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斌(李富斌)
甘肅蘭州法輪功學員李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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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福斌(李富斌)(Li,Fubin),
男 ,
71歲 ,
甘肅省蘭州城關區法輪功學員,蘭州東崗食品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福斌先後兩次上北京想向政府說明他煉功後的親身體會,希望政府了解法輪功對國家與對民眾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真相。但多年來屢遭迫害,其中一次被非法判刑八年,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六月,李福斌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全國各地省政府,省委都抓了許多大法弟子的輔導員。蘭州市也同樣抓了許多輔導員,李福斌和其他同修一起去了省政府要人,政府派來幾十輛大轎車,不分青紅皂白把李福斌等人強行拉到七裡河體育場。迫使他們進行登記,家庭住址、單位所在,個人簡歷等等一切與身份有關的登記,一直到晚上八點多才算登記完。 因不放人,第二天李福斌又去要人,看到的是警察、特工全副武裝,樓上架的是機槍,下面的警察手提著警棍。派進去的代表也被他們扣住了。警察拿著高音喇叭向在場的法輪功學員喊話,限十分鐘離開,否則,就采取措施,十分鐘後來了幾十輛大客車將所有的人都拉到桃樹坪小學,將所有的人分布在許多教室裡。有人站出來造謠、誹謗大法。強拉學員往提前印好的保證書上簽字,剝奪學員信仰自由的權利。學員不簽就不讓回家。他們中有說風涼話的、有罵人的、還有動手打人的。學員們有被關到後半夜的、有被關上一兩天的,也有關了好幾個月的。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一,李福斌第一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時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在十幾個平米的鐵籠子裡,整整關了一天,到晚上十點李福斌被蘭州駐京辦接回,把他和其他學員關到洗澡房,幾十人待在十幾平方的浴池,有的人坐小板凳,有的坐在地上,整整坐了一夜。坐不是、睡不成。極度難受。第二天晚上被蘭州市公安局送到桃樹坪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還要干活。李福斌絕食六天,臨出來時他們還要收伙食費,不交不讓走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福斌第二次進京上訪,蘭州市公安人員把李福斌從進京的火車上綁架到隴西縣戒煙所,第二天,蘭州市公安局又將李福斌等40-50人用手銬、繩索連在小巴士車上,把李福斌的手扭到身後銬上銬子,從隴西戒煙所綁架到桃樹坪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一天才放回家。在這十一天裡他們十幾人被關在又臭又小不足十平方的黑房子裡。回家後整天受到當地街道,派出所的騷擾,不能正常生活。這件事情被妻子鄭恕單位知道後,單位讓妻子轉化李福斌,不讓妻子上班,並說不轉化李福斌就讓妻子鄭恕下崗,一家人都指望她的工資生活。沒辦法只好以離婚的方式成全了妻子單位的要求。 因原住房拆遷李福斌不居住在戶口所在地,被居住地貢園巷派出所片警邴某以李福斌煉法輪功為由不允許他在家住,逼迫李福斌流離失所一年多。有家不能歸,孤苦伶仃,只身漂流在外,過著非正常人的生活。而且家人還提心吊膽,擔驚受怕承受著很大的精神壓力。使妻子鄭恕時常出現心律衰竭,常常只能用藥物控制。 在這一年多裡,公安26處以何理慶、魏東、李延紅等人組織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國保大隊,到處打聽、監視、跟蹤、電話監控、蹲坑,企圖抓捕學員。為了請功領賞,他們以欺騙手段打電話到李福斌小舅子家,說自己是學員,騙取李福斌兒子電話進行長期監控。