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心
簡介:
田心(Tian,Xin),
女 ,
41歲 ,
內蒙古通遼大法弟子,原教印廠職工。她受到下列部門的迫害、騷擾:通遼市公安局,通遼市科區公安分局,通遼市看守所(河西看守所),永清街道辦事處,東方社區居委會,清真派出所,永清派出所,興安盟扎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 田心是田福金的二女兒,她們全家六口均遭迫害、勞教,多次被抓,剛剛釋放又被帶走,一個出來,另一個又進去。610警察邵軍、王波、包吉日木圖等人,經常破門而入,污言穢語,大呼小叫。 田心帶著未滿六歲的兒子郭思源相依為命(丈夫已與她離婚)。在孩子不滿三周歲的時候,田心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關押三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李鳳琴將田心叫到居委會伙同市委宣傳部的范部長等人對她進行偽善的“轉化”沒達到目的。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田心與妹妹田苗再次進京上訪,被通遼科區公安局邵軍和照斯勒圖去北京帶回,關進河西看守所。幾天後妹妹田苗也被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月左右,田心的大姐在夜市賣服裝時被科區國保大隊警察照斯勒圖等欺騙綁架,也送到了河西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田心被非法勞教兩年於興安盟扎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遭受精神上的洗腦“轉化”和過度無休止的奴役迫害,干的農活兒有:翻地,鏟地,擼蓖麻籽,劈苞米,打苞米,起羊糞,拔綠豆(要連根拔的,沒點力氣根本拔不動,哈著腰拔,拔不動,後來就跪在地上一邊爬一邊拔),割黃豆,用鐮刀割桿,冬天鏟雪等等。 當時勞教所大隊長郭大隊,副大隊賈梅,干事武紅霞,中隊長羅進芳,馬雲虹,娜仁花,王某,周某,楊傑。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田心回到家中。 一天晚上,清真派出所警察仁民到田心家敲門,田心說太晚了,自己一單身女子不便進門,仁民到鄰居家隔著牆說警察怕什麼,田心說現在的警察不可靠呀,仁民叫她明日到派出所去一趟然後離開。 二零零四年清真派出所趙警員帶一名聯防員到田心家敲門,進門後直奔廚房監視田心,看沒什麼可疑跡象就離開三分鐘後再敲門看動靜。 二零零三年田心的父親田福金去保安沼看女兒田苗被惡警綁架,通遼市國保大隊邵軍,王波,包吉日木圖永清派出所賈爽,耿爽,趙娟等二十多人到田心母親家,當時田心的爺爺已九十多歲也在場,田心大聲斥責邵軍等人,被惡警拖出房間。當時田心赤著腳,被反銬雙臂,關在派出所鐵籠裡數小時,夜裡十二點前才放回。田福金被非法勞教三年於五原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大姐田芳被綁架抄家。二零零四年七月田心的母親被綁架,夜裡十二點左右,邵軍,王波和永清派出所史凱傑,許靜等二十余人參與抄家。當時田心的兒子才六歲,從夢中驚醒哭喊姥姥。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田心剛上班(在永清派出所做勤雜員),一個聯防員就告訴她去民警劉麗那裡要發工資。劉麗又說指導員叫田心去一下。指導員又說,局長找她有事。指導員搜去了她的鑰匙和mp3,並叫兩個片警看住她,之後開車把田心帶到當時租的小平房(她的家被拆遷了,暫時沒有房子)。 永清派出所的所長史凱傑,副所長李明,劉麗、小齊(打工的)將田帶到車裡,到田心租的房子,這時還有通遼市科區公安局一行十人左右,其中有邵軍,王波等人,這些人民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拿著鑰匙,不讓主人進屋,就闖入民宅開始抄家,還拿著錄像機錄像,抄完家後,把田心帶回屋裡,強迫給田心與被抄的物品錄像照像。被抄物品有私人用筆記本電腦一台,三台打印機,一台外掛刻錄機,這些物品價值至少六千元,還有一千元現金也被搶走。田心兩年後回家發現他們連做飯的蒸鍋寫字的炕桌也抄了去。 田心被綁架到科爾沁區公安分局。永清派出所的警察看著她,將她銬在椅子上,上廁所都是抬著椅子去的。此次參與迫害的警察有邵軍、王波 、胡局長,史凱傑、李明、宋輝,劉麗、小齊,才興剛等。 