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芳
簡介:
劉金芳(Liu,Jinfang),
女 ,
年齡未知 ,
河南省周口市淮陽縣朱集鎮楊莊行政村法輪功學員。河南省商水縣公安局(項城國保惡徒們)惡警為逼劉金芳供出與誰來往,在蓮花賓館密設公堂,長時間用皮帶抽打,結果大便拉在褲子裡,皮開肉綻的身上到處是血是屎。如此毒打並沒有使劉屈服。惡警又用牙簽釘十指,十個指頭被釘空,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數次昏死,都被冷水潑醒。如此酷刑就是劉國慶授意下干的。 2000年農歷2月24日中午,派出所兩名惡警將劉金芳騙至派出所非法拘留,聲稱不拿5000元錢就不放人。劉的丈夫體弱多病,拿著借到的700元錢去要人。惡警聽說拿錢來了,都很高興,但聽說只拿了700元,便立即變了臉。惡警雷沖把劉的丈夫推到樓下,並恐嚇說:“再不趕快把錢湊齊拿來,就將你妻子判刑、勞教。”第二天劉的丈夫東挪西借才湊夠1000元,到派出所好說歹說才允許放人。劉金芳說開個收據吧,惡警楊建亮說:“政策變了,要開收據再交3000元。” 2001年元月30日,朱集鄉派出所王萬中欲將劉金芳騙到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迫害,被劉金芳識破,機警走脫。為了不讓惡人抓走,劉金芳只好丟下3歲的女兒被迫流離失所。劉出走後縣局的惡警任偉、趙敏、陳家昌伙同王萬中等10余人經常到劉的家中進行威脅,非法抄家。又到幾百裡外劉的親戚家騷擾,致使劉的姐姐被當地的邪惡警察抓去非法關押9天,被勒索1000多元才被放出。 2001年10月15日,大法弟子張雙利、孫高原、張繼濤、王大鵬、韋素英、劉金芳在資料點做工作時被惡警綁架。 2003年4月17日,河南項城市法院將他們非法判1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看守所教導員劉洪慶威脅說:“到期了,如繼續煉,××黨要從肉體上消滅你們。” 2003年11月7日前後,河南項城市拘留所獄警駱秀榮和國保大隊幾個男惡警在蓮花賓館私設公堂,對大法女學員劉金芳酷刑逼供。為逼劉金芳供出與誰來往,他們用皮帶裹上鐵絲長時間輪番抽打劉金芳,把劉金芳整個上身打得稀巴爛,皮帶都打斷了,還不停手。劉金芳哀求解手後再打,遭到拒絕,結果大便拉在褲子裡,皮開肉綻的身上到處是血是屎。如此毒打並沒有使劉屈服,惡警又用牙簽釘十指,劉金芳十個指頭被釘上,昏死數次,都被用冷水潑醒再打。 孫高原、張繼濤、王大鵬、韋素英、劉金芳、張雙利六名大法弟子,都曾因修大法受益,深知大法的殊勝美好,要盡一個弟子的責任,為大法洗千古奇冤。幾個人在一起印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特務綁架,每人被判刑十五年。直到今天(2007年8月7日),六名大法弟子還在新鄉監獄遭受著漫長刑期的熬煎。 惡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本來就毫無法律依據,強加在大法弟子頭上的所謂罪名,一概都是“莫須有”的。惡人對六名大法弟子的判決就根本沒有講過什麼法律,隨心所欲。判多少年,是由“六一零”內定、經項城市委書記王曉然同意的。對善良無辜的大法弟子判如此重刑,周口市委統戰部部長王克非起重要作用。法院的所謂開庭審判,純屬裝腔作勢,走走過場而已。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十指插鋼針或牙簽;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
燒燙;
不准上廁所;
勒索錢財;
迫害親屬;
騷擾;
威脅/恐嚇;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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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政保股惡警總指揮:周慶武、馬哲峰 打手:姜維儉、魏建華、張XX、劉XX、靳XX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淮陽縣朱集鄉派出所
:
王萬中
項城市委
:
王曉然
項城市公安局
:
劉國慶
淮陽縣公安局
:
陳家昌
淮陽縣朱集派出所
:
雷沖
新鄉女子監獄
項城市看守所
:
劉洪慶,
駱秀榮
周口市國安大隊
:
趙敏
淮陽縣610
:
任偉
項城市法院
周口市委
:
王克非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22日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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