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希珍
簡介:
羅希珍(Luo,Xizhen),
女 ,
年齡未知 ,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羅希珍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婦科病(常年流血)、還有腎炎等多種疾病都不藥而愈。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只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各種環境中向人講真相,而多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她於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被清河兩名公安抓回,集安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晚,羅希珍正在家做被子,突然闖進六、七個清河鎮警察,由清河鎮派出所警察董本軍帶隊,抄了羅希珍的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並強行將羅希珍綁架,關押在清河鎮派出所。在那裡有一個外號叫大龍的警察抓住羅希珍的頭發狠狠的往牆上撞,頭上多處被撞出大包;拳打腳踢的同時,嘴裡還不停地說:“看你再跑,再跑就打死你。”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大隊長劉連英用電棍電擊羅希珍的頭部、臉部、陰部。雙手背到後面銬上手銬,臉部被電擊出泡。羅希珍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三小隊。不讓睡覺,並施以威脅、恐嚇、罰站。每天還得被迫強行參加勞動,完不成任務就不讓休息。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大隊長劉連英用電棍電擊羅希珍的頭部、臉部、陰部。雙手背到後面銬上手銬,臉部被電擊出泡。羅希珍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三小隊。不讓睡覺,並施以威脅、恐嚇、罰站。每天還得被迫強行參加勞動,完不成任務就不讓休息。 在集安看守所,清河惡警大龍和一個姓吳的警察毆打她,讓她光著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個半小時。她絕食抗議,拒絕參加各種看守所的活動,遭惡警們用電棍擊打,把她綁在死人床上,她全身多處受傷,臉上被電擊大血泡。 在勞教所羅希珍遭威脅恐嚇、剝奪睡眠、長時間罰站(每天從早晨站到半夜十二點,一站就是半個月)電棍電擊、破壞性灌食、被刑事犯按倒在地用鋼針扎、呈“大”字形綁在床上、被犯人付巧雲施以暴力等等迫害。由於羅希珍不配合邪惡,被非法加期迫害二十天。經過兩年零二十天的非法關押,羅希珍的體重從一百二十六斤降到了七十幾斤,回家後親人見狀都流下了眼淚。 二零零六年一月,回家以後,清河鎮派出所及鎮政府幾次上她家騷擾。羅希珍被迫流離失所,丈夫承受不住一次次的騷擾與夫妻分離的淒涼生活,與她離婚。遭此不幸,羅希珍八十三歲的母親常常流淚,兩眼幾乎失明。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羅希珍在清河大街上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清河派出所的江貴玉等三名惡警非法抓捕,後被集安市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集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姚新猛是迫害責任人。在監獄遭受種種酷刑,現在手指還伸不直。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羅希珍回到家中。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多,東昌區國保大隊警察吳國慶在通化市龍泉路附近綁架了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的法輪功學員羅希珍,之後勾結檢察院,迅速於七月二十一日左右將構陷羅希珍的案卷送到法院。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左右,羅希珍在向世人發放神韻光盤時,遇到一便衣警察,被其綁架。隨後,東昌區國保教導員曹秋霞與光明派出所警察孔令學等七、八人,押著羅希珍闖到她的住處非法抄家。羅希珍手被反銬在背後,警察把她的頭按得很低,令她喘氣都困難。鄰居普遍很反感警察的這種行為。警察隨即在鄰居中散布謊言,誣蔑羅希珍是詐騙犯。 下午四點多時,光明派出所給曾與羅希珍合租房子的人打電話,詢問羅希珍的一些情況。幾乎與此同時,幾名便衣警察到羅希珍打工的串店,打聽羅希珍的情況,在老板的追問下,才出示警察證。警察向老板謊稱羅希珍與人打架,被打住院了。他們來了解一下她平時怎樣,誰來找過她。老板如實說,她平時挺好的,也沒人來找她。老板還表示,既然住院了,得去看看她,需要錢幫著拿點兒。警察急忙說“不用”,就走了。 羅希珍於六月二十七日晚九點左右被轉至長流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六月二十八日開始,多次到國保、檢察院、人大、信訪等部門營救羅希珍。後來才知道,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不能公開,都得秘密進行,對外找借口,不能讓老百姓知道是在辦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 國保警察讓家屬領回羅希珍的部份日用品,並開出收條讓家屬簽字。這張收條在家屬簽字二十多天後,家屬強烈要求下國保才給了一份復印件。 七月十日,公安局發出非法逮捕羅希珍的通知書,郵寄給羅希珍姐姐所在村的村長,轉給羅姐姐。而警察構陷羅希珍的黑材料七月中旬已轉至東昌區法院,速度快得驚人。羅希珍家人已聘請正義律師介入羅希珍案。 羅希珍的家屬經過幾天的聯系,終於和辦案法官鄒喜山通了電話,告訴他家人已經請了外地律師,何時可以閱卷。鄒喜山先是告訴家屬:律師帶齊手續來,隨時可以閱卷。 