大約下午了,田心被送到河西看守所。田心絕食抗議。這期間惡警來提審,有王波、邵軍、胡局長,王波冷嘲熱諷,邵軍和胡局長讓她簽“轉化書”,田心拒絕。檢察院也派人去過。 七天左右,她遭到第一次灌食,由獄醫馬文斌指揮,兩名女性強行把胃管插入田心的鼻孔灌食。第二次插管灌食之後,田心的口腔全部潰瘍,出血,也常干嘔。獄醫馬文斌叫醫生灌食時,加進些瀉藥等等。造成田心腹痛,然後過幾天又給她灌止瀉藥,加灌濃鹽水。後來又給田心打點滴,打的血管都找不到了。 惡警包烏雲對田心野蠻剪頭發,在看守所時,有一天,包烏雲沖進監捨用一把大剪刀給在押人員強行剪頭發,按住一個就剪,轉身看到田心正在地上坐著,就沖過去一剪刀下去,剪的亂七八糟。然後就走了。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四天後,科區公安局鄒玲等四人將田心接出送到呼市女子勞教所。威脅說,等會到沒人的地方打你。田心被送走那天,沒有通知家人,過了幾天,家人去給送衣物,才得知她已被送去勞教了。 到勞教所,走形式的量了她的血壓和視力、體重,盡管田心沒簽任何手續,依然被收了。彭隊長將她帶到二隊,後又轉到三隊。田心仍被非法關押在呼市女子勞教所三大隊。 勞教所沒有休息日,即使休息也時常在監捨內包筷子等手工活。甚至大年初一也要到車間扒條子(電子元件一種帶毒的工作扒時間長了會手癢,破口)。 三隊的劉大隊長要學員殺雞,殺豬,學員拒絕,劉大隊長就強迫法輪功學員抓雞、抓豬、按豬。勞教所要學員們干活任務是不斷變化的,有的活兒,根本無法完成。他們就拿延長刑期相威脅。三隊的洗碗車間活,每天要穿著水鞋戴膠著手套有時還是漏洞的,在水裡踩來踩去的。不小心打破碗還要原價賠償,而干活沒有工資。由於是每天一次性完活兒早干完就去車間干其他活,如果碗多就加班加點。在勞教所被限制洗漱時間,吃飯時間,睡眠時間,甚至限制大小便時間。 有一次,全體勞教人員及法輪功學員被一個大巴車拉到呼市市裡的一家沒有患者的醫院去體檢,由荷槍實彈的武警押送,做五髒六腑的體檢、透視。還有一次,勞教所去了好幾名醫生,給全體犯人及大法弟子抽血化驗,每人抽大約二十多毫升,還詳細紀錄了每個人的信息及病史。 此次勞教,田心被非法關押了兩年。 勞教所所長孫錦炎 郭香芝、王殿雲。 勞教所二大隊彭玉梅、 劉炎、 孫曉芳、 李秀梅。 勞教所三大隊常紅、 黃旭紅、 劉某、 王東雲、 陳霞、 閆美清。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田心才回到家,父親、母親、大姐、弟弟田雙江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被惡警綁架,當時家裡只剩下十二歲的兒子,後來弟弟田雙江第二天放回來了,但還是被騷擾,所以被迫離家出走。田心回到家中時科爾沁公安分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居委會的還經常上門騷擾、監控。 騷擾參與人員:科爾沁公安分局王波、包吉日牧圖、王斌。 永清派出所才興剛、劉麗、張海波、侯延軍 永清辦事處王某等。 居委會的李鳳芹 靳某 陳玉傑。 二零零八年六月田心回家後李鳳琴多次到田家猛敲門,怕田心上北京。後來假惺惺地為田心安排工作,實為監視田心,在居委會附近打掃衛生,奧運後,李鳳琴將田心辭退。 二零零八年六月李鳳琴伙同國保大隊王波、包吉日牧圖、永清派出所孫民、才興剛等二十余人綁架田福金、劉秀榮、田芳、田雙江。田福金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在保安召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零年,田心在打工期間永清派出所警察才興剛到工作地點騷擾,張海波,侯延軍,劉麗以吃飯為由去監視。東方社區李鳳芹,陳玉傑,多次去監視。 二零一一年田心去季麗萍家,正趕上王波,關振剛抄季麗萍家。剛進門就被王波截住叫嚷搜身,看看手機又看了取工資的存折甚至看了脖子上掛的鑰匙,沒發現他們感興趣的東西,才讓田心離開。 內蒙古通遼市參與迫害田心一家的人員有:崔連成,邵軍,王波,包吉日木圖,薛金玉,照斯勒圖,黑春風,賈爽,權忠學,史凱傑,孫民,李明,宋輝,才興剛,侯秋野,侯延軍,許靜,張海波,陳捨英,劉麗,小齊,趙基成,白晶,耿爽,趙娟,李鳳芹,靳某,陳玉傑,仁民,趙(警長),某聯防員等。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通遼市法輪功學員田心晚上六點半下班回家,被早已蹲坑在她家的通遼市國保大隊以王波為首的一群惡警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保康看守所,家裡只剩下一個十幾歲的兒子。 