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紹金
簡介:
石紹金(Shi,Shaojin),
男 ,
年齡未知 ,
湖南省懷化電業局職工。他因為修煉法輪大法,2002年10月9日凌晨3時左右,被湖南懷化市國安局的科長郭書光、陳訓忠和田甲龍綁架到懷化進行所謂的審訊,並於當天下午5時左右被拘禁於市第二看守所,直到11月30日釋放,歷時51天。他被非法拘禁期間,國安利用了親屬急於放人的心理,一次又一次的敲詐他妻子,用判刑的借口要挾他家人。到他出來前,迫使他妻子分三次向國安局交了12萬元(有收款收據復印件)。國安經辦人陳訓忠說這10萬元是“辦案經費”,上級有文件規定。另外還交了2萬元保證金,但給只開了1萬元的票。一年後,他找到國安要求退保證金,郭書光等人明確表示不肯退。 此外,懷化國安還非法搜查了他的住宅和辦公室,非法扣押了他家用計算機(價11600元)和辦公室計算機(價8500元)各一台,作為國安辦公用。非法審訊時,搜走了他的銀行存折卡1個,並取走現金15000余元。上述財物至今(2004年11月)未退還。 迫於國安和當地610辦的壓力,事後單位給予他行政撤職(副總經理)和黨內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審訊;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我被湖南懷化國安迫害的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懷化市國安局
:
郭書光,
陳訓忠,
田甲龍
懷化市第二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5年12月31日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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