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
簡介:
王凡(Wang,Fa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她的丈夫杜建新當時正在青島學習,被拉回公司,失去了考證機會,損失培訓費9000多元;她和胡波進京尋求上訪渠道,被原三大隊書記劉宗森,原一大隊書記×××利用和恐嚇其父母講起騙到勝利飯店(油田駐京辦事處),並配合油田公安對她們三位大法學員不分晝夜進行攻心戰,威逼他們寫保證書,之後將胡波、杜建新在大隊部監管幾十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初,為迎接所謂國慶五十周年,原公司黨辦主任張法慶、劉宗森於晚上將她從家中帶到公司鴛鴦樓招待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國慶長假過後才放出。期間,關押的房間經三道門鎖,只有吃飯和上廁所才能出門,事後又向她索要伙食費600多元。這段時間內其丈夫杜建新被帶到船上,失去正常休班權。 一九九九年十月底,經單位領導同意,她和丈夫杜建新請假回家探視父母,當天半夜,劉宗森與×××大隊長追至家中,未申明任何理由,將他倆帶回單位,要求她晚上住在單位辦公室,白天上班派人跟蹤監視,非法監管一個多月。杜建新被撤銷船員崗位,轉到物業公司環衛隊。並且在工作量相同的情況下,每月僅發300多元,相當於下崗職工的最低生活費。 二零零零年一月他們夫妻向公司黨辦交了一份聲明,表示過去在高壓威逼下所作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作廢。當天二人再次被非法監管。在張法慶、李文水、劉宗森等人的指使下,她被非法關在原挖泥隊,住在一個廢棄的破板房內,雪花從房縫落到地面上許久不化,此時王凡已懷有身孕,但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非法虐待關押,王凡絕食抗議近四天,黨委才將監住地點移到招待所一個沒有暖氣的屋子裡,白天派人送到環衛隊,晚上送到招待所,一直持續到二零零零年五月份。 二零零零年底,原物業公司黨委書記李國林恐嚇她們夫妻要將他們送至洗腦班,並要交5000元的“學習費”。兩人被迫離家出走一個多月後返回公司。 二零零一年二月,李國林伙同龍口市610惡人將她丈夫杜建新強行送往淄博王村勞教所近20天,爾後又非法關押龍口市下丁家洗腦班2個月;並到王凡父母家中,向其父母表示不送王凡去洗腦班,將其連夜帶回公司王凡家中。結果轉天張法慶等人即派保衛科數人來到王凡家,踹斷臥室門鎖,一女警從王凡懷中搶走嚇得哇哇大哭的孩子,兩男警強行將王凡拖出家門,按在車上,將母子二人綁架到洗腦班,對還在哺乳期的婦嬰進行非法關押。 邪惡之徒對王凡實行了晝夜輪番灌輸,三天不許睡覺,使其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接受邪悟。幾天後,李國林便要求將剛九個多月的孩子送到爺爺奶奶家,並派車讓杜建新把孩子送走,給還在哺乳期的孩子強行斷奶,使孩子整夜啼哭。王凡被關在洗腦班近3個月才放回。在公司黨委的支持下,李國林還將胡波、徐世柏、站福芝、呂預勝、李桂珍先後送到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李國林再次找到杜建新要求去洗腦班表演文藝節目。因有以前被騙的教訓,二人再次被迫離家出走,後來王凡在外地散發大法真像數據被邪惡非法判刑三年半。時至今日(2005-7-12),公司黨委仍然不給王凡安排合理的工作和待遇。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王凡被天津市河西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在獄中王凡是被嚴重迫害的學員之一。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王凡出獄,回到廣饒縣稻莊鎮馬樓村公婆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東營市廣饒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稻莊鎮派出所將王凡綁架到勝采洗腦班。王凡在洗腦班絕食反迫害,遭到勝利油田“六一零”惡人的毒打。迫害五個多月後,十二月二十五日王凡被海濱分局劫持至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勞教所惡警用長期罰站的酷刑多次折磨她,最長一次達十七個晝夜,致使王凡身體受到嚴重損傷。兩腳至兩腿全都浮腫,心髒嚴重受損,便秘、頸椎酸痛、腳趾麻木,全身各個部位極度疲勞。即使這樣王凡仍被強迫做超負荷奴工,每天工作十七、八個小時,甚至通宵勞作。有目擊者曾看到王凡戴著手銬,被幾個惡警拖去灌食。非法勞教到期後,王凡又被勞教所惡警非法延期勞教三年。
迫害類型:
調換工作、職務;
監視/跟蹤;
威脅/恐嚇;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剝奪假;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洗腦/送洗腦班;
私闖民宅;
綁架/劫持;
剝奪睡眠;
迫害親屬;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毒打/毆打;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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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廣饒縣公安局
天津市河西區法院
山東勝利油田610
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
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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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法慶,
劉宗森,
李國林,
李文水
廣饒縣稻莊鎮派出所
海濱分局
更新日期: 2011年3月6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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