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育新
簡介:
馬育新(Ma,Yuxin),
女 ,
四十多歲 ,
鳳城市大法弟子,原遼寧省鳳城市增壓器廠工人。1998年有幸修煉法輪功,原本因身體多病已喪失生活勇氣的她又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希望。 1999年7月20日,江××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她於1999年10月8日去北京信訪辦上訪。剛到本溪車站就被惡警攔截,當晚十點,鳳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振親自坐轎車連夜把馬育新帶回到鳳城市鄧鐵梅路派出所,被非法拘留53天,後惡警強迫家人交了3000元罰款才放人。在此期間,她母親著急上火,住進了醫院,花了5000元醫藥費,生死系於一線。 2000年2月27日,馬育新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非法抓捕,被關進天安門派出的鐵籠子裡。後被鳳城市駐京辦的警察劫持到駐京辦住處。在那裡警察把她和其它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在一起。第二天鳳城鄧鐵梅路派出所警察把他們押回,送進了鳳城看守所。在看守所,女惡警張華把馬育新提到辦公室,讓她蹲在地上一下午,說話也不准站起來。4月5日,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馬育新被劫持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到了那裡才補辦手續。 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洗腦,參加奴役勞動,為勞教所創收,還不讓午睡,加緊趕活。有一種手工藝活(形似櫻桃)讓扎成朵,氣味非常刺鼻難聞,像雙氧水之類的有毒,干活的人被熏得直暈。因為喝的是羊圈邊上被污染的井水,馬育新得了菌痢拉肚子。勞教所每頓飯吃的玉米面餅子,都是半生不熟的。還強制做廣播體操,跑步、走步、走正步,家屬接見還得訂餐、存錢、買生活應用品,買統一著裝的衣服,伙食不好還得買吃的食品。馬育新七十多歲的母親掛念女兒,每個月都要拖著病重的身體去看她,怕她遭罪還給警察買了三箱鳳城老窖酒。短短四個月,家裡就花了四千多元錢。 由於上述迫害,使馬育新家人受到了很大的傷害,承受著痛苦和壓力。從勞教所出來後,鳳城政法委李書記等人登門騷擾,單位也派人騷擾。節假日、敏感日都要打電話騷擾其丈夫。由於精神上壓力太大,其丈夫每天都提心吊膽的怕妻子出事,便有些承受不住了,使得原本和睦的家庭出現了裂痕。 2002年3月,馬育新要去沈陽五愛市場買東西,在鳳城車站被堵截,惡警硬說她是去上訪,又被非法拘留15天。 2005年11月16日,馬育新去農村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告,被大堡派出所非法綁架至鳳城拘留所。她絕食抵制迫害,被強制掛點滴。七天後被送看守所時,惡警許志強強行從她身上搜走三百多元錢。洗漱用品、拖鞋都沒穿上就被四個人抬著扔上車。在看守所,惡警王獄醫等給馬育新強制灌食,在食物裡放了很多鹽,導致她的胃腸受到嚴重傷害,胃裡整天火燒火燎的。幾天後馬育新又被送至寬甸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馬育新不服,提出上訴,丹東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馬育新再次上訴,又維持原判。 在寬甸看守所關押兩年半的時間,由於長期在極度恐怖的氣氛和壓力之中,在精神極度緊張的狀態下,馬育新患上了高血壓病,高壓二百三十。2008年5月21日,馬育新在體檢血壓二百多、心髒嚴重供血不足的情況下,被寬甸看守所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馬育新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十監區三分隊,因不放棄 信仰,三分隊惡警張艷茹指使犯人朱春蓮,在儲藏室讀誹謗師父、大法的文章。因拒絕“轉化”,惡警張艷茹指使犯人號頭劉小燕(沈陽人)折磨她,連續四十八小 時站著不讓睡覺,連眼皮都不讓眨一下。兩個犯人加上號子、號頭,輪班看著她,不讓她睡覺。當時馬育新的血壓一百九十,心髒嚴重供血不足,導致嚴重後果,惡警和犯人們都不放過,致使她的身體受到嚴重的摧殘。在非法關押期間,惡警張艷茹還收了馬育新弟弟價值五百元錢的酒。在出監的前一天,後接任三分隊的警察?子茵找馬育新談話,讓她出去後,不要把警察和犯人迫害她的事上網。 因為馬育新多次被迫害,其丈夫再也承受不住,與她離了婚,好端端的一個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騷擾;
威脅/恐嚇;
推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關鐵籠子;
罰蹲;
洗腦/送洗腦班;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摧殘性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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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天安門廣場警察
鳳城市公安局
:
張振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
張艷茹,
?子茵,
朱春蓮
鳳城看守所
寬甸縣看守所
鳳城市巡特警大隊
鳳城市法院
鳳城拘留所
:
許志強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1日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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