有一天,家人和李福斌聯系時被他們監控了。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李福斌和兒子約好在靜寧路口見面,他們6至7人藏在隱蔽處,等李福斌和兒子見面時,他們就一擁而上扭著李福斌和兒子的胳膊用出租車強行將李福斌父子拉到公安廳,幾十人圍著他們父子連唬帶嚇的,威逼他們說出李福斌的住處和他們所要打聽的其他同修地址和姓名。一直到晚上八點多。從李福斌父子身上什麼也沒得到,就派了許多人,穿著便衣分布在大街小巷。 他們設了一個圈套,送李福斌父子回家,准備用放長線,釣大魚的詭計想拴住李福斌,結果被李福斌識破,當時李福斌和他們要兒子,他們謊稱已放回家,在李福斌回家的途中發現四周都是便衣,當李福斌回到家時他們把李福斌家圍的水洩不通。李福斌卻發現兒子不在家,妻子在家擔驚受怕,見到李福斌後問兒子的情況,李福斌才知道他們是把兒子做了人質。從那以後7至8個警察白天黑夜監控李福斌家,整整監控了半個多月後發現李福斌已離開了家,才離去。李福斌兒子的胳膊被他們扭的痛的一年都沒恢復。 過了沒十來天的時間,他們又從李福斌與同修租的鐵西村住房以查戶口為由,四、五個警察把李福斌的住處團團圍住,想非法抓捕沒得逞,李福斌和學員離開後警察把家裡的東西,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所有的東西全部拿走。李福斌和學員走後便衣隨後跟蹤到林業派出所旁邊的樓上抄走兩萬多元及其它物品。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李福斌等九位法輪功學員被蘭州市城關分局、七裡河分局、蘭州市公安局、甘肅省公安廳聯合綁架到七裡河分局,戴著手銬腳鐐銬在暖氣片上整整一夜,租屋裡的所有東西和一萬多現金、電腦、磁帶復制機等都被警察搶走。第二天送進西果園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個月,期間每天被強迫高強度勞動十六、七個小時。吃的是臭蘿卜湯和沒洗干淨的帶沙的土豆湯及青稞面或麥子面做的饅頭。七個多月沒見過一點油水。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李福斌又被轉往蘭州市第二看守所,當時警察要給李福斌戴手銬,李福斌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拒絕戴手銬,他們幾個人就把李福斌摔倒,強行戴上手銬送往蘭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李福斌每天被迫揀大板瓜子、百合干十幾個小時,因李福斌不服對自己的非法關押,看守所隊長陳小剛就試圖給李福斌上串刑(一種酷刑,把腳鐐和手銬從前面串在一起,使人只能蜷縮著,不能抬起身子),後沒能實施。 在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七個月,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以所謂的“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李福斌八年。【(2003)蘭城刑字第607號。審判長:劉保森,審判員:陸軍,審判員金濟勇,書記員:李麟。】李福斌提起上訴,中級法院維持原判。【(2004)刑一終字第037號。審判長:傅覺非,審判員:董清梅,代理審判員:金軍,書記員:韓彪。】二零零四年三月在送往蘭州監獄時,李福斌不戴手銬、腳鐐,被以陳小剛為首的七、八個警察將李福斌打翻在地,強行砸上幾十斤重的腳鐐、手銬送入蘭州監獄。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進了監獄後,警察直接將李福斌關進禁閉室,操控死刑犯等犯人把李福斌的衣服全扒光,三月份的天氣不給李福斌衣服穿,還強行剃光頭,手戴著土制的鐵銬兩手貼的緊緊的,無法吃飯、喝水,連褲子都提不上,更無法上廁所。整整關了十五天才放李福斌出來。關押期間,有一次,犯人要李福斌填寫心理測試表,李福斌沒有填寫,一個叫徐軍的重刑犯用一寸粗的皮管子在李福斌身上狠狠的抽打,把李福斌打倒後,拖著李福斌在地上走,之後幾天李福斌都不能行走。在入監隊期間每天都有四、五個重刑犯監視跟蹤李福斌,不讓說話、不讓上廁所,還強迫每天剝蒜十幾個小時。 