和暖和,卻被警察無情的攆了出來。到場的還有曲金芳的丈夫和妹妹,以及呂強的妹妹等人都被剝奪旁聽權。 非法開庭結束後,一幫警察蜂擁而出,強行把來參加旁聽末果、在法院門外等候的家屬攆到一邊,連見上一面都不讓見。 法輪功學員呂強被非法關押在四平石嶺子監獄十四監區也叫教育監區迫害。被關押在這裡的大法弟子每天都被強制坐小塑料板凳,早8點至10點半,下午:1點半至3點半,晚:6點至8點(這個時間看電視坐板),不能自由行動,由刑事犯人包夾看著,互相不能說話,不能隨意動,去廁所都得由包夾犯人看著。(時間待查)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審判;
坐板;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坐小板凳;
監視/跟蹤;
關小號;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松原市公安局、前郭縣法院迫害大法弟子
吉林蛟河法院對大法弟子非法開庭 拒家屬旁聽
吉林省蛟河市610和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
責任單位及惡人:
蛟河市看守所
蛟河市公安局
蛟河市610
四平石嶺監獄
蛟河市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06年9月13日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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