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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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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玲

簡介:
李秀玲
(Li,Xiuling), 女 , 年齡未知 , 阿城市大法弟子,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她本人及家庭都遭受了極大的迫害。

2000年春節前幾天,她家裡及工作單位卻多次受到片警騷擾,並將她騙至阿城市民主派出所,迫她放棄修煉,攻擊大法及創始人,寫出書面保證不去北京。她沒有答應此無理要求,就被強行扣留,她於春節前一天非法被關入阿城第二看守所。此期間她幾經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的折磨迫害,精神上、身體上都遭受了摧殘。後因身體極度虛弱,病症嚴重,在三個月後將她才被家屬花錢保釋出來。

2002年5月間,她去農村親戚家講真像,有人舉報後她被阿城市料甸鄉派出所綁架。鄉派出所惡警毫無人性、毫無職業道德,污言穢語,拽打、刑訊逼供,並將她13歲不煉功的親屬當人質,威脅她說出住址、姓名,否則向孩子下毒手。這樣惡人串通阿城民主派出所第二次將她非法關押,拘留一個月有余。這次關押迫害導致她腦血栓昏迷,送醫院搶救後由家屬保釋。

2004年4月27日晚6時許,她正在家做家務,民主派出所惡警采取說謊欺騙的手段敲門、開門進屋將她綁架至民主派出所,並非法抄家。在民主派出所期間,以於國棟為首的惡警對她打罵、刑訊逼供,嚴重侵犯人權,污辱她人格,並非法將她送至第一看守所關押迫害。

法輪功學員李秀玲被阿城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打罵非法拘留踐踏信仰非法罰款毒打/毆打威脅/恐嚇洗腦/送洗腦班人身侮辱抄家綁架/劫持非法判刑騷擾誘騙/利誘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概述
黑龍江阿城市李秀玲等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阿城市第二看守所
黑龍江女子監獄黑龍江女子監獄 電話:0451-8663903X(尾號為連續號)<br>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 郵編:150069<br>黑龍江女子監獄:<br>監獄長 史耕輝<br>監獄六一零科長 楊立濱<br>監獄六一零科員 許輝<p>牡丹江猶大姜春梅,電話:13555016270
阿城市民主派出所
阿城市第一看守所電話:0451─53714847<br>所長:賈忠<br>
阿城市料甸鄉派出所
阿城法院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5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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