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艷秋
簡介:
秦艷秋(Qin,Yanqiu),
女 ,
64歲 ,
江蘇省蘇州法輪功學員,太倉市郵政局退休職工。她的丈夫石澤惠,原太倉健雄學院教師,也是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突然迫害法輪功後,夫妻被非法關押,均被開除公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被太倉市公安局分別非法拘押十個月和兩個月,秦艷秋的父親遭受突如其來的打擊,病重故世,臨終都未見到自己的女兒。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秦艷秋被非法拘禁在太倉精神病醫院162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至二月四日,秦艷秋被非法拘禁在太倉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至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拘禁在太倉城廂鎮派出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三日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拘禁在句東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三年三月,秦艷秋被太倉市公安局“六一零”非法關進精神病院,,不但要郵電局負擔五千元的醫藥費及住院費,還要其本人負擔部分醫藥費,而後郵電局又將秦開除,斷了其生活來源。在遭受十個月的非人折磨後,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被太倉市“六一零”綁架至江蘇省句東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含非法延期)。 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六日被非法拘禁在太倉市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七月至八月被綁架至太倉“610”在青草湖度假村的洗腦班。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秦艷秋被城中派出所副所長沈文彪帶著二個聯防隊員秘密綁架,強制戴上手銬,且未依法通知家屬,秦艷秋“被失蹤”四天後,家屬才知秦艷秋被關押在太倉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七日,對秦艷秋非法開庭。當庭法官劉良凱以秦艷秋有兩本《明慧周刊》、兩份《明慧周報》、五張“法輪大法好”卡片,對秦艷秋非法審判,並一再阻攔秦艷秋自我辯護,第二次開庭前後不足十分鐘就宣判四年勞改。 句東勞教所三中隊獄警蔣冬梅白天夜晚罰法輪功學員站、蹲,不許睡覺、不許坐、不許說話。尤其到了晚上,蔣冬梅狠毒地讓法輪功學員兩個人背對背地罰站在一塊磁磚上,不給大小便,冷了不許加衣服,有的一直站11天11夜。法輪功學員秦艷秋一直被罰蹲、站了18天18夜,直到小便失禁,臉色蠟黃,生命垂危,蔣冬梅才停止對她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九月石澤慧在發真相資料中又遭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江蘇無錫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九年十月出獄。 二零零九年石澤惠及秦艷秋夫婦分別從監獄回來,太倉當地的邪黨匪徒即嚴密監控,夫婦倆一直沒有工作,二零一零年在上海舉辦“世博”期間,邪黨太倉“六一零”謊詐以“給石澤惠介紹工作”為由,找其“談話”,實質是實施監控。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下午,石澤惠和另一位太倉市法輪功學員鄧明明(女,五十多歲)被太倉“六一零”及城廂鎮派出所合謀綁架。中共惡黨十幾年來對法輪功學員施加文革式的恐怖迫害,石澤惠和鄧明明屢遭冤獄,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拘留,強制洗腦,非法判刑。被非法關押的時間遠超過擁有自由的時間。 二零一一年五月,秦艷秋又遭太倉市“六一零”國保大隊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一次,秦艷秋的侄女不讓惡警非法抄家,要他們出示證件,並說:“我們老師說過不出示證件、沒有搜查證是非法的。”惡警胡丹(女)蠻橫的說:“你小孩懂什麼?特殊情況可以不要。”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九日被非法拘留八天。 二零一七年一月底,秦艷秋女士的丈夫石澤惠在南通市如東縣被綁架,次日太倉中共人員對石澤惠非法抄家,積極配合如東共同構陷。三月十六日,石先生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左右,秦艷秋被太倉“610”國保警察綁架,十一月初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江蘇省蘇州市太倉縣法院非法開庭,構陷當地法輪功學員秦艷秋和董美英。但是法官、陪審員、公訴人都是張家港市檢察院和張家港市法院的人。 四位律師和近十位家屬上午十點前進入法庭。當被迫害的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帶入法庭後,律師提出:把我當事人的刑具即腳鐐、手銬摘除,遭到法官錢璐的強烈反對。錢璐說:我們內部收到了關於安全的文件。律師當即指出內部文件不是法律,並再三提出摘除當事人的刑具。 法官一概不聽。律師們據理力爭。法官還三番五次地無理阻止律師們發言,駁回律師對公訴人誣陷證詞的反駁。最後律師提出我們申請回避。庭審再也無法繼續,只好草草收場。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蘇州市張家港法院對秦艷秋、董美英、陳永林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秦艷秋祥和的向法庭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及身心受益的幸福,並堅定的表示會永遠感恩法輪大法,永遠修煉下去。 四位律師為三位法輪功學員作了有力的辯護,有理有據,言辭明了的闡述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是普世價值,並澄清了對法輪功的誣陷是江澤民信口雌黃的個人行為,是違背憲法,違背法律的。對三位法輪功學員(秦艷秋、董美英、陳永林)的指控是違憲違法的,應予以否定的。面對正義律師的辯護,公訴人目瞪口呆,無言以對。最後法官匆匆宣布休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下午一點半在張家港法庭非法宣判,當天下午法輪功學員家屬在張家港法庭門口被拒絕進庭旁聽。秦艷秋、董美英被非法判刑四年;陳永林遭誣判三年半,緩刑。秦艷秋、董美英均已上訴。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秦艷秋善意地告訴鄉親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這九個字會身體健康,因為其中一人年紀較大,就把這幾個字寫在了紙上,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誣告。太倉高新區派出所根據這張紙條綁架了秦艷秋,被惡警國保大隊長李佳帶兩人闖入家中綁架抄家,在沒有得到繼續迫害的所謂“證據”後,又非法拘留了她。現在64歲的秦艷秋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江蘇太倉的秦艷秋被綁架到蘇州第四看守所已經1個半月,據說已經被非法批捕,但家人至今未收到任何消息。聽說是外地的張家港檢察院而不是當地蘇州的檢察院下的命令。 秦艷秋女士因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人惡告,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被闖入家中的太倉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七天後被非法批捕,之後她被太倉政法委、太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蘇州市張家港市檢察院合謀構陷到張家港市法院。 