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香玲
簡介:
王香玲(Wang,Xiangling),
女 ,
85歲 ,
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法輪功學員,大義工廠員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香玲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北京大興警察毆打、拘禁六天,六天後被巨野縣610警察綁架到巨野縣看守所非法拘禁四個月,被巨野縣公安局非法罰款九千元。巨野縣610、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兩次非法侵入住宅搶劫,搶走十幾本法輪功書籍、日本進口電視機一台、錄音機一台、放像機一台。 二零零一年四月,王香玲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巨野縣610國保警察綁架到山東省王村勞教所,在勞教所被迫勞動,天天剪線頭,從早晨干到夜裡十二點,累得頭暈眼花,脖子疼痛難忍。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香玲實名起訴江澤民,二零一六年十月被巨野縣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五日。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巨野縣大法弟子馬秀芹、王香玲在田橋鄉講真相時,被田橋派出所警察綁架,這兩名大法弟子一個快七十歲,一個快八十歲。據鄰居所見,公安綁架兩人後,奪取了馬秀芹的鑰匙,強行帶至她家,搜走了家裡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電腦。三月二十一日通知家屬,目前已被劫持到菏澤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馬秀芹、王香玲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後,被巨野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巨野縣田橋派出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通知她們的家人去拿非法批捕通知書,家屬都沒有配合。 王香玲於二零一八年二月被巨野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並被勒索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巨野縣各派出所針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統一執行敲門行動,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王香玲、劉秋霞、馬秀芹及其他幾位學員家中,進行非法抄家、綁架。 王香玲、劉秋霞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巨野縣公安局構陷至鄆城縣檢察院,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被鄆城縣法院非法開庭、沒有結果。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王香玲、劉秋霞再次被非法開庭,劉秋霞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王香玲被冤判一年。現被關押在菏澤市看守所,兩人已上訴至菏澤市法院。鄆城縣法院審判長趙桂峰、審判員華全功、陪審員葛惠傑、書記員陳德儒。(公訴人)鄆城縣檢察院 檢察官初冬梅、檢察官助理劉洪文。 菏澤法院:夢姓法官,電話0530-5321030.夢姓法官要求律師郵寄辯護詞,說二審是書面審理。律師正在爭取公開開庭審理。 菏澤法院夢姓法官寄件王香玲律師要求書面審理,律師一直遞交公開開庭申請。經多次交涉,菏澤法院還是書面非法判決,維持原判。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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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79686.html#247132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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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龐欣,巨野縣公安局610辦公室,電話:0530-3334139 轉 龐欣 接。 這個是總機,需要轉接。
責任單位及惡人:
巨野縣公安局
菏澤市看守所
田橋派出所
巨野縣檢察院
鄆城縣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5年5月11日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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