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法院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在通遼市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田心進行非法庭審,地點是通遼市河西看守所。正義律師為田心作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屬於個人信仰,家裡有法輪功物品是合法的。 通遼市科區法院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下午對法輪功學員田心進行過第二次非法開庭,當庭律師要求公訴人王昕昕回避,理由是公訴人有誣陷當事人行為,並向院方做出書面申請,十幾分鐘審判長李海亮宣布休庭,過後院方沒有任何理由駁回了律師的申請。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上午,內蒙古通遼市科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田心進行第三次非法庭審。原定於上午9點開庭,可一直到10點左右才開庭。(審判長:劉麗麗;審判員:景東琿;公訴人:王昕昕。) 在審判長宣讀開庭前各項事宜時,當事人田心當場質問:我提前沒接到開庭通知,這違反法律公正。 田心的律師也指出院方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即開庭前院方應最遲三天前通知當事人。 審判長聲稱:我已下開庭通知,可當事人並未接到,隨即審判長當庭通知田心並問:現在通知你,你是否願意繼續開庭。田心堅持不同意。審判長當庭宣布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臘月二十九)再次開庭,律師要求推遲遭拒絕。公訴人王昕昕迫不及待暗示審判長休庭。 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通遼市科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田心第四次非法開庭。對公訴人(王昕昕)重新羅織加害田心的所謂“證據”,辯護律師認為無論站在法律或個人角度上講:“公訴人”作為一名國家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所出示的“證據”完全都是偽造、捏造,違反法律常識的,是違法犯罪行為,並應追究責任。 當天上午十點左右,審判長(劉麗麗)宣布開庭,田心的律師認為此次的開庭有違反法律程序: 一、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田心第一次被非法開庭,當事人已做最後陳述,雖然沒有當庭宣告結果,但此案已經終結。可科區檢察院公訴人王昕昕繼續羅織罪證,多次意欲加害當事人田心。 二、這次對田心的起訴書與第一次(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起訴書文號相同、時間相同但內容不同的又一個起訴書,辯護律師不明白到底以哪一個為准,認為此行為嚴重違反法律程序、違法法律公正,因此要求審判長回避,並以充份理由向法院書面申請。促使審判長宣布休庭,通知下午3點繼續開庭。 審判長劉麗麗、審判員(景東琿)幾次厲聲喝斥,並帶有諷刺、輕視言辭打斷律師繼續辯護,要求律師不要講與本案無關的話題,也就是指法輪功。 田心全家六口人,遭受中共非常殘酷的迫害,一家人十五年來從未團圓過,相繼不斷地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據粗略統計,全家六口人累計被非法勞 教、非法判刑四十一年。父親田福金(原是通遼市皮件廠技術科長、副廠長)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六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一年半後被迫害致死。母親劉秀榮被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判刑兩 次共八年。大姐田芳曾經被綁架到洗腦班一次,被非法關押四次、送勞教兩年,因體檢不合格,辦理保外,後來被非法判刑兩次分別四年、五年。三妹田苗被劫持到 洗腦班一次、非法關押四次、非法判刑六年。