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有香
簡介:
侯有香(Hou,Youxiang),
女 ,
41歲 ,
金昌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一月上旬侯有香上北京護法,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大年三十日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侯有香散發真相資料時被金昌市國安特務發現,在當日夜十二點後從家中被綁架。當時抄家時被抄大法書。在國安局地下室被非法審訊三十六個小時,期間雙手一直銬著手銬。參與迫害者有徐斌、胡晶晶(音)等人。後被非法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家。中途曾被公安分局孟家賢以“取保候審”為借口,騙去她的家人兩千元(後力爭要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來兩名警察從家中把侯有香騙到濱河路派出所後非法送入金昌看守所迫害,絕食三天後又把侯有香和幾名同修轉到戒毒所強行灌食迫害。參與者:所長劉興國,獄警蔡建軍等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侯有香被非法勞教兩年,當時是公安分局孟家賢、李新華等人把侯有香非法押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第一勞教所七大隊一中隊(嚴管隊)被迫害期間,她被強迫超負荷奴役生產,整天被隨意打罵,九天九夜不讓睡覺,惡警谷艷玲指使犯人猛打她的頭部、用針扎、皮鞋碾手、全身腳踢拳打、吊背銬、強迫看“天安門自焚”栽贓案電視片。每周強迫寫“思想匯報”,惡警谷艷玲強迫侯有香們寫上“堅決與法輪功徹底決裂”等等惡毒言辭,每月要考核,大隊長戴文琴、戴文琴的哥、靳雪芬等整個“教育”科系統都參與了這種惡行。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日侯有香被釋放回家。回來後,寶林裡派出所干警謝小峰、陶永前和居委會的一些人幾次到上門騷擾,迫使她簽字,遭到她拒絕後又到她丈夫單位恐嚇,騙她丈夫簽字。碰到所謂的特殊時段謝、陶都要來騷擾。 二零零二農歷八月二十一日,寶林裡派出所干警謝小峰、陶永前和寶林裡派出所的所長又綁架侯有香到當地戒毒所再次迫害。十月下旬才放回家。此次是金川區公安分局的李新華主謀的。 二零一六年五月,甘肅省金昌市大法弟子侯有香多次遭金川區桂林路派出所上門騷擾。 二零一七年六月底寶林裡社區的人員帶著派出所的警察一行闖到法輪功學員候有香家騷擾,他們沒有穿警服,沒出示證件。理由是要查對信息,而切態度很不好,被候有香拒絕門外。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誘騙/利誘;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審訊;
手銬/腳鐐 ;
勒索錢財;
摧殘性灌食 ;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逼迫放棄信仰;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吊背銬 ;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騷擾;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法輪功學員遭騷擾近況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28257.html#1651122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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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金昌市被勞教弟子名單(部份)
責任單位及惡人:
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
載文琴,
靳雪芬,
戴某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
:
徐斌,
胡晶晶
金川區公安分局
:
李新華 ,
孟家賢
寧遠派出所
:
劉興國
濱河路派出所
:
趙多鵬,
馬永國
金昌市戒煙所
:
蔡建軍
寶林裡派出所
:
陶永前,
謝小峰
金川區桂林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3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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