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慰軍
李鋒<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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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慰軍(Li ,Weijun),
男 ,
37歲 ,
廣東深圳市大法弟子,大學文化,河南省南樂縣人。2000年2月,李尉軍、王少娜夫婦,兩人進京上訪的途中被抓回,李尉軍被關進蛇口看守所;李尉軍曾因99年9月中旬在外煉功,被水灣派出所惡警非法拘留15天。2人於6月30日在家中再次被水灣派出所惡警綁架,李蔚軍被非法拘留50天。 李慰軍在2001年7月,因制作真相光盤、掛橫幅、放喇叭向人們講真相,被羅湖公安分局“六一零”綁架。到2003年9月,由深圳福田區法院開庭審判。 於2004年2月5日,他等十一位大法弟子進行重刑迫害,3月福田區法院下判決書,判刑期十年。兩歲半的孩子只能由沒有經濟來源的妹妹帶。 他被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在非法關押三年後。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哪裡仍待查。 廣東汕頭市委書記李鋒在深圳的任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迫害了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在此僅列出其中的一小部份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鐘冠男、祝麗華、童玲、盧啟奇、江曉文、史永平、張英夫、黎富林、鄧輝、劉培珍、王淑玲、張福英、肖安嬌、莊秋香、梁裕華、黃濡紅、韋瑞華、楊惠妹、陳愛蘭、陳少琴、馬育江、陳木順、劉海芳、周勁松、何明、陳慧蘭、馬麗芳、何金梅、田慧青、王劍華、黃希艷、汪新艷、葉鳳霞、陳恆梅、熊玉蘭、王運鳳、錢花蕊、肖峰、林新媚、何維敏、林麗霞、林星茹夫婦、熊淑萍、楊小蘭、陳麗雪、甘麗蓉、羅耀輝、郭雄兵、葉鳳霞、馮麗萍,王賢宇、李洪舟、陳法、文祖明、李樹偉、陳燈武、謝金元、蔣愛梅、李永強、宋萍、李慰軍、李捷夫、楊雲超、張新棋、王淑玲、陶晴娟、王小環、何智蘭、黃線、周克龍、饒芳春、歐陽衡湘、陳廣站、蘇晉、陳宗保、肖安嬌、孫傑豐、劉予、邱漢農、劉碧濤、李冠群、黃文彪、馮麗萍、陳桂華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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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福田區法院
福田區610
汕頭市委
:
李鋒
福田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22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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