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寬
簡介:
李子寬(Li,Zikuan),
男 ,
60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采油六廠的法輪大法弟子。李子寬由於不改變自己的信仰,而遭到了各種形式的迫害:被抄家、扣發工資獎金、監禁、綁架、強制洗腦、勞教、流離失所等。 2002年9月27日下午16時許,八九個警察,到李子寬的家,他們開始非法抄家,他們分別是慶新派出所的高洪剛、李志有、耿永靈、張連福、王鳳海,還有兩名大慶市讓區公安分局的女警。 王風海向李子寬及其家人出示了一張沒有任何公章的“搜查證”,當李子寬問到:“憑什麼搜我家?我們家沒有任何人做違法亂紀的事,我們都是做好人做好事。” 這時高洪剛說:“我們有搜查證,愛上哪告就上哪告。”於是他們開始非法抄家,無處不翻,陽台廁所,床下,被褥,衣櫃,暖氣,冰箱,沙發,電視櫃全部都是底朝天的翻,連大米袋子也沒放過,而且還用錄音機一盤一盤聽在李子寬家中的錄音帶。最後由敲門的女特務搜出了兩本大法書籍,且馬上以此為由要綁架李子寬。 過程中高洪剛一把抓住李子寬的女兒,連推帶搡並說要連她一起抓,幾下子就使李子寬女兒的胳膊上出現了紫色的抓痕,而且腿上也有磕傷。然後強行把李子寬綁架到慶新派出所,此時已近18時。當他們再次綁架李子寬上車准備送往龍鳳看守所時,已是24時30分。 幾天後,李志有竟然是要求李子寬的家人在那張“搜查證”上簽字。其家人當時就拒絕,他們見狀,又威脅到:你不簽我們也有的是辦法!隨後家人又收到慶新派出所發給家屬的通知書,讓家屬不明白的是上面竟然寫是因“傷害”而被拘留。家人便向王鳳海詢問,他說弄錯了,後來家人又問高洪剛,可他一副無賴樣的狂喊到:“咋回事用不著你們管!你馬上滾出去!”並叫保安將家人轟出門外。 李子寬先是被送到龍鳳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送到大慶市拘留所非法關押50多天,關押50多天後,又被送到讓區拘留所非法關押18天,而後又判勞教兩年,現(2003-11-22)被關押在大慶市勞教所。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抄家;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綁架/劫持;
威脅/恐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勞教人員舉報大慶勞教所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惡警張明柱
大慶勞教所王英洲等歹徒的犯罪記錄
大慶大法弟子李子寬被綁架和非法勞教的經過
大慶采油六廠不法人員伙同惡警已迫害致死兩名職工
相關單位及個人:
部分惡警電話: 應成禮:大慶勞教所任所長、書記。電話:4326808(辦),6369698(宅),13329390528(手機) 王詠湘:大慶勞教所副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警號:2306004。電話:4680996(辦),4631816(宅),13194599933(手機)。 韓青山:警號2306010,虐殺法輪功學員盧丙申的凶手之一。電話:4326508(辦),6366790(宅),13945990055(手機)。 張明柱:被稱為勞教所“四大殺手”之一,是虐殺法輪功學員何華江、盧丙申的直接凶手之一。電話:4326955(辦),6364838(宅),13836893688(手機)。 王英洲:電話:6371804(宅),13199061348(手機)。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勞教所(東風勞教所)
大慶采油六廠慶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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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剛,
李志有,
耿永靈,
張連福,
王鳳海
大慶油田責任公司采油六廠
更新日期: 2007年7月18日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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