七月二十八日,家屬再三的詢問和確認律師閱卷時間。鄒喜山說:請示一下領導。七月二十九日,鄒喜山又對家屬說:你們不可以請律師,只能由法院指定律師。家屬不同意,認為當事人可以請律師。鄒喜山說:你們如果請律師必須報給我們,我們請示政法委。家屬問:(是)領導說的?鄒喜山說:是。 七月三十日,家屬到東昌區法院,面見刑事庭庭長趙巖,要求他們給出書面答復。趙巖對家屬說:法院內部、中央政法委聯席會有規定法輪功案件不許自己請律師,要由法院指定,趙還說:“這個文兒肯定不給你,就是一個口頭通知。”“書面回復不給,自己聘請律師不行就不行。” 八月四日上午,羅希珍家屬又來到通化市東昌區法院,找主管刑事的副院長姚桂英。姚桂英接了電話,她先說給問一問,家屬再給她打電話,她就說和刑事庭長趙巖一個意見。家屬到法院信訪辦和監察室,都沒有人接電話。家屬又給姚桂英打去了電話。向姚桂英表明:聘請律師是我們家屬的權利,你們這麼做很沒有道理。並向姚桂英要那個“內部規定”,姚桂英說給聯系一下。 後經過多日交涉,趙巖才答應讓律師把身份證、律師證的原件和律師函郵過來,然後他們到司法局給辦理。 八月二十日,主辦法官鄒喜山和退休又返聘的610主任薛玉亮,到看守所見了羅希珍,哄騙羅希珍用他們指定的律師。 八月二十五日,家屬拿著律師函再次到東昌區法院,這次鄒喜山接下律師函,沒有要之前說的律師身份證、律師證原件,但說會送到司法局開證明。 八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羅希珍聘請的律師又到了通化市東昌區法院,再一次打通了法官鄒喜山的電話。鄒喜山和上一次一樣根本不下樓,只在電話裡推諉律師去司法局。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東昌區法院開庭審理迫害羅希珍一案,枉判三年零三個月。羅希珍提出上訴。家屬多次遠路到通化市中級法院,可法官和庭長欺騙推諉家屬,不開庭即下達判決,維持原判。此後,家屬多次詢問,都沒確切答復。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吉林省女子監獄的獄警給家屬打來電話,說羅希珍已在女監。家屬可以探視,並問家屬對法輪功的看法和態度。此前,家屬一直以為羅希珍還被非法關押在通化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羅希珍、曾凡鈺、程淑芳因索要曾經違心寫的「五書」,聲明所寫五書作廢,被劫持到一樓嚴管迫害。曾凡鈺、羅希珍至二零一七年初被禁止洗澡。羅希珍因不穿囚服反迫害,監獄就不允許會見家屬,還欺騙家屬說羅希珍不見。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羅希珍冤獄期滿。吉林省女子監獄稱:羅希珍表現不好。通化市政法委、清河鎮政府將派人,與家屬一起去監獄接羅希珍。 二零二一年七月中旬的一天,集安市清河鎮的派出所警察到礦山村羅希珍的姐姐家騷擾,問羅希珍上哪去了,她的電話。她的姐姐說不知道,等知道了,再告訴他們。據悉,清河鎮派出所每年都要到羅希珍的姐姐家騷擾,姐姐已經68歲了,身體也不太好,集安市清河鎮派出所警察每次去,都對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和極大的痛苦。 2024年3月1日,團結派出所參與到雇主家綁架了羅希珍,然後到羅希珍家非法抄家,抄走很多個人物品,羅希珍被非法拘留。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電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撞牆;
打罵;
剝奪睡眠;
性侵害(包括男性);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嚴管;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判刑;
非法勞教;
威脅/恐嚇;
手銬/腳鐐;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74063.html#2439211214
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鎮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羅希珍家人
吉林省通化市羅希珍冤獄將滿-政法委企圖綁架
吉林省女子監獄折磨法輪功學員
吉林省通化市法官敷衍塞責
不許自請律師 吉林法官稱對法輪功有“內部規定”
吉林通化警察構陷羅希珍
吉林通化市羅希珍再次被綁架
吉林省集安市國保大隊長姚新猛的罪惡
吉林集安市羅希珍幾年中遭受的迫害
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鎮警察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東昌區法院:
院長劉東海0435-3947299、13704353350
副院長姚桂英0435-3947298、13844587677(主管刑事)
刑事庭長趙巖0435-3947289、15844587666
辦案人鄒喜山0435-3947285、13069276789
監察室負責人崔岳琴、0435-3947216、3947295、13804458466
信訪辦:楊萍0435-3947294、13324358895楊光弟0435-3947276、13804459410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付巧雲,
劉蘭英,
郎翠萍,
魏丹
朝陽區清河派出所
:
劉志喜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清河派出所
吉林省女子監獄(黑嘴子監獄)
通化市610辦公室
:
薛玉亮
通化市團結派出所
通化市光明派出所
:
孔令學
東昌區國保大隊
:
吳國慶
清河公安局
:
董本軍,
大龍
龍泉派出所
集安市公安局
:
姚新猛
通化市國保大隊
:
曹秋霞
東昌區法院
:
鄒喜山,
姚桂英,
趙巖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17日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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