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桂艷
簡介:
於桂艷(Yu,Guiyan),
女 ,
65歲 ,
黑龍江省勃利縣大法弟子,是退休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她帶上兩個孩子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她去北京以後,勃利縣新起派出所的警車、警察到她家門口,天天等她回來。她回來後,新起派出所的警察把她找去,縣公安局副局長宋國良告訴他們說她中毒太深,好好教育教育她。在派出所給她辦了五天所謂的「學習班」,不讓她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八月份她兒子考上大連軍校,在政審時,因為媽媽煉法輪功,給拿下來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的一天,她和三名法輪功學員梁金花、胡啟芝、李紅去縣「六一零辦公室」,剛進「六一零」(當時的縣委)大門口,她們就被新起派出所所長曲愛華給截住,拉到新起派出所。警察曹輝問她:你看沒看電視?中央那新聞?她說看了。曹輝說:看了你不知道法輪功被定×教了嗎?,在派出所把她們扣押了一天。晚上八點多,兩名警察(李宏和曹輝),把於桂艷和梁金花、李紅三名大法弟子送進勃利縣拘留所(胡啟芝是由縣「六一零」讓元明派出所拉走送到拘留所的),甚麼手續也沒有。第二天警察李宏和另一名警察來到拘留所給她們補拘留手續,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拘留,沒有寫天數。 由於吃的極差,還不准煉功,在迫害壓力下,第十六天晚上,她開始嘔吐。吐一天一夜,人要不行了,警察才通知孩子一起把她送進醫院,在醫院住四天,然後回家養著。但「六一零」的人不死心,還要把她抓回拘留所。家人說:你上家抬人吧。「六一零」的人一聽人不行了,才拉倒。於桂艷被拘留16天,被勒索1180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晚上七、八點鐘,於桂艷女兒和女婿(當時於桂艷沒在家住)正在屋裡和於桂艷妹妹和妹夫說著話。那天他們來她家看看倆孩子。忽然看見從圍牆外面跳進人了。孩子正在驚慌和害怕中,警察(後來才知道,辦她這個案子的負責人是縣公安局的於立功)進屋了。他們拿出逮捕證,說:於桂艷被批捕了,她們來抓人抄家。說完就開始翻東西。女兒當時就嚇抽了……大概半小時後女兒有些好轉了,警察就要帶走她丈夫,她害怕就又抽了,警察見這種情況就走了。就因為這次驚嚇,女兒到現在都有個病,心髒總是難受,不能受刺激。 抄家第二天,警察又上於桂艷妹妹家抓於桂艷。她妹妹家住五樓。警察叫門,她妹妹不給開門。警察馬上到五中學校,找到孩子騙孩子說:你們家周圍被盜了很多家,你快配合她們回家看看你家是不是也被盜了。孩子信以為真就跟著上了警車。孩子剛把門開開,警察們「呼」一下就闖進去了。進屋到處找,沒找到於桂艷,就於桂艷妹妹一個人在家。警察問了一會兒就到於桂艷大姐家找她。到她大姐家一看沒有她,就把她大姐拉到縣公安局查問。警察沒抓到於桂艷,以後就又到於桂艷妹妹女兒的學校去騷擾孩子。 辦案人員找不到她,就上她單位,告訴領導不給她開工資(一直到二零零三年辦退休了才開資)。他們在勃利找不到她,縣公安局警察開車到七台河她女兒的婆婆(她親家母)家,然後把親家母拉到縣公安局查問了半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元旦前兩天,公安局警察到她家輪流跟她女兒、姑爺說話。在說話中想套出她在甚麼地方。他們三、兩個人一伙,你說完他說;這伙走,那伙來。用的是車輪戰術的做法,不給孩子一點休息時間。從早上九點多來的,到下午三點多才走。 她在流離失所期間,因警察到處抓捕她,她有家不敢回,親屬家不敢去,朋友家不敢留,每一天都在度日如年。後來她即使回家了,每天也不能出屋,天天晚上十二點之前不敢脫衣服睡覺。 二零零二年兒子被七台河市政府招收公務員,因她煉法輪功給拿下來。二零零三年兒子考上七台河公安局公務員,兒子是因為她修煉法輪功被拿下了。後來一直到二零零九年孩子才有了工作,在單位人家都瞧不起他,說你爹媽是失敗的。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迫害親屬;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勃利縣於桂艷一家遭受的迫害
黑龍江勃利縣部分法輪功學員被勒索合計67萬元
責任單位及惡人:
勃利縣公安局
:
宋國良
勃利縣拘留所
勃利縣新起派出所
:
曲愛華,
李宏,
曹輝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17日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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