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德方(芳)
簡介:
滕德方(芳)(Teng,Defang?fang?),
男 ,
48歲 ,
山東省蒙陰縣老干部局干部(副局級)。1999年7月,滕德方進京上訪後被單位非法關押20余天,11月被刑拘一個月。 2000年3月被送“轉化學習班”長達三個多月後,停發工資,開除黨籍,撤銷職務。 2001年9月29日深夜12點,在邪惡爪牙李枝葉等的指使下,有七、八個惡警非法闖入大法弟子滕德方、滕德榮家中抓人(這兩位大法弟子被邪惡非法通緝流落在外,在這之前,惡警多次非法侵入兩人家中進行騷擾,使家人無法正常生活)。見兩人不在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亂翻一通,將家中大法資料非法搶走,並將滕德方之妻類延玲非法綁架送入看守所,現已轉入邪惡的“洗腦班”。 2002年10月29日,滕德方在臨沂被非法抓捕,被轉到蒙陰刑警大隊酷刑逼供,後又非法關押在臨沂看守所,遭惡警和獄霸的毒打折磨。在看守所幾乎天天挨打,被打得尿血,三個月爬不起來,有半年多的時間直不起腰來,不能獨立行走,靠他人攙扶。 2002年10月29日,大法弟子滕德方、李永欣、杜鳳娟被公安非法抓捕。 2003年5月被蒙陰縣檢察院以莫須有的罪名指控,並被臨沂市蒙陰縣法院非法判處滕德方13年徒刑,李永欣被非法判刑10年,杜鳳娟被非法判刑10年。滕德方在2003年6月份被送往山東監獄,2012年才得以出獄。 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宮茂海、董傳顏、石增磊、張愛全、張傳政、劉伯夫、王洪章(濟鋼的,80歲高齡,被打斷了4根拖把柄,尿血等曾送醫院)、劉錫銅、邵承洛、黃敏、張樂金、宋濤、姜X文、四人被判20年重刑、姜國波、范延啟、滕德芳、趙衛東、王清德、高洪傑、李玉福、王風玉、趙傳文、王明亮、郝務東、張輝榮、曲某、孟祥彪、徐洪亮、王雲沖、吳金遠、馬曙光、趙常勝等。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洗腦/送洗腦班;
迫害親屬;
非法拘留;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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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對上述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責任人: 公訴人:蒙陰縣檢察院 張秀婷 審判長:蒙陰縣法院 葛文波 審判員:蒙陰縣法院 李炳錄、夏成軻 書記員:蒙陰縣法院 張曉英
責任單位及惡人:
蒙陰縣看守所
蒙陰縣政法委
:
李枝葉
蒙陰縣檢察院
:
張秀婷
山東省第一監獄(山東省監獄)
蒙陰縣法院
:
葛文波
更新日期: 2013年8月23日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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