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梅
簡介:
李紅梅(Li,Hongmei),
女 ,
年齡未知 ,
1999年7.20以來李紅梅的丈夫在不法公安向單位施壓,失去工作,不法人員常登門騷擾,家無寧日。夫妻上訪遭北京警察非法抓捕。劫持遣送回岳池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9月她們夫妻被迫流離失所。2000年11月,她們夫妻及另外幾名同修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她懷有身孕,天安門廣場一個惡警踹她肚子。惡警把她們帶到天安門派出所,不准上廁所,不讓吃飯。北京回來,她流離失所。2001年1月27日,兒子出生生活艱難,靠親友和同修接濟。2001年舊歷6月29日,惡徒綁架她們母子到岳池縣公安局。岳池縣國安大隊的楊小春敲詐未遂,拿走生產時別人資助的一千元生活費,錢是國安大隊的王連兵收的,說不夠它們要的三千元,沒給開任何收據。2003年10月南充小龍派出所和鐵路派出所惡警將她非法綁架。廣安市城南派出所苟霧林將她接回廣安非法關押到岳池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惡警楊指導用腳踢她將小腿踢出血,又叫人給雙腳戴上七八十斤重的械具,上廁所都無法提動。七天後,周姓惡警抓住她的手臂,在石梯上倒拖入洗腦班。在洗腦班,她被強迫聽、看誹謗大法的邪惡錄像和書籍。 2003年11月14日洗腦班逃出後,又開始流離失所。岳池610因她修煉法輪功,不給開證明,四年來無法見到丈夫。
迫害類型: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關押;
不准上廁所;
毒打/毆打;
勒索錢財;
戴腳鐐/連體腳鐐;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騷擾;
綁架/劫持;
地上拖;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四川廣安市岳池縣不法人員對我家的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的惡人有:岳池國安大隊的王連兵、唐世光、楊小春、吳紅平、李軍、周世龍,岳池610的黎利軍,岳池看守所的譚英、楊指導。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廣場警察
天安門派出所
北京警察
岳池縣國安大隊
:
楊小春,
王連兵
南充小龍鎮派出所
鐵路派出所
廣安區城南派出所
:
苟霧林
岳池縣看守所
:
楊指導
華鎣市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06年6月22日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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