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鳳琴
簡介:
龐鳳琴(Pang,Fengqin),
女 ,
60歲 ,
大法弟子大專文化,家住建明小區。一九九九年,龐鳳琴因依法進京上訪兩次被裕東派出所非法關押20天,並兩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元旦,龐鳳琴又被非法關押到顯像管廠醫院15天,派出所指使其單位從工資中強行扣罰一千元且沒有任何手續。 二零零零年二月,龐鳳琴在河北劇場准備煉功被非法抓捕,拘留三十天,審訊期間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吊銬,並被強行脫去棉衣、光腳在室外凍,龐鳳琴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也是沒有任何手續,惡人從龐鳳琴工資中強行扣罰三千千元,後被保外就醫。 為了抓補大法弟子寇立榮(女,三十歲,原華藥小學教師),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晚十一點勞教所四大隊大隊長尚長明、科長陳建國、犯人周六、一中隊中隊長王淑敏伙同河東派出所等人非法闖入大法弟子龐鳳琴家,將龐鳳琴綁架到建明三居委會辦公室內,不由分說銬起來,然後就打耳光、電棍電、毒打辱罵……整整五個小時。當時龐鳳琴臉被打腫,兩腿被踹得青一塊紫一塊。龐鳳琴的兒子、女兒(均未修煉)也被惡警用電棍毒打。她女兒脖子、鎖骨處留下了電擊傷痕,胳膊手腕都被扭得青腫。最後他們一無所獲才離開。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早上六點左右,有人聲稱遠房親戚要求開門。龐鳳琴家屬拒絕,他們卻叫來建明小區的居委會的人。以具搜查證為由,在十點鐘左右,用工具強行將龐鳳琴家防盜門撬開闖入,大肆翻找與大法有關的物品、資料,並且進行拍照。龐鳳琴質問他們為什麼這樣做,他們回答:“我們公安就這樣,老百姓看見又怎麼樣?!” 搜查完畢後,將龐鳳琴非法逮捕,又強行將她家的錄放機、錄音機、快譯通記事本搶走。後來得知此次綁架、搶劫是裕華區分局二十裡舖派出所所為(龐鳳琴住處屬河東派出所管轄范圍)。二十裡舖派出所警察戴福振、李華強二人也參與此一非法行動。 龐鳳琴在二十裡舖派出所絕食抗議非法抓捕,直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警方仍禁止家屬探視。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龐鳳琴被帶走,之後非法關押在蓄電池廠招待所裡十八天,其中被鎖在鐵椅子上十二天不讓睡覺,腿、腳都腫了,後她又被送回勞教所強行洗腦。二零零一年還被抄家兩次。 石家莊迫害大法弟子近一個時期極其瘋狂。在四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銀龍小區大法弟子劉振芬、趙玉西、寇立榮,從家中抓走直接勞教,勞教理由是今年三月一日,七名大法弟子集體學法,當時被市局三十多名警察非法抓走了六名大法弟子,有四人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後,由於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惡,絕食抗議,被放回家,四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又將人抓去非法勞教。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7點,石家莊市長安區談固派出所片警張翠輝到建明小區法輪功學員李榮琴、葛彥文、王芳芝、白玉台、龐鳳琴家進行照像騷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誘騙/利誘;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剝奪睡眠;
長時間吊拷;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電擊;
坐/鎖在鐵椅子上;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親屬;
抄家;
打罵;
私闖民宅;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信息-449481.html#229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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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大法弟子寇立榮又被非法投入勞教所
石家莊消息:謀殺大法弟子劉書松的警察再次犯罪
石家莊消息
石家莊市裕東派出所、辦事處違法犯罪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裕東派出所(東環派出所)
石家莊勞教所
:
尚長明,
王淑敏
河東派出所
正定縣二十裡舖派出所
:
戴福振,
李華強
石家莊裕華區二十裡舖派出所
談固派出所
:
張翠輝
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
:
陳建國
更新日期: 2022年9月22日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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