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晨宇
簡介:
趙晨宇(Zhao,Chenyu),
女 ,
60歲 ,
雲南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原雲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學一級教師。十年來被非法抓捕四次,其中非法審訊二次,非法關押和洗腦一次,判刑一次。至今仍被剝奪一切待遇,包括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法輪功學員萬人和平上訪後,五月時,學校的邪黨書記姚曉華將趙晨宇叫到辦公室說:「你煉法輪功,要麼你放棄,要麼你就自動離職,否則趙晨宇們學校掛的優秀學校的牌子就要被摘了!」當時在場的還有校長文正學、以及五華區教委、五華區公安分局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後,趙晨宇,不僅被非法拘留、強迫洗腦放棄信仰,還被非法判刑、開除公職。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開學的第一天,趙晨宇被書記姚曉華叫到辦公室去,問還煉不煉法輪功,趙晨宇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修煉真善忍,對學生、對工作這一切你們都是看的見的。」同時將法輪功到底是甚麼詳細的講給了書記。 幾天後,趙晨宇被姚曉華通知去北門街派出所非法提審。之後,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五華區教委都找過趙晨宇,還把五華區教委的紅頭文檔拿給趙晨宇看,說教師不允許煉法輪功,如果堅持就會扣工資、扣獎金,取消晉級,不給評職稱。由於趙晨宇堅持修煉法輪功,昆明市第三十中學就不給趙晨宇評高職,扣工資和獎金。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一天,五華公安分局一個姓張的科長帶著幾個警察到趙晨宇家裡,把家裡懸掛的李洪志師父法像、法輪圖、論語圖等全部取下,還所有的大法數據、煉功磁帶都搶走了,沒留下任何憑證。 一九九九年底,學校開教職工大會,校長在會上說,就是因為學校有煉法輪功的,所以每個教職工這一年的獎金都被扣了50元,學校的優秀學校的牌匾也被摘了。 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大年初一,趙晨宇與孫雲集、李君萍、王樹蘭等法輪功學員上北京為法輪大法的清白維權,途中被劫回雲南非法關押一個月。深夜火車行駛到貴陽時,乘警將趙晨宇等幾個學員帶到列車上的餐廳,又叫來了三個乘警,沒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搜包,搶走了身份證。並讓她們在達凱裡站下車,帶到一間車站堆雜物的黑房子關起來。翌日,二月六日中午,五華國保大隊的張科長帶著一個國保人員還有學校書記姚曉華和一個姓楊的老師到凱裡把趙晨宇等學員帶回昆明。路上張姓科長說這趟回來的費用都由學員們負擔。 二零零零年二月八日到了昆明站後,學員被分別帶走,趙晨宇被帶到五華國保大隊非法提審。提審完後誣陷趙晨宇參與邪教組織直接送到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剛到看守所,隨身帶的衣服和東西被看守所犯人搶了,每天從早到晚揀辣椒、咖啡豆、揀花生的奴工。在五華看守所期間,五華國保大隊的廖進斌提審過趙晨宇,還有另外兩個國保大隊人員來了兩次。趙晨宇大哥當時是西雙版納州管委會的副主任,五華國保大隊就把趙晨宇大哥叫到看守所來逼趙晨宇放棄信仰,還威脅說如果不轉化,就讓趙晨宇在西雙版納的父母到五華看守所門前長跪不起,趙晨宇甚麼時候轉化就讓他們甚麼時候起來。 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趙晨宇從看守所出來(昆公五釋字(2000)047號釋放證),沒送回家,五華國保大隊的廖進斌和另兩個國保人員將趙晨宇送到昆明市海埂的鑫安賓館監視居住,安排了一個女保安陪趙晨宇同吃同住一個星期,費用一兩千元是從趙晨宇工資裡扣的。三月十七日上午,五華國保大隊的張科長從鑫安賓館把趙晨宇帶到五華國保大隊,張科長讓趙晨宇大哥做擔保,給趙晨宇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單子羅列了十一條,第十條寫:「如果被擔保人即趙晨宇在擔保期間參與法輪功活動,擔保人就開除黨籍、撤銷職務、罰款一萬元。」第十一條聲稱還要開除擔保人的公職。趙晨宇拒絕在擔保書上簽字,也不讓大哥簽字。張科長說:「不簽,也照樣做!」。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趙晨宇被昆明市五華區國保大隊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屆法輪功學員教育轉化班”強行洗腦轉化。一天,趙晨宇在西雙版納老家,大哥對趙晨宇說五華國保大隊的張科長讓趙晨宇回昆明,當天趙晨宇就坐飛機回到昆明,在昆明機場的時候,五華國保大隊的張鳴、廖進斌及另兩個國保大隊人員已經在機場等著趙晨宇了。