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金
酷刑(十)坐小板凳<br>此種酷刑即是不分晝夜的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在小板凳上,不許睡覺,旁邊有猶大監視,大聲地念污蔑、誹謗大法的書,長時間受此刑者臀部肌肉壞死,呈黑紫色。
李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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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振金(Li,Zhenjin),
女 ,
57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寧安市東京城鎮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李振金與丈夫楊德賢在佳木斯市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李振金原患有血稠、痛經、心髒病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處處用“真、善、忍”宇宙法理嚴格要求自己,疾病逐漸痊愈。身心受益更加堅定修煉信心,思想境界也不斷升華。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大法迄今二十年中,李振金的丈夫楊德賢被迫害致死;李振金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李振金的孩子在極度的恐懼、痛苦中失去了學業。李振金的家庭被中共邪黨迫害得家破人亡!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晚,李振金與王士林、韓眾、王淑賢、杜輝、李亞傑等法輪功學員開車去佳木斯市松江鄉新民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回程途中遭松江鄉派出所攔截,被十多個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派出所。期間,警察們把韓眾和王士林兩位男學員隔離審訊,王士林被銬在暖氣片上刑訊逼供。所長閆洪斌唆使三名警察輪番暴打韓眾,搶走他身上手機並威脅恐嚇。李振金等四名女性學員被強行搜身,李振金不同意被警察拳打腳踢,扇耳光,搶走李振金身上五十元錢。閆洪斌和五、六個警察對李振金拳打腳踢,將李振金四肢銬老虎凳上,強行按手印。十二日凌晨四點,這幫以閆洪斌為首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李振金家的汽車配件商店被警方砸開搶劫財物。店裡的玻璃和塑料等物品被砸碎,直接造成經濟損失上萬元。警察還搶走了大法師父的法像、法輪功真相資料和李振金的身份證。晚上八點多,李振金等6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八天。期間,李振金的姐姐為探視她被惡警高波勒索了五百元錢。佳木斯市公安局、佳木斯市安全局後來也陸續參與了此次迫害,其中包括國保大隊陳萬友。李振金和杜輝夫婦、李亞傑遭到佳東分局非法抄家,李振金開的商店只得關閉。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劫持至佳木斯勞教所當天,才給他們下達了非法勞動教養三年的決定書,逼迫他們在上面簽字。佳木斯勞教所女警王秀榮惡口謾罵,指導員於文斌帶領孫慧敏、陸宇等警察,大白天敞開著門,強迫李振金等等女學員們脫光衣服 “檢查”。因杜輝不配合被於文斌叫罵著髒話強制脫到一絲不掛,幾個獄警在旁邊奸笑。李振金被單獨隔離強行“轉化”,逼寫放棄修煉的 “轉化書”,因為李振金不配合,被劉亞東拽頭發持電棍恐嚇,高傑死按李振金的手,在事先寫好的“轉化書”上寫上李振金的名字。法輪功學員不管在看守所或勞教所裡,都被剝奪基本生活條件,像牲口般被迫做奴工,每天超負荷勞動,不完成定額就加期或遭獄警打罵侮辱。獄方還隨意苛扣伙食費。每人每月八元的生活費也被惡警私吞。被“大馬牙”(有錢、有獄警關照的犯人,也叫關系犯)二十四小時被監控,沒有自由。白天洗腦看電視坐在木凳子上不讓動,周圍由犯人看著,不許閉眼睛、必須坐直目視前方,而其他刑事犯人可以隨便走動,真是壞人管好人。並且警察經常給犯人開會,把職權下放到包夾犯身上,讓他們擁有整人的特權。勞教所獄警培訓、教唆包夾犯們如何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加期、減期等手段脅迫利誘,強制包夾犯們參與迫害,如不從就會受到加期迫害。佳木斯勞教所的警察貪贓枉法,不僅吃、拿、勒、卡成風,公然違犯《監獄法》和《監獄警察六不准》等規章制度,恣意毆打、體罰、虐待或指使他人毆打、體罰、虐待。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三點,李振金出門去上班,被在門外蹲坑的黑龍江省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公安局及林業第二派出所的多個警察聯合綁架、非法抄家,劫掠家中兩台電腦、三台打印機、六千多元現金、二千本明慧台歷成品和原料以及幾十本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等私人財物。居住在李振金家裡兩個外地流離失所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同遭綁架,並非法拘留半個月。東京城林業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趙子欣、副隊長李永斌等人為邀功請賞,編造構陷李振金的黑材料上報檢察院;林區檢察院檢察長李鵬洋兩次將構陷案卷退回公安局補充;原本是不法警察私闖民宅非法抄家在先,事後卻找到李振金弟弟在搜查證上補簽字,制造偽證謊稱是李振金本人簽的字。在法庭上,北京律師當庭為李振金做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在國內也是合法,警察無搜查證非法抄家、綁架是違法行為,所有證據又都是事後編造的。審判長崔立新威脅律師:不許發表反動言論,不許提法輪功。這起構陷法輪功的案子,卻不許辯護律師提法輪功,中共操控法官辦案要有多荒謬就有多荒謬。