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湯原大法弟子
簡介:
黑龍江湯原大法弟子(Heilongjiangtangyuan,Dafadizi),
女 ,
61歲 ,
湯原縣糧食局職工,姓名待查。她曾4次被湯原縣公安局政保科綁架,2次勞教,5次抄家,全家人被剝奪生存自由2年1個月,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她的親人們也受到嚴重的傷害。 1999年7月19日,縣裡召開了一天緊急秘密會議,擬出了抓捕法輪功學員名單,主要責任人有湯原縣縣委惡人(書記)田立英、政法委惡人(縣長)劉國強。在這樣的情況下,她與另一法輪功弟子進京護法,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抓送到黑龍江駐京辦事處關了3天,被縣公安局政保科的惡警曲顯峰和她單位的吳毅接回湯原。在縣公安局被審問時,政保科惡警(科長)周鐵剛逼他,如果他說不煉就放人,堅持說煉就拘留。她們被拘留了10天,她的孩子被迫交了1000元保金。 回家後發現家已被抄。從那以後,惡警周鐵剛經常到她家騷擾和恐嚇,揚言不准再煉法輪功,只要有人舉報就抓她,也不准和煉功人接觸,有三個人在一起交談就抓人。 1999年10月份的有一天,湯原縣610辦公室惡人(主任)柳昭興帶省市610人員來到她家,市610主任說:你不能再煉,也不能再進京,如果你再進京,我的飯碗就打了,我家還有妻兒老小呢,你要再煉就判刑了。 1999年10月28日,單位通知她到糧食黨委開會,到會場只見一個人扛著錄象機一個場面一個場面的錄,惡人柳昭興說:“今天給你們煉法輪功的錄像,你們兩個站長都同意了,他們在那邊會場錄,這個會場就你自己錄,你要配合我們的工作,下面你發言吧。”她說:“請把錄象機放下,誰同意,你去錄誰,我不同意,如果你不答應,我就甚麼都不說。”糧食局黨委惡人(書記)董強大發雷霆,惡人柳昭興帶錄像師走了。 1999年11月26日他二次進京,1999年12月26日回來,當時就被政保科惡警王永春綁架,罰站一天,不給飯吃。後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惡警周鐵剛說:“你到哪兒都告不贏,這是中央下的令。”2000年1月12日被送到佳木斯勞教所。 在勞教所裡,煉功前身體的病狀全出現了,被鄭隊長發現,經醫院診斷,肺氣腫、氣管炎、心髒病、高血壓,回勞教所又經市檢察院丁法醫確診,給我辦了保外就醫。勞教所胡科長到我縣辦手續時,惡徒610柳、政保科周、糧食黨委李書記都不同意保。後來勞教所降低了條件,由她兒子出保派出所和街道開個居民證明才放她出來。 從2000年7月19日開始,派出所、街道、單位專門派人24小時監視她,一到所謂的敏感日,還增兵加崗,後來2002年我才知道,原來把她上了頑固不化的黑名單報到省裡去了。 2000年10月份,全縣城內出現了大量的法輪功真相傳單,11日晚10點多,周鐵剛帶幾個惡警來到她家破窗而入,當時她沒在家。她被逼得有家不能歸,漂泊在外。她所有的親屬家全被找到,蹲坑監視,翻印了很多她的照片,下通緝令,發放到全縣各鄉鎮、大小村屯張貼,懸賞從5千元升至2萬元。 那段日子裡,惡警還幾次半夜或下半夜到她家騷擾,數九寒冬的將她兒子叫起來,到她那院開門給他們看看,有沒有他們要找的人。為了控制她再進京,惡警周鐵剛扣押我的身份證長達4年半之久。 街道辦事處(主任)張志珍只因辦保外手續時給她出了街道居民證明,縣裡罰了張志珍2萬元錢,就把這筆賬算到她頭上,可又找不到她,就想了個主意──拿她的房照頂,她兒子堅決沒有給她,這樣才保住了她全家人的棲身之處。 2000年臘月二十八,晚5點多,惡人柳昭興、惡警周鐵剛、糧食局黨委惡人(書記)董強、糧庫惡人(主任)王清晨來到她家,惡人柳昭興要她保證春節期間不進京。晚上8點多,惡警周鐵剛、鄧建儒來將她綁架,把她架著強行送進了看守所。這已經是第三次被綁架。在看守所裡,她整天整宿咳嗽,喘不上來氣,不能入睡,同室的同修向外報告呼救也沒人理。 2001年正月初八,在看守所裡惡徒強迫她們看天安門自焚錄像,當時有8個大法弟子被關押,看完就把我們隔離開,回看守所的時候在走廊裡聽到一個610的人說:“哎呀,一點作用也沒起呀!”2001年2月21日惡徒又非法判她勞教一年,送到佳木斯勞教所,因身體原因勞教所不收,2月19日被放回家。 2001年6月22日,湯原縣城滿街都出現了“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最大的掛到縣政府院裡、電視塔上。政保科懷疑是她策劃干的,惡警馮洪偉、西城派出所惡警(所長)王兆力於6月23 日下午1點來抄家,晚10點惡警曲顯峰等又來抄家,把大法書籍和圖片數據等全部抄走,又將她綁架。到公安局審問,筆錄上只有問沒有答,公安局惡警(局長)楊金山當場決定將她收監。周鐵剛還和她兒子要保金,兒子說沒錢,周說借也得交。兒子實在承受不了接二連三的勒索,又不忍心不接媽媽,經人說合打了2千元的欠條才接我出來。 2002年中共召開“十六大”期間,邪惡之徒們奉上級指令,又一次企圖綁架她,這一次她用強大的正念堅決抵制,加上家人的強烈譴責和反對,邪惡企圖終未得逞。
迫害類型: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迫害親屬;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逼迫放棄信仰;
強迫觀看迫害過程;
非法罰款;
非法拘留;
騷擾;
交保證金;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退休工人自述99年以來遭受迫害的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駐京辦事處
肇東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
:
王兆力
湯原縣公安局
:
周鐵剛,
馮洪偉,
曲顯峰,
楊金山
佳木斯勞教所
湯原縣六一零辦公室
:
柳昭興
黑龍江湯原糧食局
:
王清晨,
董強
黑龍江湯原縣委
:
田立英
黑龍江湯原政法委
:
劉國強
更新日期: 2006年2月13日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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