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貴雲(桂雲)
簡介:
宋貴雲(桂雲)(Song,Guiyun(guiyun)),
女 ,
六十多歲 ,
遼寧省阜新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宋桂雲到北京反映自己學功所受益處的事實,被非法送進沈陽馬三家教養院,五次被無理拘留。在非法勞教期間,受盡酷刑折磨。宋桂雲在女一所被罰蹲時,每天二十四小時一個姿勢,不讓動,長達一個月之久,最終造成了骨質增生,走路一蹶一拐的,有時疼痛難忍。即使這樣,惡警們也不放過她,雖然她已六十多歲,同樣要下樓做操,如不從便,就由叛徒強行拖走。 回家後,東所警察高飛經常到她家騷擾,並指使人非法監視她。一到所謂的“敏感日”,阜新縣公安局政經保科王守江等人就到她家騷擾,干擾全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零零四年四月又被綁架非法關入阜新縣看守所。 連續三次被惡警綁架,在大北監獄非法關押三年,近七年的獄中生活,外加迫害,使她腰部嚴重受傷,走路時,本來挺正常的走著,突然間,腿不好使,就栽跟頭,大腿一直到腳疼痛麻木,時常半夜疼醒,翻來覆去,有時疼得半夜在被窩裡跪著。兩只手裂了很多小口子,經常疼痛難忍。上下樓梯時,不准把樓梯扶手,空手上下,對她這樣的身體太難了,就得有人攙扶,就是這樣的身體,教養院也強迫她勞動。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用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擊、關小號、強行灌食和注射藥物,強迫罰蹲、罰 “燕兒飛”,強制洗腦。剝奪睡覺權利,電擊,銬吊受害人,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斷,兩腿變殘。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田莉、李曉艷、潘琦、韓艷文、李黎明、宋彩紅、李冬青、阜新宋桂雲。迫害法輪功學員董曉艷、方彩霞、魏洪波、王霞、邢飛、吳艷秋、李波、何輝、揚鳳英、周海艷、張靜、劉麗娟。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向當地民眾講真相,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七個月。在送往監獄時,因肢體活動受限、無法站立等各種嚴重身體症狀,監獄拒收。但新地看守所仍不放棄送監的企圖,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仍不放人。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雲女士前往阜蒙縣扎蘭講真相,被警察包永光、史慶偉綁架到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現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大北監獄。家人事先根本不知何時從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送走的,去監獄探望後得知,宋桂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獄中遭強行轉化迫害,不讓睡覺,不讓穿鞋,經常被打嘴巴子。。 宋桂雲結束四年冤獄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騷擾;
非法勞教;
長時間吊拷;
摧殘性灌食;
電刑;
罰蹲;
剝奪睡眠;
關小號;
毒打/毆打;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1)-393334.html#1991422231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46004.html#174222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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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勞教所殘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三年多來我在馬三家集中營遭受的摧殘(下)
相關單位及個人:
阜蒙縣扎蘭派出所辦公電話:0418--8335110 所長:王若飛
警察包永光、史慶偉
遼寧省阜新市政法委書記劉寶興
遼寧省阜新市“六一零”欒利民
遼寧省阜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劉思偉
遼寧省阜新市新地看守所所長李儉學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沈陽大北監獄(沈陽監獄城二監獄)
阜新市公安局
:
王守江
阜新市看守所
:
孫麗然,
李儉學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1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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