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美華
簡介:
曾美華(Ceng,Meihua),
女 ,
年齡未知 ,
湖南洞口縣高沙鎮馬安新屋村大法弟子。1998年底得法修煉。2000年10月4日大法弟子曾美華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惡警抓送看守所。3天後被洞口縣高沙鎮派出所劉水光和鎮裡小王拉回洞口縣看守所,非法關押14天,罰款3000多元。放回家剛10天,高沙鎮派出所惡警又到她家將她綁架,一直關押到2001年5月24日才釋放。 2002年初,邪惡之徒又多次來到她家騷擾敲詐。她被迫離家出走了一段時間。2002年12月14日,高沙鎮派出所3個惡警得知她回家後就來到她家抄家。並再次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關押。 2003年1月23日,她被縣公安局2人提審,被非法判勞教1年半。於2003年3月10日,被非法送到株洲白馬?勞教所。 曾美華一入勞教所,即被強制洗腦,強迫寫認識,寫保證,寫揭批書。她不配合被強制到嚴管隊,在那裡遭受到更慘無人道的迫害:銬、關禁閉、長時間不讓睡覺……。經過種種折磨,她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回家的第二天,縣610姓付的打電話要她到縣610報到。 2007年7月28日晚上九點,被高沙鎮派出所惡警綁架到洗腦班,第二天直接轉至洞口縣看守所。曾美華2001年5月曾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洞口縣看守所。2003年5月,被派出所惡警劫持到洗腦班、看守所,後被秘密送白馬?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時間一年半。
迫害類型:
騷擾;
綁架/劫持;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勞教;
抄家;
剝奪睡眠;
手銬/腳鐐;
非法關押;
關禁閉;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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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白馬?勞教所
洞口縣高沙鎮派出所
:
楊滿玉,
劉水光
洞口縣看守所
洞口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07年8月20日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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