二零零四年十月,因李福斌在監捨晚上煉功,又被警察王長林、趙干事要關進禁閉室,李福斌當時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個犯人企圖捂住李福斌的嘴不讓他喊,李福斌還是在喊,被警察張隊長和犯人馬某某用木板在李福斌的臉上、頭上、身上毒打,將李福斌打暈後給他戴上腳鐐手銬,抓住腳倒提著拉到禁閉室,在禁閉室內還經常受到看守們的打罵欺侮。有一個叫徐軍的重刑犯在李福斌腿上狠狠的踩了一腳,使李福斌腿部疼痛難忍,經常抽筋。 出了禁閉室之後,有一次李福斌為了照顧一個老年經濟犯,在上樓時沒顧上給警察杜隊長打招呼就被拳腳相加,並拿鐵茶幾面子打李福斌時將李福斌的腳拇趾蓋掀下來,當時鮮血直流。按邪惡的規定,入監隊呆二個月後就下監區,而蘭州監獄的警察整整在入監隊迫害李福斌八個多月才讓他下監區。 下到四監區後又被警察大隊長劉江輝、教導員蘇東海、中隊長高永平、小隊長王方中(是專門負責轉化大法弟子的)關在四樓的小房子裡,不讓和其他人見面,也不讓下樓,長期見不到太陽,還經常受犯人的刁難、折磨、精神摧殘。四監區的警察中隊長高永平,小隊長王方中,派了一個姓魏的(號長),一個姓馬的,秦如建、秦軍的犯人包夾李福斌,整天關在房子裡不讓出門,坐在小板凳上,不讓說話,不讓走動,上廁所要打報告,被迫害的身體出現了許多的病狀,如心髒、腰腿、胃及其它內髒都出現了病痛,後來由於不聽警察的無理安排,先後又被關了很多次很長時間見不到人、見不到太陽的黑小房子,嚴重的摧殘了李福斌的身心健康,腿腫的行走不便。 二零零五年十月,蘭州監獄對所有大法弟子進行了一次瘋狂的迫害,逼著要大法弟子寫什麼“五書”,放棄大法修煉。四監區蘇東海緊隨監獄劉元真對李福斌進行了封閉式的迫害。有中隊長高永平、分隊長王方中、犯人陳三明、祁再良、王海金、包金亮、馬偉元、范某組成的轉化小組二十四小時關在小黑房子裡不讓出門、不讓說話、上廁所兩人跟著,回房後以軍姿坐在小板凳上,不照辦者就不讓睡覺,連續十幾天、甚至幾十天不讓睡覺,還派上四-五個人輪班摧殘折磨,還得看他們捏造的錄像、聽錄音。如此的折磨使人難以承受。大法弟子有的被如此折磨長達幾個月,甚至幾年,如大法弟子常具斌一直被關到出獄。 二零零五年冬,惡警高振東專門在一個沒有任何取暖設備的房子裡,把大法學員用手銬銬住,然後吊起來,先用磚頭或凳子放在腳下,讓人踩著,拿著電棍邊打邊問:“是我厲害,還是你們師父厲害”(嘴裡說著師父的名字),然後, 一腳踢去腳下的凳子或磚頭,讓人吊著。蘭州監獄惡警高振東對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進行了強制轉化。二零零六年,高振東被調換到四監區做監區長。四監區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有李富斌(蘭州)、常聚斌(白銀)和陸巖本。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蘭州監獄開始對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做所謂的轉化工作,高振東采用同樣的手段迫害大法學員。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將大法弟子李福斌從四監區轉到七監區。到七監區後,惡警企圖以每天十幾個小時編織地毯的高強度勞動摧殘李福斌,還要逼著李福斌寫什麼思想匯報,當李福斌不配合時,以惡警劉敦為主管,以惡警孫玉輝、沙裡、劉文振為首的迫害小組,對七監區呆的大法弟子進行了全面的迫害。由於李福斌不配合惡警,惡警就對李福斌進行特殊的嚴管,整天由犯人監視跟蹤,不許和其他的大法弟子說話。 二零零八年三月大法弟子駱秀峰和李福斌因寫了嚴正聲明,警察就把駱秀峰整天銬在後院的水泥電線桿上,整整銬了一年。因為李福斌和駱秀峰說過幾次話,警察就認為駱秀峰的嚴正聲明和李福斌有關,在二零零八年的九月十七日把李福斌又關進禁閉室。在禁閉室期間不讓李福斌睡覺,並且上的是串刑。副大隊長劉文振特別交待包夾的犯人不給李福斌衣服穿,不給李福斌被子蓋,還克扣飯菜。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在嚴寒的夜晚再冷也不給被子蓋,犯人還把李福斌從別人跟前找的被子歸為己有,整整關了七十三天。 出禁閉室時李福斌已瘦的皮包骨,被折磨的腰直不起來,腿不能行走。回到監區後不幾天,又因法輪功學員給李福斌一篇師父的經文,警察強制李福斌戴上手銬、把李福斌關進小房子十天十夜不讓睡覺,同時又增派了包夾的犯人監視李福斌,一直到李福斌出獄那天。在李福斌即將刑滿出獄時家人給李福斌送的衣服,惡人從窗戶都扔出去了,直到李福斌要出來時才把衣服給李福斌。