他們直接將趙晨宇帶到「雲南省第二屆法輪功學員教育轉化班」,轉化班設在昆明市紅山東路的羊仙坡,這個轉化班是雲南省省委宣傳部主辦的,主要負責人是時任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王天璽及宣傳部的一個干事,同時還有昆明市國保大隊高昂以及昆明市各個區的國保人員都在場,當時這個轉化班有來自全省各地的80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很多還是從看守所、勞教所送來的。開班第一天,王天璽就在大會上讓法輪功學員們不要修煉了,回到社會中,當人去!次日,省610的處長彭國軍和姓楊的工作人員及學校新上任的書記王中南和一個楊老師也跑到轉化班來看趙晨宇,叫趙晨宇配合邪惡轉化。之後幾天,蔡朝東這個學術痞子到轉化班來散播歪理邪說,同時還播放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片子。四五天後,轉化班叫來一些邪悟人員傳播邪惡理論,最後逼迫寫所謂的悔過書和保證書。轉化班辦了七天,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結束。結束後,學校派人將趙晨宇接回學校上班,在一次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還逼迫趙晨宇做邪惡轉化的報告,五華區610的劉主任和工作人員也參加了。之後五華區610還逼迫趙晨宇去昆明市第四十三醫院(部隊醫院)做邪惡的轉化報告。同時雲南省省委宣傳部組織邪悟人員在全省各地進行邪悟巡回演講,到處毒害眾生。轉化班結束後,雲南省610沈主任委托五華區610的劉主任,在昆明市北倉坡北門街居委會辦了一個長期的邪惡轉化班,每周周六周日兩天開班,這個班是繼第二屆雲南省洗腦轉化班之後辦的。居委會專門騰出一個大會議室,三個單間,由五華區610主管,省610撥款,指派一個邪悟人員專職管理,每周六、周日兩天派兩個邪悟人員自願輪流值班。值班的邪悟人員就負責做所謂的轉化工作,洗腦班還從明慧網下載師父的經文,由邪悟人員斷章取義的對師父的經文邪悟後散毒。 從二零零二年開始,趙晨宇在學校任教一直到二零零四年,期間,北倉坡的邪惡洗腦班也關門了。二零零四年下半年,趙晨宇到學校主動找領導說明,趙晨宇的「轉化」是錯誤的,趙晨宇要繼續修煉法輪功。學校由此不再讓趙晨宇上講台,將趙晨宇安排到實驗室,不給趙晨宇晉級,不給趙晨宇評高職。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雲南大法弟子王嵐、孫雲集、左立新、趙詠梅、趙晨宇、田雲波、李君平、高虹、毛丹心等在假期時一起去西藏旅游,被西藏波密縣公安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被開除公職。七月下旬,路經西藏波蜜縣時。田雲波、孫雲集、左立新三人到當地加油站給其汽車加油,聊天中提到法輪大法的美好與被當局迫害的事實,卻被加油站的工作人員舉報,他們三人當時就被非法扣押。隨後被波密縣公安局惡警將三人帶到公安局,將趙晨宇關到波密縣看守所,5天後又將趙晨宇轉押到西藏省八一看守所,四天後又將趙晨宇轉押到雲南省迪慶州看守所關押了三天,之後昆明市公安局將趙晨宇接回昆明。,隨後又在他們車上進行檢查,為以後的迫害羅列罪名,構陷所謂的證據。惡警一擁而上,采用暴力將他們十人綁架,五十多歲的李君平阿姨胳膊被扭至重傷(至今未愈)。回昆明後,五華公安分局的警察對趙晨宇提審,然後將趙晨宇送到五華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五華國保警察對趙晨宇多次非法審訊。八月廿六日中午後,三個警察把趙晨宇帶到家非法抄家,他們逼趙晨宇拿出鑰匙,趙晨宇不拿,他們就叫來了一個開鎖的,強行撬開了門,還逼趙晨宇付了49元的撬鎖費。學校的書記王中南也到趙晨宇家來了。五華國保警察在趙晨宇家到處亂翻,每間房子,每個角落都翻過來了,走了一本手抄《轉法輪》、手抄《論語》和七、八張新的五寸軟盤。之後卻造偽證誣陷從趙晨宇家抄出大量的書籍和光盤,大約抄了一兩個小時,抄家後將趙晨宇直接帶回了看守所。國保警察把趙晨宇家的鑰匙交給了學校書記王中南。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2005〕昆檢刑訴字第1187號起訴書誣陷趙晨宇「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對趙晨宇非法起訴,公訴人是朱立。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早九點,偷偷摸摸的在雲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開庭審判,只有少數幾個家屬聞訊趕來,而其余多數的家屬並未得到通知並未能趕到場。在這樣的情況下,邪惡依然十分的心虛,開庭時,法庭外布滿了防暴隊和不明身份的便衣,同時當天還在大法弟子田雲波住家的附近派有警察若干非法監視。在非法庭審中,在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審判長後峰再三的誘迫他們此行十人是有組織、有計劃、有安排的,大法弟子義正辭嚴,並列舉了大量事實證明他們此行確實是旅游。更為荒唐的是,法院美其名曰為大法弟子每人指定一名所謂的辯護律師,但這些律師不但不為其當事人辯護,反而,脅迫其當事人,構陷什麼“材料來源”、“組織情況”等,這些律師簡直就是明擺的特務與幫凶。