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淑芳
簡介:
崔淑芳(Cui,Shufang),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石家莊市大法弟子。迫害時間待查,石家莊第二看守所以莫須有的罪名迫害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進行肉體折磨。為窒息邪惡,大法弟子不配合他們的非法鎮壓,采取拒絕配合訊問、拒絕勞動、或絕食等,結果被扣以“違犯監規”被酷刑折磨。學員劉濤不配合照相被打、並上背銬。學員陳頡、崔淑芳、張曼拒絕勞動並絕食被上背銬或“安全椅”。 同時,他們激起犯人的情緒,支使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精神折磨,慫恿她們打大法弟子,賞惡罰善。大法弟子拒絕勞動,負責女號的邪惡干警張干事(女)就下令所有的犯人同時停工,支使犯人念污蔑大法的反動文章。大法弟子以背經文的方式來制止此惡行。結果學員陳頡、張曼、崔淑芳遭犯人劈頭蓋臉的狠打。張干事不聞不問。號長視而不見。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在西焦派出所從晚六時開始持續折磨大法弟子六個多小時,惡警們分別把崔淑芳還有其他大法弟子關押在單獨的房間,兩個惡警負責打一個大法弟子,它們采用背銬、電棍電、狼牙棒(內有彈簧鋼,外帶刺的膠皮棒)、用板凳腿砸腿、臀部、用大頭針扎手指、用鋼筆挾手指縫(像電影上演的酷刑:用竹片夾手指)、用煙頭燙。 二零零零年五月,崔淑芳身體多處被電棍電焦。在六個多小時的慘無人性地折磨下,大法弟子彼此都很難辨認出對方。都被打得遍體鱗傷,口鼻變形。崔淑芳被李帥用電棍電擊並扇耳光。還對他們幾個大法弟子非法監視居住在派出所一個月,並非法罰款每人二千元。他最後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晚十點左右,西焦派出所指導員呂銀海一行人,分別將張勝利、王麗枝、范秋文、崔淑芳非法從家中帶到辦事處,說有點事談幾句話就讓回家。結果被非法扣壓四天。最後的理由是上級讓辦學習班。實則無人身自由。也無床舖、飯食等。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三日,崔淑芳因為真相資料信件,被分局李XX帶領派出所指導員呂銀海、實習警員相進鋒從單位截走(5:30),並抄了單位宿捨和家,(抄走二本大法書、煉功帶、幾篇經文和幾份有關資料),據說相進鋒甚至連兩盤舊磁帶也不放過。當晚9:30左右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當時其愛人出差在外,只有13歲的孩子在家,無人照料。次日,市分局郭XX帶相進鋒抄了單位辦公室。詢問真相資料來源,未果,即被市分局李XX、郭XX寇以莫須有的罪名,經市局批准由西焦派出所將崔淑芳非法送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崔淑芳被西焦派出所接回,繼續被非法關押又二十天,說不寫保證書就送勞教等。十二月七日開始絕食絕水,七天後被家人接回家。回家之前,據說又被仔細地抄了家,並責令其愛人看好自己的人,這就是當前的工作。在家也無人身自由,且無寧日,十二月二十六日終尋機離家出走,至今流離在外。 崔淑芳所屬單位被取消評先進資格,據說其愛人也被株連,二次晉級均果等等。
迫害類型:
監視/跟蹤;
威脅/恐嚇;
戴背銬;
非法拘留;
電擊毀容;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非法罰款;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石家莊市新華公安分局西焦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石家莊市西焦派出所、辦事處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行
石家莊第二看守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西焦派出所犯罪直接責任人: 所長:許景山(現已調至北渡派出所) 副所長:武建國(主要犯罪人之一,已遭惡報,現已被撤職,其妻已同他離婚) 副所長:翟××仍在職。其妻李維珍同樣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管理科科長,電話:7777689─663 指導員:呂銀海(主要犯罪人之一,已調至新華公安分局,仍繼續迫害法輪功) 片警:郭志平(已退休) 打手:向進峰(已回新樂老家) 打手:李帥
責任單位及惡人:
新華公安分局
:
呂俊傑
西焦派出所(西苑派出所)
:
李帥,
呂銀海,
向近峰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石家莊市新華公安分局
:
蘇明禮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0日 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