當李福斌從監獄出來時,街道、派出所、610等人員還遲遲不讓李福斌走,讓李福斌簽什麼字,讓家人寫什麼保證。 二零零九年元月十三日,家人去見,蘭監七大隊教導員沙某,仍然不讓李福斌家人接見,在家人的一再堅持下,才讓接見的,而手銬在進接見室時才被解下。 在八年冤獄中,李福斌不但受著精神及肉體的殘害,二零零三年十月又被停發了退休金,出獄後單位及社保一直不予正常發放退休金,只給四百元的生活費,連地區最低標准也不予發放。而且單位及街道每逢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就進行騷擾。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十一點多,蘭州“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及國保大隊組織了一幫暴徒在蘭州電機廠門口無故綁架了李福斌。當時,四、五個小平頭模樣的人在李福斌大街上行走之時,他們不分青紅皂白,上前就抓人,一人拽著李福斌的領子,兩人分別扭著李福斌的左右胳膊,一人在後面連推帶搡。李福斌妻子看到上前勸阻時,他們不但不聽,反而又叫來三個人,將李福斌妻子也綁架。後他們將李福斌妻子放了。李福斌被他們抓到龔家灣洗腦班院內,拳打腳踢一頓之後,強行戴上手銬。 李福斌被帶到張掖路派出所,他們搶走李福斌三部手機、五百多元錢和公交卡,並非法審訊,由於李福斌不予配合,在晚上十一點多,又被送往桃樹坪拘留所。在拘留所,李福斌不妥協,他們就罰站、謾罵。十天的迫害中,張掖路派出所在任佳偉的帶頭下,曾先後兩次對李福斌逼供。 六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張掖路派出所管段警察任佳偉、楊希等三人給李福斌的家人送去一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上面沒有李福斌的簽字),並藉機對李福斌家裡拍照。 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二點左右,四、五個刑警給李福斌強行砸上背銬,連拖帶拉到車上。李福斌一路上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直到被送到平安台勞教所,檢查身體時,發現李福斌的血壓高達130—200,經海石灣醫院檢查,確診無疑。刑警仍給李福斌砸上背銬,並且將李福斌的雙臂使勁往高抬,李福斌兩只胳膊劇烈疼痛,三個月後才有所減輕。 平安台勞教所管理科不接收李福斌,派出所仍不願放棄迫害,還托人找關系。一直到晚上八點多,也未曾達到他們的目的,此時天降暴雨,打雷閃電。無奈之下,他們只好又將李福斌送回拘留所。一日之後,任佳偉又帶幾人到拘留所,強行將李福斌送往平安台勞教所。因途中李福斌不配合警察,又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到他們的凌辱、謾罵。晚上九點左右,李福斌被送往平安台醫院,名義上是治療,實際是加重迫害。在醫院期間,二十四小時有人監視、包夾,監視限制一切言行。 整整十天之後,他們又把李福斌騙到勞改醫院,為了達到他們迫害的目的,在醫院派兩個包夾人張學紅、馬利民整天監視言行,不讓李福斌與別人說話,不讓煉功。當李福斌給警察講真相時,他們不但不聽,還教唆被勞教人員趙建軍、楊文漢威脅說不治療出了問題不負責。醫院大夫逼李福斌寫生死責任書,監視一切行為。直到病情無法控制,血壓升至170—248,血糖增至17—18時,他們才肯做出保外就醫的決定,而且還逼李福斌寫申請,逼家人寫了保證。 六月二十五日,李福斌家人到桃樹坪拘留所要求見人,值班人員說:“李福斌於二十二日已被城關區張掖路派出所接走。”期間一直沒有給家屬通知。家屬到張掖路派出所找任佳偉、楊希要人,一警察欺騙說:“李福斌血壓太高,送到桃樹坪拘留所了。”經家屬多方了解,李福斌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六月二十六日早晨九點,家屬再次到張掖路派出所,一姓任的警察說:“現在人已經在平安台(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 六月二十八日家人又趕去平安台看李福斌,但卻受阻,有關人員聲稱:沒有社區及派出所證明不讓接見;因李福斌血壓高勞教所沒有接受。人在醫院,家人到醫院後,教導員以沒有接見證為由不讓見人。 