當孫雲集控告其在德欽看守所被警察非法毆打的情況時,後峰極其不負責任的說到:與本案無關!至當日中午1點多時,只有草草結束了這次無人到場的所謂公開庭審。宣布擇日宣判。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三日,非法判刑實結果:王嵐被非法判處四年;孫雲集被非法判處三年;趙詠梅被非法判處三年;趙晨宇被非法判處三年;左立新被非法判處一年半;高紅被非法判處一年半;毛丹心被非法判處一年半;李君平被非法判處一年半;田雲波被非法判處一年半。二月十四日昆明市中級法院(2006)昆刑一初字第31號刑事判決書對趙晨宇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是後鋒,審判員是朱正渝,代理審判員是徐建斌,書記員是段雲萍。針對昆明市中級法院的非法判決,趙晨宇向雲南省高級法院提起上訴。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2006)雲高刑終字第516號刑事裁定書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審判長是李紅亞,審判員趙林,代理審判員鄭德志,書記員楊婕。趙晨宇在五華看守所期間,每天被強迫干大量的奴工,主要做中小學教材的刮頁、小廣告的刮頁。每天基本要干十四、五個小時,有時會加班到深夜。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趙晨宇從五華看守所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第九監區,每天從早上6點半到晚上11點半,整整17個小時被強制坐小板凳迫害,每天專管法輪功的警察丁瑩(集訓監區的隊長,專管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楊歡(集訓監區的副隊長,專管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還要來逼迫趙晨宇放棄信仰,還有另外的獄警師曉燕、謝玲、孫凌爽、鄭萍、景絨等輪番用各種方法來逼迫趙晨宇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使趙晨宇飽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迫害。專管趙晨宇的警察張警官、周瑩每天把監視趙晨宇的犯人叫去問趙晨宇一天的思想動態。趙晨宇被送到雲南省女二監半年後,學校書記王中南、校長趙慶平、人事干部以及五華區教委、五華區610共六、七個人到監獄,校長趙慶平當場宣布解除與趙晨宇的勞動合同,開除趙晨宇的公職,還逼趙晨宇在解除勞動合同書上簽字。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趙晨宇從監獄回家。回家後,趙晨宇家所屬的西山區東陸派出所警察多次打電話叫趙晨宇去派出所非法審訊,做筆錄。現在趙晨宇搬家到教場路附近,又被蓮華辦事處、教場中路居委會的人員以看望的名義騷擾。 二零零九年趙晨宇和其它幾位在波密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一起向雲南省政法委、雲南省檢察院、昆明市檢察院、西藏林芝地區公安處等部門遞交了控告檢舉書,要求撤銷對趙晨宇們的非法判決,追究所有參與迫害人員的法律責任,對趙晨宇們造成的精神、經濟的損失依法賠償。趙晨宇在監獄期間,趙晨宇的父親和趙晨宇的老公公因思念趙晨宇相繼去世。趙晨宇的兒子因為無人照管,在趙晨宇從監獄回家後,已淪為社會上的小混混。 雲南昆明法輪功學員王嵐女士在過去的十二年間,屢次遭到中共當局綁架、非法關押、判刑等迫害,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含冤離世。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是王嵐的葬禮。在葬禮之前,一月二日,盤龍區國保大隊和區610人員就來到法輪功學員趙永梅家,讓她不要去參加王嵐的葬禮,趙永梅說:“參不參加朋友的葬禮是我的自由,我是合法公民,你們不能干涉!”來人口氣突變威脅她說:“我是代表政府來禁止你去參加王嵐的葬禮。”趙永梅沒有說什麼,第二天主動打電話給盤龍國保大隊王勇,說:“葬禮是一定要去的,因為我們是朋友。”第三天趙永梅得知,她聯系好的去參加葬禮的車已經被國保威脅,不允許載她去參加葬禮了。趙永梅主動給國保大隊王勇打電話,說:“我包的車被你們打招呼不敢去了,我知道你們也要去,為了讓你們放心,我們就搭你們的車去參加葬禮吧!”王勇同意了。 二零一二年一月四日早七點半,趙晨宇、趙永梅、梅碧林如約就上了國保沒有牌照的車駛向安寧殯儀館。車開過安寧殯儀館,卻還在往前開。梅碧林發現路線不對,要求司機停車改變方向,王勇以不認識路為借口搪塞,繼續往前開。梅碧林說:“再不停車,我就打開車門自己跳下去,我們是來參加朋友的葬禮的。”王勇被迫靠邊停了車,三位法輪功學員下車後就往回走,並對王勇等三個人說:“我們是把你們當成朋友,出於對你們的信任才搭乘你們的車,但是你們卻故意耽誤我們參加葬禮,這太不應該了。”這時,王勇等三人就上前拽住趙永梅、趙晨宇、梅碧林,不讓她們走,說:“是政府不讓你們去。不要給我們添麻煩。”趙永梅說:“一個合法公民去參加朋友的葬禮,哪裡會給你們增加麻煩,是你們給我們增加了麻煩,而且是知法犯法,限制公民的合法權益。”