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
簡介:
李民(Li,Min),
男 ,
45歲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通河縣富林鄉德興村村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李民因進京上訪,到那一看,根本沒有允許他說話的地方,就只好到天安門廣場打出了一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而後他被抓到北京前門派出所,又被送到哈爾濱市駐京辦事處。關進去時整個屋子關滿了法輪功學員,足有三十多人,男女都有。七天後,被富林鄉政法委書記禹君和一公安人員以及通河縣派富林鄉派出所所長孟凡文、婦聯張艷秋、王淑芬等人帶回通河看守所,被強行罰款二千元;國安科科長馬德波、陳永寬對其拷打,拳腳相加;管教金明玉給他戴手銬和手捧子等雙重刑具直到深夜。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因向人講清事實真象,李民再次被孟凡文帶領公安曹萬龍、劉波、韓大江等人從濃河筷子廠綁架到通河看守所,被濃河派出所的慈海波、郭彪等人一陣毒打後,郭彪一腳踢在他喉嚨部位,導致長時間說不出話來;看守所所長騰振新給他強行戴上十八斤重的腳鏈子長達十六天之久;管教馬軍指使犯人用“白龍管”毒打他渾身上下成紫黑色,使他嚴重虛脫。在寒冷的冬天,惡徒們扒光他的衣服,面對窗口,二十四小時不許睡覺,進行精神摧殘與肉體折磨。三個月後,公安局法制科又非法勞教其一年。 三個月後,騰振新又將李民非法勞教一年。在李民被送往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之前,騰振新利用家人探望的機會,向所有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弟子家人勒索錢財,每人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在長林子勞教所裡,李民與其他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共同絕食抗議十二天,被惡警強行灌食。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李民獲釋回家,但仍被監控,惡警許小虎等人多次騷擾他。二零零三年十六大召開之前,不法人員以談話為名將李民騙到洗腦班,強行洗腦。惡人還用誘騙,恐嚇之卑鄙手段逼迫所有被非法關押在轉化班的大法學員寫“三書”。李民不配合邪惡之徒,正念闖出了轉化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富林鄉派出所所長孟凡文,惡警劉波帶人驅車趕到濃河鎮筷子廠李民的住處,對李民進行綁架,在綁架過程中,惡警們居然當著李民只有九歲的女兒的面,對李民實施暴力毆打。李民的女兒無助的哭喊著:不要打我爸爸,我爸爸是好人!我爸爸是好人,別打我爸爸……可是惡警們並沒有停手,仍然毫無顧忌的對李民進行毆打! 目睹當時淒慘、揪心的場面,筷子廠的很多女工們都哭了。惡警們把李民送進了看守所,遇上了往看守所裡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原濃河鎮派出所所長池海波(現任通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池海波對李民又是一頓拳打腳踢,鼻子被打得流血不止。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因制作向百姓講真相的資料,李民被通河縣610辦公室惡人及國保大隊、通河縣第二派出所惡警綁架並抄家。李民的個人財產,包括計算機、刻錄機、打印機、存款、手機、銀行卡等等被惡警洗劫一光。七月二十一日,惡警陳永寬用侮辱性語言辱罵女法輪功學員劉穎,李民上前制止,被陳永寬拽到沒有監控的屋子一頓暴打。李民的右下頜骨當時就突出來,顯然是被打得骨折了。 傅海、李民在黑龍江方正縣法院被判無罪釋放,而通河縣惡人仍把二人關押在通河縣看守所,劉穎也被關在這裡,池清華被通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已被送走。付海、劉穎、李民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分別是六年、四年、五年。李民在被非法拘押期間,腿被打壞,頭被罩上塑料袋,險些窒息。其他參與迫害責任人:李力偉、劉培敏等。傅海、李民、劉穎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強行灌食折磨。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李民竟然被方正縣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重判五年。