法庭上,李振金自為辯護:大法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主要著作被翻譯成近四十種文字出版發行,深受全世界人民的敬重!“真、善、忍”普世價值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法輪功學員都在修煉做好人,還能去做壞事去犯罪嗎?法官多次打斷李振金的自訴,不許她說法輪大法好。法庭在無任何法律依據的前提下,對李振金非法判刑五年。李振金提起上訴,二審黑龍江省林區中級法院以上訴沒有根據為由,維持原判。李振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四個月之後,又被關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剛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嚴管迫害,由包夾犯人監視,每天強迫坐小板凳十幾個小時;被逼看反復播放污蔑、誹謗大法的洗腦電視錄像,強迫在“轉化”書上簽字;做思想匯報還不許說真話,否則遭包夾犯的打罵。李振金因身體坐不直,被犯人袁竟芳拳腳相向打的全身青紫。監獄十一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監區,當時被非法關押在那裡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大的有七十九歲,服刑人員連上廁所都受限制,不論晝夜必須請示包夾犯批准,四人一組稱為“聯網”,必須一起上廁所,即使晚上睡覺,還要與同組其他人一起去一起回。所有人被編成十多個組,一組一組的去方便。倘若哪個組裡面有人出大號用的時間長了,其它組的人就得在外面憋著等。中共將服刑人員在監獄裡的這些基本生存權利剝奪的幾乎一干二淨。當時有一個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不配合邪惡的安排,警察指使十一組的全組犯人打她。這個學員從來不聽他們的。警察多次把她關進小號迫害,少則七天,多則半個月才能放她出來。出來後,她人瘦得都不象樣了,仍然不妥協。警察拿她沒招了,就不再管她了,任由她隨時可以出入水房和廁所。十二組有個齊齊哈爾老年法輪功學員,坐小板凳累了就動一動或是閉下眼睛,被包夾犯人蓋欣劈頭蓋臉一頓罵。蓋欣心情不好時,常常拿老年法輪功學員撒氣,屋裡天天都能聽到她的叫罵聲。二十平米的監捨住十二個人,四十平米的監捨住十八個人。獄警強迫這些人在各自屋子裡做奴工。有時做紙兜子活,刷大膠時滿屋子都是濃烈的膠味,嗆得涕泗縱橫。李振金的耳朵因被膠的劇毒感染,淌了兩年膿水,到監獄醫院檢查,醫生連看都不看,給瓶滴耳液就完事,根本不管不顧。有時在監捨砸瓶蓋子或者挑筷子,滿屋的粉塵紛飛,好多人身上過敏長滿紅疙瘩,還得堅持干活。一旦有監獄外面的相關部門領導來檢查監捨,監區就讓犯人把活都藏起來,等檢查過了再把活拿出來接著干。每人每天有生產定額,服刑人員為掙分減刑起早貪黑的搶著干,有時飯都吃不上,還經常挨道長何冬梅的罵。挑筷子的料是用很大的袋子裝,每人扛一大袋子,從一樓扛到四樓,下樓時再扛下來一袋子挑好的筷子,來回不空趟,拿人當牲口使。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李振金結束冤獄回家後得知,國保警察搶走家裡六千多元錢,只退回兩千多元,其余四千多元錢被他們竊占。李振金家人多次去討還,國保大隊警察總推三阻四拒不還錢。李振金被非法關押期間的六萬兩千多元退休工資,也被邪黨全部苛扣未還。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惡人舉報;
迫害親屬;
監視/跟蹤;
威脅/恐嚇;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打罵;
洗腦/送洗腦班;
體罰;
不准動;
毒打/毆打;
清身;
人身侮辱;
剝奪睡眠;
不給穿衣服;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非法判刑;
私闖民宅;
推、掰、撅;
“死揣”;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銬在某處上;
老虎凳;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經濟實體蒙受損失;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勒索錢財;
看管/蹲坑;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嚴管;
坐小板凳;
揪頭發撞牆;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不准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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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六大法弟子被綁架到看守所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高潔,
王秀榮,
劉亞東,
於文彬,
於文斌,
孫慧敏,
陸宇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佳木斯市看守所
東風公安分局
佳木斯勞教所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袁竟芳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佳木斯看守所
松江派出所
:
閆洪斌
佳木斯市國家安全局
海林第二派出所
松江鄉派出所
寧安市東京城林業公安局
:
趙子新,
李永斌
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
:
崔立新
東京城林區中級法院
林區檢察院
:
李鵬洋
東風區司法所
:
高波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7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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