近日獲悉,張家港市法院欲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對秦艷秋進行非法庭審。據悉,庭審本應公開開庭,但法院不通知秦艷秋的家人,並不許她家人旁聽。 江蘇太倉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秦艷秋就因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被闖入家中的太倉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她被張家港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秦艷秋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曾被太倉法院、張家港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勞教一年半,關精神病院半年。 秦艷秋於一九六一年十月出生,她是太倉市郵政局退休職工。她曾身患多種疾病,每年要花單位醫藥費近萬元。她的丈夫石澤惠也多病纏身,夫婦倆因為看病,幾乎沒有積蓄。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二日,秦艷秋開始法輪功,很快她一身的病不治自愈。石澤惠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的並也很快全都好了。石澤惠夫婦非常感恩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 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石澤惠、秦艷秋夫婦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秦艷秋曾被綁架至少八次,其中被非法勞教三年,兩度被非法判刑累計共八年,她還曾被強行關入精神病院六個月。石澤惠至少曾被綁架七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兩次遭非法判刑,刑期累計八年半。石澤惠二零一四年在蘇州監獄被迫害致肝癌,還有腎膿腫、肺膿腫,幾乎整個內髒都被蘇州監獄惡徒用膝蓋頂壞了,當時醫生曾斷言他的生命只有三個月到一年。 秦艷秋女士因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人惡告,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被闖入家中的太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佳帶兩人闖入家中綁架,七天後被非法批捕,之後她被太倉政法委、太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蘇州市張家港市檢察院合謀構陷到張家港市法院。 張家港市法院於十一月底對秦艷秋進行非法庭審,沒有通知秦艷秋的家人,並不許她家人旁聽。經多方打聽得知,家人才得知已被張家港法院非法開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送入精神病院;
罰站;
罰蹲;
不准上廁所;
迫害親屬;
手銬/腳鐐 ;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提審;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判刑;
剝奪睡眠 ;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不給穿衣服;
謊詐;
監視/跟蹤;
騷擾;
非法批捕;
非法審判;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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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蘇太倉市秦艷秋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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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太倉市石澤惠、秦艷秋夫婦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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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單位
邪黨太倉市委電話 0512-53522679
太倉市政府 0512-53524319
太倉市政法委 0512-53890266 051253575599
張家港檢察院 0512-53570800 0512-55370763
張家港法院 0512-56967298 0512-58680988 0512-56967158
參與迫害的單位:
太倉市邪黨委:0512-53522679
太倉市政府:0512-53524319、051253522940
太倉政法委:0512-53890266、0512-53575599
太倉公安局:0512-33055548、0512-33056751
太倉督察大隊051233055543
太倉紀委:0512-53512572
太倉信訪局:0512-53526043
太倉高新區派出所:0512-53561516
蘇州市第四看守所:0512-67517475
張家港檢察院:0512-55370800、0512-55370763
迫害機構電話:
太倉高新區派出所 0512-53561516
太倉政法委:0512-53890266 0512-53575599
太倉市委 0512-53522679
太倉市政府 0512-53524319 0512-53522940
太倉督察大隊 0512-33055543
太倉公安局0512-33055548 0512-33056751
蘇州第四看守所:0512-67517475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康陽路390號
教導員:王玲
所長:董海霞
副所長:鄭順蘭
太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0512-53512572
太倉公安局電話;0512-33055548/0512-33056751
太倉司法局:0512-53522624
行政執法電話:0512-53583112
太倉法院電話:0512-53522680太倉政府:0512-53524319太倉市委:0512-5352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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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人民東路106號
郵編:215600電話:0512- 58672000
檢察長錢根源
副檢察長陸建中、董啟海、李維兵、丁建勤
張家港市檢察院 承辦檢察官 熊健
張家港市法院:
地址:張家港市人民東路100號,郵編215600,電話:0512-58111276
院長:徐建東
副院長:李清泉,陸建忠,顧海斌,余愛華,錢平
法官:花岳亮
承辦法官 錢璐
江蘇省太倉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 展惠忠
郵編:215400,住宅電話:0520-3533823,單位電話:0520-3523112 轉政保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太倉市公安局
:
胡丹
江蘇省女子勞教所(句東勞教所)
:
蔣冬梅
鎮江句東女子勞教所
無錫監獄
城中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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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彪
太倉市法院
:
劉良凱
太倉市看守所
太倉市“六一零”
太倉市郵政局
蘇州市第四看守所
張家港市法院
:
錢璐
張家港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8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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