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勳宏
簡介:
馮勳宏(Feng,Xunhong),
男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巨野縣大法弟子,山東巨野一個基層分片稅務所長。他於2001年元旦去北京上訪,被抓進北京大興縣長子瑩派出所,警察為了讓他說出地址,把他衣服扒光,在零下十幾度的寒冷天裡給他澆冷水,然後再用電棍電擊,渾身上下任何一個部位都被電擊過,每天折磨三四個小時,連續三天。他以堅毅的意志承受了殘酷的折磨,然後把他轉往大興縣看守所,他絕食十四天,滴水未進,最後警察不得不將其釋放,他被罰款15000元。 回家後當地公安仍不放過他,要繼續對他關押,為了躲避關押,他被迫出走,在外流離失所,與家人斷絕了聯系,公安局抓不到馮勳洪,竟把他愛人張雪梅關進了看守所,家裡撇下一個十幾歲的孩子無依無靠。 張雪梅在被關押3個月後放回家僅隔了兩個多月,為找到馮勳宏,惡警們又一次殘忍的把張雪梅關進看守所4個多月,直到在外地非法綁架馮勳宏後,才罰款4500元放出張雪梅。 他2001年7月24日被關押在縣看守所,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渾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臉腫的老高,因堅持煉功,腳尖離地雙手吊銬在小號裡一天一夜,他絕食抗議兩個多月,被冷酷的獄醫強行插胃管灌食,痛得他死去活來。 農歷2001年臘月初6,不經審理、不讓辯護、不許上訴,被非法判刑10年,當天開始給他戴上死刑犯用的手銬、腳鐐,家屬找看守所3次,直到臘月29才給解開。 在公審大會時,馮勳宏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毒打馮勳宏,打掉了牙,滿嘴流血。怕他再喊,又用毛巾勒主馮勳宏的嘴。圍觀的群眾看了都覺得寒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摧殘性灌食;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吊綁/吊瓶;
騷擾;
電擊;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巨野縣大法修煉者受迫害事實
廉潔奉公的山東某稅務所長馮勛宏被非法判刑十年
2001年3月13日大陸綜合消息
責任單位及惡人:
巨野縣“610”
巨野縣公安局
巨野縣看守所
長子瑩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9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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