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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井軍


吳井軍<br>

簡介:
吳井軍
(Wu,Jingjun), 女 , 43歲 , 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原為江西省外經貿財務科的副科長。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吳井軍前後遭受了長達十多年的非法關押迫害。

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九年期間,三次被非法勞教,累計時間長達九年。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外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南昌市青山湖區塘山派出所惡警綁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因抵制迫害,遭到吊銬毒打,也曾被迫害致奄奄一息。

江西省女子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吳井軍(會計師),在絕食抗議期間,雙手被十字拉開,銬在床上,四米長的管子強行從鼻孔一直插入胃裡,呼吸道被插的鮮血淋淋,毫無醫德的獄醫還使勁往裡插。吳井軍身上到處是血與嘔吐的污物,還不許清理,不讓吳井軍大小便,屎尿就拉在床上。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晚八點左右,洪城大市場派出所、西湖國保大隊、青山湖公安分局等一行七、八個警察冒充居住小區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騙開吳井軍女士的家門,闖入其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其綁架。將其家中所有的大法數據以及其幼女使用的計算機全部劫持走,還偷走一部手機,並且欺騙其家人馬上會將其釋放回家。

在洪城大市場派出所,吳井軍堅決抵制警察的非法審訊,至深夜十二點,被送往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在第一看守所,吳井軍絕食反迫害,獄警裘慧芳、萬姓所長不顧她虛弱的身體、指使七、八個凶狠的男犯人將她強按壓在地上灌鹽水,造成吳井軍身心上的極度痛苦。市第一看守所作為國家的一級執法機關,公然執法犯法:強制被關押人員長時間生產,擅自抬高物價(一份魚要賣到五十元),侮辱被關押人員的人格(女犯人洗澡時,竟沒有任何遮擋,並由男保安監控)。當吳井軍依法向有關方面反映事實情況時,包姓所長竟矢口否認地說:根本沒有男保安監控女犯人之事。並敷衍說菜再貴又沒有規定要你訂。

十二月五日,洪城大市場一警察在“九四”醫院強迫吳井軍體檢時,在她拒絕的情況下,用力拉扯反銬她雙手的手銬,造成吳井軍雙手劇痛。之後,吳井軍被強制送往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吳井軍一直被關押在二樓的“禁閉室”,被非法剝奪了基本的人權:不能閉目盤腿打坐,頭一個月不准給家人打電話、不准擁有書寫的紙、筆,就連知曉時間的權力都被剝奪(不能購買鐘、表)。

包夾的吸毒犯黃美園兩次對她進行毆打,一次用奴工產品紙盒狠狠地砸她,一次扇她的耳光。獄警吳曉暉(中隊長)經常偷偷摸摸地窺視,以制造恐怖氣氛。獄警陳淑敏指使吸毒犯貿然掀開吳井軍的被子,以查看是否盤腿。裡邊放洗漱、洗澡的時間像催命一樣,冬天連洗澡、洗衣服、曬衣服、倒桶、上廁所不能超過二十五分鐘。有一次吳井軍急著提東西洗漱沒看見暗中一名警察,被獄警謝世清罵她囂張,獄警謝世清經常給犯人放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勞教所還逼迫學員吃飯前唱邪黨歌曲。

勞教所賺黑心錢,一是逼迫法輪功學員和吸毒人員每天做十幾個小時奴工,裡面賣的菜特別貴,有些食品賣的出奇的高,比如外面賣的14元的麥片、豆奶裡面要賣到22或25元。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吳井軍前往廣豐縣,旁聽廣豐縣法院對當地徐靜等六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遭到廣豐縣國保大隊警察塗江等人的暴力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廣豐縣看守所進行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下午,吳井軍在家中被王軍指揮下的南昌市青山湖區刑偵大隊的便衣警察強行非法綁架,被關押於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她絕食反迫害,身體極度虛弱,消瘦,吐血,十二月下旬,被迫害出嚴重的子宮腫瘤才被“保外就醫”回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上午十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吳井軍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並當庭遞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六月八日上午八點,三名警察在吳井軍失去行動能力的情況下,叫來“120”急救車欲強行將她劫往法院非法開庭,當場遭到“120”救護人員的拒絕。最後,用椅子將吳井軍抬上小車並送達法庭。

法庭上,吳井軍對主審法官金鋒的每一項指控都予以否定,為自己作了清晰的無罪辯護。她表明,《共產黨宣言》開篇就寫下了:“一個幽靈,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上空游蕩……”中共的血旗象征著中共殘暴的獨裁統治,塗毀血旗是清除附著在其上面的幽靈爛鬼,是挽救被中共謊言毒害的無辜中國民眾。希望公檢法人員能秉著良知與正義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助紂為虐、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未來。最後,吳井軍當庭要求無罪釋放。自我辯護完畢,吳井軍當庭遞交了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江西南昌市的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在經歷了漫長的身心折磨和摧殘後,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晨五點半在家中離世。

吳井軍,因修煉法輪功五次被非法勞教,經歷了長達十年的非法關押迫害,去世前二十天還被非法庭審,當時她在法庭上遞交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在控告書中,她自述了自己遭受十年殘酷的牢獄迫害:多次被綁架抄家,非法治安拘留五次,非法刑拘五次,非法勞教五次,非法關入洗腦班一次。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毒打/毆打長時間吊拷剝奪睡眠不准上廁所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審訊摧殘性灌食監視/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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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區號0791)
大隊長王軍 13907917688

勞教所所長:宋波段 13907090285,
副所長:鄧儉 13007280123
教導員:周細群,
一大隊大隊長:洪創華、呂秀英
惡警:羅鳳香
協從人員: 黎立新、陳文、張鯤、鄭稚玲、陳瑛、魏秋紅

責任單位及惡人:
塘山派出所
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地址:南昌市青雲譜區博覽路826號 郵編:330001<br>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電話: 0791-8218224<br>所長  宋波 電話:13907090285<br>副所長 鄧儉<br>管理科科長 王俊征 電話:13979138336 <p>一大隊惡警:<br>姓名  性別 職務   警號 備注<br>鄧 儉  男  副所長 3624002 迫害負責人<br>羅鳳香 女  副所長 3624007<br>邱繼敏 女  科長   3624022<br>王俊征 男  科長   3624008<br>石瓊瑛 女  大隊長 一大隊惡警<br>蔡芳艷 女  大隊長 3624057<br>袁麗明 女  中隊長 3624087 2013年1月任指導員<br>謝世清 女  獄警   3624092 2013年1月任中隊長<br>秦  莉 女  獄警   3624097<br>吳曉暉 女  中隊長 3624103<br>陳蜀敏 女  獄警   3624044<br>劉 花 女 醫生     3624028<br>鐘小蘭 女 醫生    3624041<br>丁 媛 女 醫生     3624059 : 吳曉暉陳淑敏謝世清黃美園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 裘慧芳
西湖公安分局
南昌市青山湖區國保大隊
洪城大市場派出所
廣豐縣國保大隊廣豐縣<br>張曉軍(政法委書記):13803591007<br>鄭銘(公安局長):13907938929<br>國保大隊<br>塗江(隊長):13907931501<br> : 塗江
廣豐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5日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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