弟弟田雙江被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判刑三年。這個六口之家,經常是剛剛釋放,又被抓走;一個出獄,另一個又進 去……幾年來,曾經富足的家庭,被中共迫害的骨肉分離,生意破產,錢財蕩盡,已一貧如洗。 現年四十一歲的田心,曾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丈夫與她離婚,她與幼小的兒子相依為命。 為了制止迫害,她的家屬請了北京正義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共開了四次庭,最後還是被枉判了三年。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田心被送往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 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從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二十九日,成立攻堅組對四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逼迫放棄信仰。主要參與獄警有肖梅、劉剛,及猶大王艷、尚桂珍、郭清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摧殘性灌食;
勒索錢財;
抄家;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騷擾;
監視/跟蹤;
違反庭審程序;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內蒙古女子監獄“轉化”手段-偽造《明慧周刊》
通遼市田心被劫入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
內蒙古通遼市科區法院的荒唐開庭
2014年內蒙古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全家六人共陷冤獄四十一年 田心再遭迫害
內蒙通遼市兩位無辜婦女面臨庭審
內蒙古孝女泣訴
中共的政府犯罪:暴力截訪和惡意回訪(上)
內蒙古通遼市田心女士兩次被勞教折磨
內蒙古通遼市永清辦事處李鳳琴惡行
原通遼市皮件廠副廠長田福金被迫害離世(圖)
內蒙古通遼市田福金一家仍在遭迫害
中秋夜 人難圓
一家六口遭迫害 九年骨肉分離(圖)
親人,你何時才能回來
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內蒙古通遼市仍有十余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迫害
內蒙古通遼市田心被非法勞教,萬元財產被搶掠
近百歲老父重病在床盼兒歸
內蒙古通遼市田福金一家六口遭受迫害詳細情況
內蒙古通遼田福金一家六人屢次被非法關押判刑
相關單位及個人:
通遼市科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隊長王波 總機 0475--8254444轉5111、手機13947540101宅2212020 隊長關振剛 總機 0475--8254444轉5113、手機13087151102 包吉日木圖 13904750523 法庭人員: 審判長李海亮8237734王野、書記員劉麗麗 公訴人王昕昕 其他參與迫害人員: 科爾沁公安分局:王波、包吉日牧圖、王斌 永清派出所:才興剛、劉麗、張海波、侯延軍 永清辦事處:王某 永清居委會:李鳳芹、靳某、陳玉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圖牧吉勞教所
河西看守所
:
包烏雲,
馬文斌
永清派出所
:
侯延軍,
才興剛,
史凱傑,
李明,
劉麗,
小齊,
賈爽
科爾沁區公安分局
:
薛金玉,
邵軍
科爾沁區公安分局
:
包吉日木圖,
王波
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
:
劉剛,
肖梅
科爾沁區人民檢察院
:
王昕昕
呼市女子勞教所
科爾沁區法院
:
劉麗麗,
景東琿
永清辦事處第三居委會
:
李鳳芹
清真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12日 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