說話間,趙晨宇、梅碧林擺脫了他們的糾纏往殯儀館方向走,走到附近一個村莊的時候,包了一輛面包車,就朝殯儀館方向急駛,剛出去不遠,就被交警攔住了,交警的車同時下來了七八個交警把趙晨宇、梅碧林圍住,不讓她們走,趙晨宇、梅碧林就向在場的交警講述了她們參加王嵐葬禮的整個過程,並且告訴了他們王嵐是一位法輪功學員,因修煉法輪功屢遭迫害,最後被迫害致死,同時也講了法輪功的真相。交警明白真相後,不但沒有再加阻攔,還告訴了她們到殯儀館的路。 二零一八年八月初,趙晨宇女士回西雙版納看望母親,八月二十四日返回昆明市家中,八月二十七日在家中被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臨時關押在昆明市看守所,三天後,送到西雙版納州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九月二十六日,中秋節剛過,律師在西雙版納看守所(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看守所)會見了趙晨宇,趙晨宇精神狀態良好,告訴了律師被抓和抄家的情況。隨後,律師在家屬的陪同下,到了檢察院遞交了不予逮捕的法律材料。趙晨宇的母親知道女兒被抓後,神情恍惚,在家中摔倒,因家中無人,躺在地上一整天,經醫院診斷為股骨頭受傷。在醫院救治中,她因擔心女兒趙晨宇,傷情一直沒有好轉。趙晨宇仍被非法關押在景洪市看守所 趙晨宇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在西雙版納再次開庭,第一次開庭律師指出指控證據不足,趙晨宇指紋有警察造假嫌疑而休庭。(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 時隔五個月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二次開庭。檢察院在指控中提供了數十人,包括家人所謂“證人證詞”,來證明趙晨宇修煉法輪功,或收到過法輪功宣傳資料所謂證據。最後猛臘縣法院依據公安機關對資料所謂“鑒定”、檢察院指控理由和趙晨宇因為法輪功被判刑過為由,而對於趙晨宇本人的陳述、和律師不構成犯罪的辯護意見於不顧,僅憑公安機關違法獲得的所謂證據和檢察機關的起訴意見,做出了趙晨宇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款40000元的非法判決【(2019)2823刑初63號】。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中級法院按照猛臘縣法院的判決,照葫蘆畫瓢的做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荒唐的終審裁定【(2020)雲28刑終14號】。晨宇被非法判刑四年,還被劫持在西雙版納景洪看守所等待上訴。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因堅持對“真、善、忍”大法的信仰,被一直嚴管迫害致出獄。 近日,昆明市法輪功學員趙晨宇向最高檢、最高法、雲南省高級法院、雲南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等相關部門控告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踐踏法律、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最高檢、雲南省檢察院均以短信12309回復當事人,控告狀及申訴狀材料均已收悉,所反映問題已轉有關承辦部門。(二零二四年五月) 二零二四年二月至三月間,趙晨宇分別收到12309中國檢察網的短信,稱因不屬於受理范圍,趙晨宇寄送至最高檢察院的申訴材料已轉至雲南省檢察院。而雲南省檢察院又將申訴轉至西雙版納州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受理了趙晨宇女士的申訴。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騷擾;
非法提審;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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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景洪市國保大隊:
隊長吳雲
參與綁架負責人18088966466
行惡單位及人員:
景洪市國保大隊:隊長吳雲13988149329 18908819329
參與綁架負責人電話:18088966466
警察童偉青電話:13988149185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通訊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7號
郵政編碼:650102
工作電話:0871-65137285
電子郵箱:ynsnejxjk601@sina.com
監督電話:0871-65126144
女二監現任領導:
趙桂芬 黨委副書記,監獄長,
付志瓊 專管(法輪功)副監獄長
教女二監教育科(重點工作之一就是迫害法輪功)警察
