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鐸
簡介:
王明鐸(Wang,Mingduo),
男 ,
44歲 ,
原河北滄州建行職工。2001年運河分局不法警察劉某及運河區法院徐昭和以幫王明鐸辦案為名,勒索王明鐸家人一萬多元。2001年王明鐸因堅信真、善、忍,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惡警為了讓他放棄修煉,打的他遍體鱗傷,並且每天超負荷為他們服勞役。 2003年下半年,他回到滄州後,銀行工作失去了,愛人也下崗。他先後靠賣書、報,送液化氣,種樹等微薄收入維持生活。 2005年6月20日,他因講真像被開發區金島派出所綁架,伙同運河分局將其送至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他為抗議非法迫害而絕食、絕水。他被帶上背銬、腳鐐,並對其野蠻灌食,食物中放很多鹽,使他難受至極。強迫他每天在地下睡覺,不許上舖上去。又指使犯人迫害他。在承受了15天的折磨後,他家人和朋友的強烈要求下,惡警被迫放人。他的手機、皮帶及零用錢被惡警非法扣押不給。 2005年11月23日晚九點左右,王明鐸在回家的路上,行至署西街時,突遭河北滄州市運河區公安分局惡警國保大隊長劉坎華綁架。三、四個惡警連推帶搡地硬把他強行塞進警車,拉到滄州市南環派出所。兩天後,劉坎華既不通知家人也未通過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續,就把王明鐸強行押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勞教。由於勞教所拒收,惡警們央求了半天,勞教所勉強答應暫時代押。 王明鐸從被綁架之日起就絕食抗議至今,現已生命垂危。開平勞教所怕承擔責任,多次給劉坎華打電話,催促其去接人,劉坎華不是不接電話就是以各種理由搪塞。王明鐸的妻子找劉坎華要人,惡警也是用各種理由搪塞,不放人。 2006年1月25日,因王明鐸已生命垂危,唐山勞教所怕承擔責任,將王明鐸送回家。回家後的王明鐸人已脫像,原本很胖的身體現在成了皮包骨,他已沒有力氣坐著,只能躺著,親人們見到後心裡別提多難過。就這樣的體質,唐山開平勞教所竟用一輛帶後斗的車,將王明鐸放在後斗上,王明鐸穿的還很單薄,硬是凍了4、5個小時才到家。 滄州市開發區金島派出所所長李光強,積極配合惡黨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王銘鐸的死與他有直接關系。結果怎樣?李光強的作惡遭惡報殃及兒子……二零零七年八月,李光強十四歲左右的兒子忽然跳樓身亡。
迫害類型:
手銬/腳鐐;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滄州市運河區法院歷年陷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報應昭昭貫古今
河北滄州運河公安分局劉坎華迫害大法弟子王明鐸
唐山大法弟子王明鐸遭看守所惡警野蠻迫害
河北省滄州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情況
責任單位及惡人:
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運河區公安分局
:
劉坎華
金島派出所
:
李光強
滄州市公安局南環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25日 0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