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喜華
簡介:
張喜華(Zhang,Xihua),
女 ,
58歲 ,
五常市法輪功學員,五常市文化局會計,家住五常市內。 2001年12月5日張喜華同丈夫一起去北京證實法,被廣場上密集的警察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被五常市公安局王志明等劫持到五常市駐京辦,四天後又被戰志剛等劫持到五常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押了二十天,家屬被610朱憲福強制勒索了現金兩千元,被政保科劉方強制勒索了現金兩千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晚七時,張喜華正在家中輔導兒子寫作業,突 然遭五常市曙光派出所十來個警察破門,闖入室內搶劫後強行綁架到派出所,家中只留下了被嚇的大哭的九歲的兒子,派出所的所長劉雷等為了趁機撈取政績,派手下從派出所拿了一些東西,放到張喜華家去制造假現場,進行栽贓錄像。然後在五常電視新聞上播放,制造謊言,因此得到了市公安局的表彰。後來才知道這是五常市委、政法委、公安局為了配合制造自焚偽案而進行的一次大搜捕,三個看守所一夜間塞滿了法輪功學員。 2001年臘月二十六晚6時張喜華正在家同兒子一起看動畫片,突然門鈴暴響,房門被砸開,闖進了七、八個曙光派出所的警察,進屋後就抓人搶東西。張喜華被綁架到派出所後又被女民警非法扒掉衣服搜身。他們又強行給張喜華錄像,後來才知道是他們要撈政績,又拿了東西上張喜華家去制造假錄像,上了電視新聞,制造謊言,說張喜華是什麼組織者,正在家煉功等等。 在被非法拘押期間,五常610的劉曉玲、公安局的局長、政保科的劉方、楊松鵬等各自帶著他(她)們自己的一群手下,每天都到看守所向走馬燈一樣,輪流穿梭不停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份張喜華被五常市610朱憲福、政保科戰志剛等串通五常市文化局局長徐華,簽發了通知到五常市財政局,扣停了張喜華的工資。曙光派出所的警察還到張喜華兒子的學校勒令不許給開轉學證書。 張喜華被放後,他們就沒有停止對她的搜查、追捕,使張喜華被迫流離失所。派出所通知學校不給張喜華兒子開轉學證明,剝奪了一個孩子上學的權利。由於抓不到張喜華,610又串通單位扣發了張喜華的工資。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罰款;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騷擾;
勒索錢財;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精神酷刑;
抄家;
綁架/劫持;
監視/跟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五常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紀實(四)
黑龍江省五常當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三)
五常市大法弟子:修煉大法疾病消 堅持信仰遭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五常市610
:
朱憲福,
劉小玲
五常市公安局
:
楊松朋,
劉芳,
王志明
綏凌市曙光派出所
五常610
五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占志剛
五常市文化局
:
徐華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23日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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