七月二十六日家人在辦齊了所要求的手續後再次去平安台勞教所看人卻再次受阻,有關人員聲稱:證明不行,沒有寫清楚不煉法輪功;李福斌血壓太高於七月三日已經送往蘭州監獄醫院(新橋醫院)。到新橋醫院後,被院方告知:不能隨意見人,只可以在規定的每月十二日下午接見。家人在無望中再次離開了醫院。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家人終於在新橋醫院見到李福斌。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中午一點左右,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陳志凱、蘇俊東及白銀路派出所、張掖路派出所、團結新村派出所數十名警察,手持鐵錘、鋼釬、鑿子等凶器,來到李福斌家。幾十個警察一下湧進李福斌的家,李福斌和妻子鄭恕被用手銬銬起來。警察開始翻箱倒櫃,臥室、客廳、廚房及洗手間被翻查,家中狼藉不堪。這幫人員猶如土匪,從李福斌的家中搶走計算機、打印機、塑封機、切紙刀、裝訂機、打印紙上萬張,塑膜、大法書籍若干本,現金七千二百多元,甚至連家中的廚房,面櫃、冰箱、洗衣機也都翻個底朝天。 一、二小時後,警車發出了緊促的警笛聲,八、九名警察綁架了李福斌和妻子帶到醫院,強迫他們進行DNA血液檢查。李福斌和妻子認為自己沒犯罪,不配合他們的行為。這時警察對他們拳打腳踢,撕衣扯領的殘暴強迫抽血,血液抽不出,他們就換針頭,換血管,一直到抽出血為止。李福斌的妻子氣厥暈倒,他們不管她的死活,仍然拖著她昏迷的身體,做著他們干的壞事。 城關國保警察利用李福斌兒子對父母的擔心和焦慮,在李福斌、鄭恕、方劍平被帶至蘭州鐵路西村派出所非法審訊的時候,就讓李福斌的兒子到派出所給父母“做工作”,兒子做不通後,在派出所,對三位法輪功學員做了非法詢問筆錄。而後將李福斌非法拘禁在西果園看守所一隊,將鄭恕、方劍平非法拘禁在蘭州第一看守所,鄭恕被非法拘禁在蘭州第一看守所十四隊。 鄭恕因高血壓被轉至蘭州新橋監獄後,國保警察到新橋監獄非法又找鄭恕做詢問筆錄,詢問鄭恕都干了些什麼?李福斌在家裡和什麼人來往?和這些人都說些什麼話?做些什麼事?鄭恕說到,李福斌年齡大了,出門的時候,自己只是拎拎包、推推車,並沒有做什麼。警察還逼鄭恕寫三書,一遍遍逼問李福斌在家究竟在干什麼。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蘭州法輪功學員李福斌、鄭恕、方劍平被非法批捕,“十一”前夕城關國保大隊通知家屬取逮捕通知書。構陷案卷已退回國保大隊,要求補充偵查相關證據,補充偵查期限兩個月。批捕科的科長王巖也是李福斌、鄭恕、方劍平構陷案審查批捕的主辦人。在檢察院辦公樓701室。 城關區國保大隊十一月十五日將構陷楊學貴、周巍的卷宗移交到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十一月三十日將構陷李福斌、鄭恕、方劍平的卷宗移交到城關區檢察院。主辦檢察官都是許娟。 蘭州李福斌、鄭恕、方劍平構陷案,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底退回城關國保大隊,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國保大隊又將構陷案卷移交城關檢察院,主辦人許娟。 李福斌、鄭恕、方劍平被構陷案已經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被非法起訴到城關法院。主辦法官汪海斌。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甘肅蘭州城關法院對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王繼霖、周巍、楊學貴、李福斌、鄭恕、方劍平非法庭審。上午先對王繼霖、周巍、楊學貴非法庭審。下午一點多,城關法院對李福斌、鄭恕、方劍平進行非法庭審,公訴人許娟。在法院宣判時,周巍、楊學貴、李福斌、鄭恕、方劍平五人均提出口頭上訴。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蘭州市法輪功學員楊學貴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並勒索罰款兩千元。與楊學貴同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五人:李福斌被冤判六年,罰金兩千;方劍平被冤判四年零六個月;周巍被冤判四年;鄭恕被冤判三年;王繼霖被冤判兩年。