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遠
簡介:
張志遠(Zhang,Zhiyuan),
男 ,
64歲 ,
哈爾濱國際工程咨詢中心高級工程師、哈爾濱市紀檢部門局級廉政干部。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對法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接待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書面采訪時,誣陷法輪功,張志遠聽到中央廣播電台廣播此消息後,於10月28日去正在人民大會堂開會的人大部門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誣陷罪,他與妻子蘭艷平(同修)走到天安門廣場時被天安門公安派出所非法抓捕,押送哈爾濱駐京辦事處關押一天一宿(哈市公安局治安處派出人員監押),後被非法押到哈爾濱公安分局道裡看守所,非法超押了七個月零十二天(1999.10.28∼2000.6.8),在非法關押期間,道裡公安分局、道裡檢察院還對張志遠施行非法轉化、拘留、批捕、審訊,看守所犯人對張志遠實施包夾等手段迫害,由於精神和肉體折磨,張志遠全身長疥瘡、流黃水,長達四個多月。辦案人:哈爾濱市道裡分局治安科孫振春、局長鄒勇剛。 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強行轉化,哈市紀檢委於99年12月給予張志遠撤銷副局級職務的處分。 1999.12.28-2000.6.8在哈爾濱道裡公安分局看守所非法拘押期間,哈道裡公安分局勒索張志遠工作單位5000元,辦案人孫振春勒索家屬5000元。 2000年12月10日,張志遠去北京上訪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被北京天安門分局非法抓捕,送順義縣看守所迫害。在零下5-6度的冬天,張志遠被順義公安一派出所警察扒光身子、光著腳到露天冷凍折磨長達一個多小時(當時六十周歲)。後送哈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12月16日在哈爾濱太平看守所非法關押,哈爾濱公安局勞教委員會非法批勞教一年。辦案人:哈爾濱太平分局王力。 中共十六大期間,張志遠經常受到哈爾濱市「610辦公室」,哈爾濱市機關工委「610辦公室」,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的騷擾。 公安部門長達十年(2001-2010)沒有給張志遠落戶口,不給辦居民身份證,搞株連打壓,不給他大兒子(沒有煉功)辦理出國護照,哈爾濱工商行也取消他三兒子(沒煉功)後備干部資格,不予提拔。 黑龍江電視台,哈爾濱新晚報在1999年12月25日搞所謂的新聞報導,並畫了漫畫進行丑化(當任副總編李一征)。當時在任的黑龍江省省長宋法棠在全省干部大會上對張志遠點名誹謗,造成單位加重對他迫害。 在2000.12.10─2001.12.10非法勞教期間,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主任陳瑞之扣發張志遠一年工資,當時生活費每月1200元,12個月共14400元。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洗腦/送洗腦班;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騷擾;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進諫京城的訪民
哈爾濱國際工程咨詢中心高級工程師張志遠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道裡看守所
順義區看守所
黑龍江省委
:
宋法棠
太平分局看守所(道外看守所)
道裡公安分局
:
鄒勇剛,
孫振春
哈爾濱太平分局
:
王力
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
:
陳瑞之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0日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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