李民在通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九個月後,被送到呼蘭監獄集訓隊迫害,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被迫害的很嚴重,牙都被打掉了,一個月後李民又被送到泰來監獄。在泰來監獄李民受到了更為嚴重的迫害,炎熱的夏天被綁桿在沙堆上曝曬。四月十三日,李民被送到黑龍江省呼蘭集訓中心迫害。在呼蘭集訓中心,李民被關進一個大房間。房間內有一個長約14∼15米上下兩層的大舖,共關了70∼80人。睡覺時一顛一倒的躺著睡。李民被關在那裡做了十三天奴工。早六點出監室干活,晚六點回來,有時干到夜間一點多。干的是編織活。每人每天編制任務是5米,完不成就挨打。李民曾遭惡警趙強用白龍管毆打。到第十天,組長、刑事犯王明義找他談話,做他的“轉化”工作,李民拒絕“轉化”。王明義就開始對他進行酷刑迫害,手段極其殘忍。 惡徒王明義、鄭立軍及幫凶張宏巖、張樹春將塑料袋套在李民的頭上,又點著了兩根煙插進李民的鼻孔裡,使李民感覺要被窒息死亡一樣難受。四個惡徒按著李民,再將手攥成拳頭象搓衣服一樣在李民的前胸和兩肋用勁來回推,又用腳踩著李民的兩只胳膊,不讓他動,令李民呼吸困難。十幾分鐘後,惡徒們累的滿身大汗,再用“ 開飛機”的姿勢折磨李民數十分鐘。折騰了大半夜後,把李民的頭、腳兩頭對折塞到床底下。此時李民腰痛的幾乎無法忍受,他用兩手往後一摸,清楚的覺得脊椎都要支出來了。第二天早上當他從床下出來時,這個三十多歲的年輕人看上去簡直就就是個小老頭了,身子向前傾40度才能站穩、行走。到了車間,又遭惡警李季用白龍管子暴打數十下,並逼他在“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上簽字才罷休。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李民被送往泰來監獄繼續受迫害。二零零七年六月下旬,西安邪悟之徒陳彬來到泰來監獄作所謂的“轉化”報告。第二天,泰來四監區的教導員惡警張炳濤、李鐵、四監區三分區指導員惡警蔡偉等人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轉化”。按監獄規定,惡警“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得獎金一千元。在利益的誘惑下惡警們更沒有了人性和良知。他們把李民及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用鋼筋做的工字架支上(兩腳固定在下面,上有環,兩手腕固定在上面),抬到太陽底下暴曬。那幾天氣溫高達攝氏32度左右,早七點抬出去,晚七點才抬回來,夜裡不讓他們睡覺。李民被曬得頭昏腦脹。這樣被折磨三天後,他實在堅持不住才被迫寫了 “三書”,惡徒們也才罷休。當他從鋼筋架上下來時,頭重腳輕,東一頭西一頭的不會走路了,以前在呼蘭被迫害的腰疼病又犯了,肛門流膿血(至今還流膿)。 李民的父親因他被非法勞教一年,難以承受惡警的無端騷擾,由於驚嚇過度早早的離開了人世;母親精神受到強烈刺激從此臥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他的親朋好友也因此受到株連;妻子也離他而去;在李民被非法勞教期間,家中只剩下一個九歲的女兒和一個臥病在床的母親。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李民才結束了五年冤獄,回到通河縣。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上午,通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張世國和第三派出所長劉培敏,帶人闖入李民家中,搶走大量個人財物和兩萬五千多元現金。李民以及張曉丹夫妻被綁架,還有張曉丹的父親和女兒被一起非法帶走。李民在看守所遭到嚴重的毒打迫害。張曉丹、父親、女兒現都已回家。李民還在被非法關押,在黑窩裡遭到刑訊逼供。為了逼迫李民說出與外地法輪功學員聯系的方式,惡警張世國和劉培敏將李民「上大掛」酷刑,嚴刑逼供。李民被迫害的整個胸腔內疼痛難忍,耳朵出血。三月十四日,李民被送進了拘留所,三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刑事拘留,轉入通河縣看守所;四月二十六日,被通河縣檢察院非法批捕。李民在通河縣看守所被非法羈押期間,被迫害的很嚴重,得了肛瘺。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通河縣法院將李民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李民不服,上訴至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同年,十二月五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枉法裁決,駁回李民的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李民被劫往黑龍江省呼蘭監獄迫害。