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英
簡介:
李鳳英(Li,Fengying),
女 ,
45歲 ,
山東諸城市大法弟子。李鳳英在自來水公司工作,家住市招待所家屬樓。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公安、單位伙同其丈夫迫害。 李鳳英的丈夫李淑召是諸城市原市府招待所所長,2000年正月李鳳英去北京上訪遭受不法人員的迫害,就在此情況下,李淑召不管李鳳英的死活,硬把她攆出了家門。 2008年4月16日晚上,諸城市公安局惡警非法闖入密州街道新華村附近,將法輪功學員王平升、新華村劉培洪、於瑞燕、劉廷卓和李鳳英綁架到諸城市看守所迫害。 2008年4月21日,諸城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劉培洪、於瑞燕夫婦及劉廷卓、王平升、李鳳英非法送到勞教所勞教一年。劉培洪與王平升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章丘男子勞教所,於瑞燕、劉廷卓、李鳳英被非法關押在王村女子勞教所。 2008年7月9日早晨六點,昌樂縣“六一零”國保大隊公安惡警統一行動,在一個時間內綁架了大法弟子李鳳英、韓玉、郭素萍、宋振亭、馮常麗、李愛君、張延豐、杜長文、郭效珍夫婦。 李鳳英宋振庭夫妻,大法學員,於2008年7月9日在副食品廠家中被昌樂派出所吳泉宗何雲等七八個男女警察闖入家中綁架,由何雲主持搶劫,搶走師父法像,大法書兩本搶去錄音機及煉功帶,惡人將兩學員帶到城關派出所當晚向其家人索要四千元說將宋放回,被家人當場拒絕。後李被拘留一個月,一天後宋被放回。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諸城市國保警察私闖民宅騷擾大法弟子李鳳英,並用手機錄像。
迫害類型: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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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諸城市大法弟子李鳳英遭受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諸城市看守所
諸城市公安局
:
曹金輝
昌樂縣610
諸城市原市府招待所
:
李淑召
自來水公司
:
莊汝祥,
孫樂春
諸城市城關派出所
:
張凱
昌樂派出所
:
吳泉宗,
何雲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11日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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