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宮淑蓮

簡介:
宮淑蓮
(Gong,Shulian), 女 , 54歲 , 黑龍江省勃利縣大法弟子

一個小小縣城的法輪功學員在99年7.20後遭當地不法人員的非法關押勒索,2002年5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經勃利縣檢察院下逮捕大法弟子宮淑蓮的通知書,給宮淑蓮強加的所謂罪名是: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七月八日勃利縣檢察院代理檢察員袁曉春以“勃檢刑訴(2002)99號”向勃利縣法院遞交對宮淑蓮的非法起訴書,借口是說宮淑蓮書寫法輪功標語“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勃利縣法院以“(2002)勃刑初字第112號”下達對大法弟子的所謂刑事判決書,審判長是王昕;代理審判員是韓成國和吳沿濤;書記員是馮海洋。給大法弟子非法判刑三年,在勃利看守所關了半年多,送到哈爾濱(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大約是十一月份送走的。送走的時間記不清了,只記得是個大雪天。

當時和大法弟子一起被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的還有勃利馬場和七台河的法輪功學員郝玉英、楊孝松、於桂榮,大法弟子們都是被勃利法院冤判的。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大法弟子三年冤獄回到家後,房子也沒了,居無定所,給大法弟子精神、經濟到肉體上都造成很大傷害和損失。

迫害類型:
勒索錢財非法關押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勃利縣部分法輪功學員被勒索合計67萬元

責任單位及惡人:
勃利縣公安<br>
勃利縣法院 : 吳沿濤馮海洋王昕韓成國
勃利縣檢察院 : 袁曉春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13日 03:14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