他被關押在十監區很長時間,家屬不去接見,生活卡上一點錢都沒有,在獄中生活艱難。 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十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李民、彭健普,因為拒穿囚服、不做奴工勞役,被十監區惡警送入監區小號關押迫害一個多月了。知情者透露,他倆人被監區報批嚴管三個月。其間,李民的家人來獄探視,監區未讓見面。 此外,十監區的另倆位法輪功學員陳春生、鄒恩志,也被監區惡警毒打、謾罵,逼迫做奴工勞役。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通河縣大法弟子李民遭冤判五年半,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吹涼風;
剝奪睡眠;
非法勞教;
迫害親屬;
非法罰款;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摧殘性灌食;
勒索錢財;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監視/跟蹤;
誘騙/利誘;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背扣子上大掛”;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2)-375776.html#18101323153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李民、彭健普等的迫害
哈爾濱市通河縣法輪功學員李民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迫害 生活艱難
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
黑龍江省通河縣法輪功學員近期被迫害案例
吉林省淳樸農民第二次被劫入呼蘭監獄
黑龍江通河縣法輪功學員李民被迫害事實
黑龍江通河縣部份大法弟子被迫害情況
黑龍江省通河縣參與迫害大法的主要惡黨人員
哈爾濱、大慶大法弟子近期遭迫害概況
我被惡警迫害的家破人亡
黑龍江省通河縣大法學員李民被迫害事實
黑龍江省通河縣追查迫害法輪功者公告
相關單位及個人:
通河縣迫害大法相關人員 趙紅軍(縣委書記) 縣委秘書室:0451--57436066(57436749) 封殿輝(政法委書記) 常立平(縣委辦主任) 610辦公室:馬淑艷 手機:13836052220 任亞靜 手機:0451--59203480 滕德君: 張悅: 公安局局長室:0451--57422895 張強: 楊曉旭: 國保大隊:0451-57427137 各鄉鎮派出所參與人員: 郭大奇:(濃河鎮派出所所長) 池海波:(富林鄉派出所所長)手機:13945183869 孟繁文:原富鄉鄉派出所所長 惡警 手機:13796206055 曹萬龍:13303619945 0451-57455846 李有和:0451-57483260 田喜軍:0451-57482377 通河縣看守所:所長室:0451-57422657 值班室:0451-57422603 通河縣拘留所所長 張志寶:宅電:0451-57435002 手機:13936476334 方正縣法院: 審判長陳宏巖; 陪審員風吉峰、張慶雲; 書記員:肖立國; 呼蘭監獄犯人: 組長王義明40多歲(大慶) 鄭立軍50多歲(大慶) 張宏巖,26歲(大慶讓胡路) 張樹春,36歲 呼蘭集訓中心惡警察:趙強 泰來監獄參與迫害人員: 監獄長張志超,男,50多歲; 獄政科科長馬小春,男,50多歲; 副獄長於振海,男,50多歲; 教政科科長姜海濤,男,47歲; 四大隊大隊長高雲鵬; 政教員於華、田景雙; 副教張炳濤,男(現在一大隊任教員); 惡警李鐵,男; 二中隊宋魏,現任看守大隊長; 三中隊指導員蔡偉,男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長林子勞教所
泰來監獄
:
張炳濤,
李鐵,
蔡偉
呼蘭監獄
通河縣公安局
:
劉培敏,
張世果(張士國),
馬德波,
王少賓,
金明玉,
蔣建東
通河縣看守所
:
陳永寬,
滕振鑫,
馬軍
濃河鎮政府
:
李力偉
濃河派出所
:
慈海波,
郭彪
呼蘭監獄集訓隊
:
李季
通河縣派出所
通河縣富林鄉婦聯
:
張艷秋,
王淑芬
富林鄉政法委
:
禹君
通河縣富林鄉派出所
:
孟凡文
通河縣610辦公室
通河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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