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慧
簡介:
張永慧(Zhang,Yonghui),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大法弟子。大法學員張永慧為證實大法,多次進京上訪,被橋東公安局長閆志有、副局長馬富威、工業街派出所所長孫小平等不法分子非法關押拘留,被非法送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又轉押保定高陽勞教所進行殘酷的非人折磨達3年之久。 99年11月27日,她和哥哥與其他同修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綁架到天安門分局派出所,遭到惡警用“蘇秦背劍”式銬刑進行迫害,後轉押駐京辦。她被工業街派出所不法警察押回,送十三裡拘留所非法關押。99年12月中旬,她被工業街派出所惡警敲詐錢財後才放回。 2000年2月中旬,她又被工業街派出所綁架,所長孫小平將她非法關押在宣化看守所。因她不背監規,被看守所副所長孫××暴力毒打,並砸背銬、戴腳鐐迫害。她絕食抗議非法迫害30天後才放回。回家後不斷遭工業街辦事處、工業街派出所不法人員的監控、騷擾,又遭邪惡多次綁架。 2000年7月29日,閻志有和副局長馬福維、市委書記楊德慶直接操縱五一路派出所李迎賓與花園街派出所公安,將郭香榮與方秀珍、張仲麗、王麗華、張永慧5位法輪功學員直接送唐山開平勞教所,遭受惡人惡警長期的精神上強制洗腦、肉體上野蠻摧殘,在殘酷迫害下被逼違心的放棄修煉才放回。唐山收下後見王麗華生命垂危,將其放回。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戴背銬;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監視/跟蹤;
騷擾;
綁架/劫持;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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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五一路派出所
:
李迎賓
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高陽勞教所
懷來縣東花園派出所
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
:
閻志有,
馬福維
十三裡拘留所
張家口市委
:
楊德慶
花園街派出所
天安門分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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