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簡介:
李明(Li,Ming),
男 ,
40歲 ,
山東省泰安市大法弟子。原泰安第三中學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多次、勞教三年、誣判四年。學校無理開除了他的公職,停發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為養家糊口,他只好到處打工。 迫害時間待查,李明被非法關押在泰安市看守所,後在泰安監獄被迫害。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岱岳區公安分局惡警闖入家中綁架李明,岱岳區法院將他誣判四年,關進泰安監獄,身體遭受很大摧殘,患了淋巴結核病也不讓保外就醫。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17點左右,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派出所、610人員開車來到汶口鎮的泰安三中校園裡,打聽修煉法輪功的教師李明的住處,兩個警察使勁敲李明的門,家中無人,兩個警察又向一位附近的小學生打聽:騷擾無趣後,警察離去。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上午11點15分左右,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三名警察由泰安三中領導領到本校修煉法輪功的教師李明所住的樓下,剛好李明要外出,在樓下遇到,警察說找李明有些事,李明問何事,警察要進家說,李明說在這裡說就行,這裡有學校領導還有其他人都聽聽多好,李明問你們是哪裡的,有點胖的矮個警察說他們是汶口派出所的,李明說拿出警察證看看,有點瘦的高個警察拒絕出示警察證(他左胸前的警號已經提前撕掉,估計此警察是岱岳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有點胖的矮個警察對高個警察說可以看他的證件(指矮個警察的),於是他拿出警察證給李明,上寫孫華坤(泰安市岱岳區公安局警察)(他左胸前的警號已經提前撕掉),還有一個年輕警察右胸前掛著微型攝像機在李明對面的兩步的距離處攝像。李明說你別錄像,關了,他不聽(這個年輕警察左胸前的警號是WK012)。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晚上22點16分,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泰安第三中學的法輪功修煉者李明,開車行經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二中隊檢查站,停車示身份證接受攔檢,因芯片身份證被儀器讀取到中共做的特殊注記後,年輕交警先跑進辦公室一會兒,出來後問李明是否學過法輪功,現在還學嗎?李明表示這是人的信仰。交警對李明又搜車又搜包,讓李明進辦公室並表示李明身份證被做了標記,因為信仰法輪功才被搜查。在辦公室,三個交警把李明包內的物件翻來覆去看了一遍後,該名年輕交警電話通知泰安市岱岳區某部門說查到國保大隊重點監控對象,經過一番電話確認,年輕交警返還李明身份證,表示放行並要李明放棄信仰。李明將江澤民栽贓陷害法輪功的真相告訴他,如“天安門自焚”就是江澤民找人演的戲,臨走要交警記住法輪大法好,年輕交警要李明別說了,再說就把他扣住。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山東省泰安市法輪功學員李明在曲阜東高鐵站坐車時遭高鐵站警察非法搜查。 七月十九日13點05分左右,火車即將進站,李明正在站台上等火車,一警察跑向李明說:“拿出你的車票……你到這城市去干什麼?……你的包裡是什麼?……打開,有沒有法輪功的書?”李明質問警察:“你因何事找我?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警察說:“你一來,我就知道。”最後警察將李明的身份證和車票拍照後離去。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下午近五點,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兩個警察,在泰安三中副校長范華帶領下,騷擾本校法輪功學員李明。據知情人講,副校長范華在前面敲門,身後跟著派出所兩個警察,其中一個警察舉著錄像機拍攝。有個年齡大的警察說注意一下汽車停在哪裡或手機號碼。他們在門外敲門,呆了大約十分鐘,走了。據說是負責泰安三中疫情的汶口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上午10點多,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四個警察,在泰安三中教師侯太文帶領下騷擾李明。敲了一會兒門,還照了相,李明家中沒人,他們就走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上午10點多,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四個警察到泰安三中騷擾本校法輪功學員李明,敲了一會兒門,還照了相,李明家中沒人,他們就走了。 其中一個領頭的警察叫法君,手機號是13053816364。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山東省泰安第三中學法輪功修煉者李明,開車由南往北行駛在京台高速公路上,在當日的時間18:25--18:30途徑山東省德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京台高速魯冀公安檢查站時,公安設卡檢查每一輛車,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證,在手持儀器上掃描身份證後,歸還。 李明在由北往南返回時,在當日時間20:44,李明的手機接到居住所在地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電話號碼05388711110)的電話,一個自稱叫張豐旭(音)和另一個自稱叫吳澤(音)的兩個警察,要求李明配合回答以下問題:(一)目的地去哪裡?去干什麼?(二)幾個人一起去的?(三)什麼時候回來?自稱叫吳澤(音)的警察說,是上級讓他問的。李明問他是哪個上級、是誰叫你問的,他不說。後來他又說“是我們這邊自動推出來的線索。”李明沒有配合警察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並且指出這是警察對合法公民的非法監控、騷擾,是違法行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64415.html#23820203952
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警察的信息
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警察騷擾李明 信息補充
二零二一年六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26615.html#2164223846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26591.html#2163234115
山東省泰安市李明高鐵站遭警察非法搜查
山東省曲阜交警大隊二中隊非法檢查法輪功修煉者李明
山東省泰安市大汶口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李明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51627.html#1772423247
泰安風雨十六年(3)
泰安風雨十六年(1)
山東泰安監獄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泰安市泰山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大法弟子楊平剛
相關單位及個人:
2021年6月1日,騷擾李明的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的信息:所長張守慶,警員吳秀奎,那天來的不確定是否有他們,
還有一個警員王慶18353890722,這些人可能參與騷擾。
大汶口鎮派出所電話0538-8711110
郵編:271026
警察叫法君,手機號是13053816364
山東省泰安市看守所辦公室:科室人員
王現春 劉晶 周亮 張凱 張霞馬兆祥 王文起 閆吉潔 高霞姜珂 姜新 於波 王松艷
電話:0538-843202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泰安市610辦公室
泰安市岱岳公安局
泰安市東湖看守所
泰安監獄
岱岳區大汶口鎮派出所
岱岳區法院
高鐵泰安站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1日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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