張盈欣 教育科科長
羅婭婷 曾在九監區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當監區長,2016年調到教育科
路茜 原九監區普通警察,現調到教育科
羅科長 教育科科長
楊永芬 教育科警察(非常邪惡,從早期就一直開始參與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轉化,近年還錄制污蔑法輪功的講話視頻在監獄內播放,毒害犯人)
雲南女二監九監區(迫害法輪功的集訓監區)現任警察:
曹蕾 現任九監區書記兼大隊長,此前一直在教育科,當副科長,一直搞強制洗腦“轉化”,後因其敢說狠話被推做九監區一把手
史國婷 當過九監區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監區長,現在是九監區生產隊長
陳蕾 九監區隊長
王隊長 從二監區調到九監區一個月
張雲鶴 九監區隊長
楊憶曼 現任九監區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監區長
王艷茸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一組主管警察
雲鋆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二組主管警察
白警官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二組責任警察
羅星(同音字)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三組主管警察
陳嫻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三組主管警察,約四個月前摔著腳
劉婷 原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三組主管警察,現在管勞動
張揚晶 原九監區專管(法輪功)三組主管警察 現在管廚房
張蓮芳 九監區普通警察(沒有管法輪功都配合過)
王愛軍(同音字) 九監區普通警察,曾做過專管警察 (沒有管法輪功都配合過)
夏昆麗 九監區專管組警察,從2002年開始一直在專管組,積極迫害法輪功。
李芳 九監區專管組警察
鐘瓊 原九監區書記兼隊長,現已調離(約1-2年前)
何奕霖 九監區專管組警察 兩年前摔著腿後被調離
王欣 九監區專管(法輪功)分監區監區長,約一年前調到教育科
賀敏 九監區隊長 後來調到五監區
昆明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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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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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玲(謝雨彤),
師曉燕,
丁瑩,
景絨,
孫凌爽,
鄭頻,
周穎
昆明市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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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渝,
張瑩,
後峰,
朱立,
徐建斌,
楊捷,
段雲萍(雲平)
東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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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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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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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南,
姚曉華,
文正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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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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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6月7日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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