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林
簡介:
張亞林(Zhang,Yalin),
男 ,
60歲 ,
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柳城鎮法輪功學員。2015年8月16日,張亞林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檢察院立案偵查,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以下是訴狀部分內容: 1、大法淨化了我的身體,使我得到了新生 我沒得法之前,是個性格好強的人。年輕時,說話辦事都得占上風,得理不讓人,沒理也要辯三分。喝酒、吸煙,為了一點小利和人爭爭斗斗,造下很多業力,多種疾病纏身,每年花去大量醫藥費,也不見好轉,苦不堪言。 我是全家人唯一的頂梁柱,兩個孩子都剛剛走出學校門,沒有工作,家裡的所有開銷都得我去掙,精神上的壓力使我的脾氣變得一天比一天差,也給家人帶來惆悵和痛苦。 就在我悲觀失望之際,喜得大法。學法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如:人與人相處,要以誠相待,善良的對待他人,做什麼事情首先要想到別人,和別人出現矛盾時,要先看看自己那裡做得不對了,而不是一味的去指責別人。髒話謊話從此不再說了,處處以“真、善、忍”標准修煉自己的身心,心性和道德標准都有了提升,每天心情都特別的好。 在大法中修煉僅僅一個月,各種疾病都不翼而飛了,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奇跡般的變化讓老伴和孩子們喜出望外。從此,老伴也走進了大法修煉中。 2、集體學法,在看守所慘遭迫害 2002年4月11日晚八時許,我和其他同修在我家看書學法,被柳城鎮派出所、朝陽縣公安局刑警隊、縣“610”、政法委,在縣長的帶領下,幾十名警察突然闖入我家,綁架了包括我在內的13名法輪功學員,關進了朝陽縣看守所。 所長郝乃峰調來了十多名武警,對學員們進行了殘酷的迫害。當時有一個年輕小孩,不到20歲的年齡,武警首先沖他去了,開始打他。我一看他太小,怕把他打壞了,就對著武警大喊了一聲:“住手!”武警們一看是我在喊,就向我撲過來,舉著插著鐵線的膠管,幾個武警同時下手,雨點般的打在我的身上。隨後又找來電棍,一直把我電得什麼都不知道了,昏死過去。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醒來一看,渾身上下大面積淤血青紫;耳朵、鼻子、脖子、頭等處被電棍電的直往外流油,還聞到一股烤焦的氣味;去廁所蹲下都很費勁,半個月之後走路還很困難。 2002年4月27日晚上,所長郝乃峰指使犯人用涼水澆我,上百盆的涼水澆下去,我渾身顫抖,站立不穩。 第二天,所長郝乃峰問我:大法書是從哪裡拿來的?我沒告訴他。他就指使幾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舖上用電棍電我,專電我的敏感部位,電擊我的大腿內側時,不是點擊,而是長時間不離身體的電擊,一直電到電棍沒電了,我也失去了知覺。類似的非人酷刑,在看守所關押的八個月中被施用了數次。 3、堅持煉功 ,遭受十字架刑 2002年11月20日被非法判刑6年。送往沈陽大北第四監獄繼續迫害。2003年10月合並到沈陽第二監獄。他們強迫我參加奴役勞動。我沒有犯罪,信仰無罪。