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楊學貴、周巍、李福斌等人的案子被轉到蘭州市中級法院,主審法官是馬巖(電話:0931 8563196)陳建(電話:0931 8563199)。 蘭州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底維持城關法院對李福斌、鄭恕的枉法裁判,並將卷宗退回城關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初至五月二十日左右,李福斌被西果園看守所送入蘭州新橋監獄(監獄醫院),妻子鄭恕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被綁架之後,因高血壓被送入新橋監獄幾個月進行醫治,一直得不到好轉,近一年多來一直靠藥物維持。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蘭州市第三看守所獄警,將李福斌和法輪功學員楊學貴、周巍一起綁架到一輛警車上,將他們劫入蘭州監獄,李福斌被關押到九監區。 李福斌被綁架到九大隊之後,給他安排了六個包夾罪犯。當李福斌作了一個結印姿勢後,他們六個膀大腰圓者把李福斌強行穿上緊束衣,六個人同時拉緊衣繩,使李福斌喘不上氣來,身體動不了,並且越勒越緊,一直到他動不了,他們才達到目的。 但這手段都沒使李福斌屈服。教導員杜建國又下令拖李福斌到衛生隊,說是「檢查身體」。在李福斌無法反抗的情況下,被強行量血壓、又抽血。獄警發現李福斌的血壓很高,達200以上,又按住李福斌的頭,撬開他的嘴,強行給他灌藥,之後將李福斌扔到地上,沒人管了。 李福斌已近七旬的人,在地上躺了五、六個小時之後,他們拿來一床破舊褥子和一床骯髒不堪的被子,將李福斌扔到上舖高床上。就這樣,李福斌在昏昏沉沉中迷糊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獄警還要李福斌和其他犯人一起報數點名,然後就到車間出工。獄警找了一間陰暗潮濕的房間,把李福斌關在裡面,六個人換班監督他,上廁所還得打報告。中午在車間用飯。從早上七點一直到晚上的八、九點,李福斌被迫坐在小板凳上十幾個小時。每天如此,不讓說話,不讓活動,還要逼迫背監規,李福斌不背,他們不是罵,就是打,這樣整整關了李福斌半年。 半年以後,由於監區轉產調換,一名監獄的得力整人的惡警王國臣到九監區升任大隊長,其人提出了留五十五歲以下的人重組車間監區,改造人員隊伍,李福斌被新任的大隊長王國臣推到一監區去受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李福斌被一監區的迫害大法弟子的四名惡警馬嘯詠(大隊長)、張小偉(教導員)、王偉(副教導)、許坤(副大隊長)所接管。到了該監區之後,由一監區一大隊邪黨支部安排人員偽善的對李福斌「轉化」迫害,他就是「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管王偉。王偉找了一個蘭州監獄最殘暴的殺人犯馬志剛當李福斌的包夾人。 有一次,李福斌與其他人說了一句話,王偉的打手馬志剛抓住李福斌的頭,在他的嘴上就咬了一口。當時李福斌的嘴就鮮血直流,血肉模糊。有人叫警察來給李福斌處理傷口,姓何的警察不但不處理,反而怪李福斌沒有把咬傷的血跡洗干淨,並大聲叫其他人離開,不許別人指證評論。李福斌嘴上的被咬傷的傷口,過了兩個多月才長好,但留下傷痕,期間沒人過問。 二零一九年七月的一天,李福斌從號室出門倒暖瓶裡剩下的水,惡人馬志剛從李福斌身後用裝滿東西的塑料箱猛撞李福斌的後背,結果將李福斌連人帶壺重重的撞倒在水房,趴在地上,好長時間起不來。馬志剛卻悄悄的躲在後面看熱鬧,還不准別人扶李福斌起來。 一次,在監區收工時,李福斌在排隊。教導員看到李福斌一個人,沒有馬志剛在場包夾(他去做他的私事了),就找他。馬志剛過來後,反而賴李福斌,就開始打他的臉,李福斌沒理他。到了監室後,馬志剛像瘋狗似的撲到李福斌身上,又抓又打,拳打腳踢。李福斌站在床前,他從床架上把李福斌翻過去,拉著李福斌的衣領,按在李福斌的身上,又是打、又是踢。李延江(副號室長)還一起幫忙打,此時,他們的惡行被值勤看到後,才制止了他們,把李福斌叫到教導員張小偉辦公室。張小偉不但沒有處理此事,還責怪李福斌沒把滿臉的血洗淨。 