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夜,邯鄲勞教所副所長魏某某指揮下,惡警王志明、李海明、高金利、邢延生和其它三名惡警把60歲的佳木斯大法弟子博兆山用棍子綁成十字形,用4根電棍電全身,逼寫“四書”。
迫害類型: 電擊;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邯鄲勞教所一月份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行錄
責任單位及惡人: 邯鄲勞教所 : 高金利, 王志明, 李海明, 邢延生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3日 12:04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3日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