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玲
簡介:
李秀玲(Li,Xiuling),
女 ,
年齡未知 ,
阿城市大法弟子,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她本人及家庭都遭受了極大的迫害。 2000年春節前幾天,她家裡及工作單位卻多次受到片警騷擾,並將她騙至阿城市民主派出所,迫她放棄修煉,攻擊大法及創始人,寫出書面保證不去北京。她沒有答應此無理要求,就被強行扣留,她於春節前一天非法被關入阿城第二看守所。此期間她幾經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的折磨迫害,精神上、身體上都遭受了摧殘。後因身體極度虛弱,病症嚴重,在三個月後將她才被家屬花錢保釋出來。 2002年5月間,她去農村親戚家講真像,有人舉報後她被阿城市料甸鄉派出所綁架。鄉派出所惡警毫無人性、毫無職業道德,污言穢語,拽打、刑訊逼供,並將她13歲不煉功的親屬當人質,威脅她說出住址、姓名,否則向孩子下毒手。這樣惡人串通阿城民主派出所第二次將她非法關押,拘留一個月有余。這次關押迫害導致她腦血栓昏迷,送醫院搶救後由家屬保釋。 2004年4月27日晚6時許,她正在家做家務,民主派出所惡警采取說謊欺騙的手段敲門、開門進屋將她綁架至民主派出所,並非法抄家。在民主派出所期間,以於國棟為首的惡警對她打罵、刑訊逼供,嚴重侵犯人權,污辱她人格,並非法將她送至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秀玲被阿城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打罵;
非法拘留;
踐踏信仰;
非法罰款;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洗腦/送洗腦班;
人身侮辱;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騷擾;
誘騙/利誘;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概述
黑龍江阿城市李秀玲等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阿城市第二看守所
黑龍江女子監獄
阿城市民主派出所
阿城市第一看守所
阿城市料甸鄉派出所
阿城法院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5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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