李福斌不僅被馬志剛打的不能搬箱子,也不能提水壺,甚至連飯碗也端不動,長時間因胳膊受傷,不能洗衣服,身上都髒了,也不能換洗,每天被包夾人員侮辱、欺負,關在號室裡不能出門,也不許活動,只能端正的坐在小板凳上,直到收號時,才上床休息。由於打人的事情被大家所議論,才引起監區獄警的注意,才把包夾李福斌的犯人馬志剛調換。 邪黨支部書記張小偉決定從新安排一個做事比較隱藏一點的人,是一個販毒被判死緩的外國人(原蘇聯人),名叫維塔利。他是一個一米九的高個子,長著一幅凶相。他自稱是心理專家,做李福斌的包夾人員。 維塔利每天就開始打罵李福斌,找茬欺負李福斌,還誹謗大法和大法弟子,逼他抄寫警察做的欺騙世人的造謠文件、數據及所謂的學習材料。李福斌不寫,他就開始罵人、罵大法,用體罰的形式虐待、毆打他。李福斌要上廁所,他就借故不許他去,使盡一切迫害手段,致使李福斌血壓時時上升,最低時都在230,最高時達到280,他們知道李福斌血壓遠遠超出正常人,仍故意刺激、折騰李福斌。 他們除了每天折磨李福斌之外,還要讓他干活。由於李福斌血糖不斷的增高,眼睛也越來越看不清,致使干數據在線的制作時,眼睛不好,當然干的活也不好,手腳也不靈活,所以干出的活又慢又差。他們就借故讓李福斌加班,每天都要加到晚上八、九點鐘。尤其是冬天,車間連暖氣都沒有,又冷又饑餓,加上血壓又高,血糖也高,坐了十幾個小時後,李福斌的兩腿腫的像缸一樣,又脹又疼。到了收工的時候,李福斌兩腿發軟,行走遲鈍,他們還要拖著李福斌快速的跟著大隊走,走幾步,李福斌的心就更慌,並且疼痛難忍,由於劇烈的行動引起血壓高漲,幾乎每天血壓至少都要達到250─260,三天兩頭,李福斌的血壓高的不可想象,有時高到280。他們不但不讓他歇息,反而要加快腳步。 專職「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隊長藺惕恆,和包夾人員合伙整治李福斌,在他的指示下,沒人敢同情李福斌,連一句正義的話語都不敢說。藺惕恆罵人,其他人也跟著罵,罵出的話不堪入耳。有時當李福斌暈倒時,他們不但不扶李福斌,反而上來強行給李福斌灌藥。並且在這種情況下,晚上還要安排李福斌值夜間班。李福斌常常因血壓高,頭疼的在地上爬不起來時,他們依然讓他繼續值班。 妻子鄭恕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八月間,監獄方面加緊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要盡快的「轉化」大法弟子。為了加重對李福斌的迫害,一監區主要負責人張小偉、王偉、馬嘯詠、陳亮及藺惕恆,分別跟李福斌談話,施加壓力,談話時,每個人都惡狠狠的,像要吃人一樣,經過長時間的談話和威脅之後,見沒有多大的效果,他們群起而攻之,四、五個人一齊上陣,說的說、打的打、罵的罵,像一群瘋狗似的撲向李福斌,有的還揚言,將李福斌吊起來打個皮開肉綻。 經過幾年的謾罵、虐待、毆打、體罰,李福斌的身體越來越差,血壓一直在280左右,血糖高的也無法測量,心肺也疼痛,又是咳嗽,又是眩暈,兩腿也腫的無法走路。在這種情況下,李福斌艱難的苦熬著,獄警還挑撥監捨的犯人一起折磨李福斌。在這種折磨下,李福斌整整熬過了四年多,直到李福斌出獄的前一天,獄警替李福斌辦手續,不讓家裡人見人。四年多裡,李福斌沒有見過家人一面,只是中間打過二、三次簡短的電話,並且他們也不讓家裡人給李福斌送衣服。 在最後在釋放證上簽字時,李福斌寫了一句受害人,並告訴他們他要以被迫害人的身份,出去舉報他們的違法事實。他們四、五個警察撲向李福斌,把他拉扯到辦公室,並且打電話給防暴隊,又是錄音,又是錄像,將李福斌訓斥了兩個多小時,才罷休。他們威脅李福斌不許出獄後舉報和控告他們。 二零二二年九月三日,被迫害的傷痕累累的李福斌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刑;
長時間吊拷;
逼迫放棄信仰;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關禁閉;
銬在某處上;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手銬/腳鐐;
嚴管;
抄家;
坐/鎖在鐵椅子上;
非法審訊;
非法發布逮捕令;
關鐵籠子;
迫害親屬;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人身侮辱;
不准上廁所;
戴背銬;
非法起訴;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抽血;
約束衣;
坐小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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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甘肅省蘭州監獄:
地址:蘭州市佛慈大街298號
郵件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大沙坪28號信箱,郵編:730046
電話:0931-8364911-2015
監獄長:張永維 15193056688
副監獄長:呂勇 13993152236
伏國義13919136816、王宏、李培錄 15293123888
高振東13919033899
李德學13919889490
副監獄長:洪武傑、黨宗贇、彭曉斌
張全民 13919248606
政委:羅維鑫 13919794710
紀委書記:司朝陽 13919999358 張禎君
政治處主任:牛江暉
生活衛生科科長:蘇東海13893657691
馬嘯詠 男 1976/ 5/3 13993158591 甘肅省蘭州監獄一監區
張小偉 男 1978/1 /9 18693057171 甘肅省蘭州監獄一監區
王國臣 男 1975/6/21 13893606320 甘肅省蘭州監獄一監區
王偉 男 1980/2/ 7 18919979403 甘肅省蘭州監獄一監區
陳亮 男 1987/11/8 18693110546 甘肅省蘭州監獄一監區
藺惕恆 男 1990/1/14 18693153190 甘肅省蘭州監獄一監區
高學鋒 男 1962/10/6 13893468810 甘肅省蘭州監獄反邪教科
池會友 男 1964/7/ 4 13919903266 甘肅省蘭州監獄反邪教科
李基德 男 1968/6/24 13809319596 甘肅省蘭州監獄反邪教科
任紅俊 男 1969/3 /5 13919796543 甘肅省蘭州監獄反邪教科
責任單位及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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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公安分局
蘭州市公安局“六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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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東
平安台勞教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
七裡河區公安分局
:
席明德
蘭州龔家灣洗腦班(蘭州市法制培訓學校)
城關區法院
:
王海斌
蘭州第二看守所(華陵山看守所)
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
金濟勇
城關區檢察院
:
王巖,
許娟
蘭州監獄(大砂坪監獄)
:
孫玉輝,
劉敦,
高永平,
陳小剛,
劉文振,
沙裡
北京前門派出所
蘭州監獄(大沙坪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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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東,
馬小勇,
王長林,
劉江惠,
王國臣
蘭州市610
:
高麗娜
城關區公安分局
:
陳志凱
甘肅省公安廳
張掖路派出所
:
任佳偉,
楊希
蘭州市桃樹坪拘留所
城關區公安分局
蘭州市中級法院
:
馬巖,
陳健
城關鐵路西村派出所
隴西縣戒毒所洗腦班
城關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
蘇俊東
新橋監獄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20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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