不服從他們的管理,他們就叫犯人打我,體罰我,長時間坐在二指寬的木條上,坐的褲子深深地陷在了肉裡,臀部咯腫了,疼痛難忍。 2003年臘月初九,我在監捨裡煉功,管教干事張永利叫犯人用膠帶纏住我的嘴,把我扭送進了嚴管隊。冬天的嚴管隊裡沒有暖氣,冰涼的水泥地面還不足4平方米,所有的吃、喝、拉、撒、住都在裡面。北風夾雜著雪花順著門縫吹進來,牆上掛滿了白霜,鐵門上都結著厚厚的冰。在這樣的生存條件下,他們又給我戴上了十八斤重的腳鐐,外加一把大鎖頭,把我的雙手銬在了腳鐐上。大年的除夕夜,外面鞭炮齊鳴,我在冰冷的小號裡,在吃飯不給筷子也不給勺子的情況下過了這個年。在這裡迫害了54天。 從小號回來,我照樣煉功。2004年4月中旬,他們又把我關進小號。先強行把我摁坐在地上,兩腿伸直,用兩根木棍插入我的兩條褲腿裡束緊,使我盤不了腿。我伸著腿坐在那,照樣打著手勢煉功。 他們一看不行,又找來一根木槓,把我兩臂伸直綁在木槓上。這樣的酷刑,全身都動不了,兩臂、兩腿很快就失去了知覺。我被這種酷刑折磨了3天,他們才把木槓卸下來。又換了另一種叫‘背扣’的酷刑,繼續折磨了我6天。 從小號回去後,他們給我調動到新的監區。第二天煉功的時候,十幾個犯人一齊向我撲來,有的踩,有的踹,有的打,把我打得遍體鱗傷,大腿腫的很粗,兩肋很痛,喘氣都費勁。 於是我拿起筆,給檢察院駐監獄辦事處寫信揭發他們打人的惡行,當我寫完兩封檢舉信之後,警察和犯人們的囂張氣焰就沒有了,警察通過號長轉告我:你想煉功你就煉吧。我說:你們說的和做的不一樣,是騙人。他說:真的不管了。從此以後,我每天晚上正常的對著前樓煉功,沒人再管了。 在這裡只能說幾個典型的例子,要說的太多太多了。在極度高壓恐怖的環境中,我艱難的熬過了六年,那種身心所遭受的創傷,不是用人類的語言所能描述得了的。但我深深知道在眾多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當中,我也僅僅是冰山一角,這場迫害其慘烈程度罄竹難書,用滔天罪惡來形容都顯得蒼白無力,已經遠遠的超出了人類的道德底線。 4、家人所承受的苦難 我被迫害期間,老伴和孩子也沒能幸免。因為我始終不放棄信仰,他們又通過折磨我的家人威脅我、逼迫我放棄修煉。 2007年7月30日,已經與我五年沒見面的家人,老伴和兒子、孫子與外甥女打車從朝陽到沈陽600多裡地的路程,到監獄來看我,他們以我不轉化為借口,沒有讓我們相見。孫子已經7歲了,我離家時還不到2歲。一家人帶著疲憊、帶著失望和擔心走了。我孫子回家後,他姥姥問他:看見爺爺了嗎?孩子說:“沒讓見。”一個堅守自己信仰的人怎麼連殺人犯的待遇都不如了?天理何在啊! 我老伴早在我非法關進看守所的時候,她也同時被抓進去了。沒學法之前,她的心髒病很嚴重,經過學法煉功後,性格變得開朗了,心情也寬闊了,精神越來越好,心髒病也好了。就在看守所被迫害20多天,縣公安局政保科勒索了1000元之後,才把她放回家。一次次的打擊和迫害,整天提心吊膽,五年沒有見上一面,成天以淚洗面,郁悶憂愁,沒有經濟來源,於2012年5月初8含冤痛苦離世。 我的大兒子,離開時22歲,剛剛結婚一年多,我在家時,一切業務都有我主辦,兒子、媳婦沒有工作,我帶兒子在外面打工,兒子很聽話,家庭也很和諧。我被抓走後,家中的一切重擔都落在了他身上。年紀又小,負擔太重,再加上當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經常去家裡騷擾,用謊言欺騙,感覺一切沒有指望,再加上社會對法輪功的歧視,他深受其害,成天吃喝玩耍,誤入歧途。 二兒子當年正在處女朋友,熱戀中的兩個孩子相處很好。由於我和老伴被綁架了,女孩的家人聽說後,硬把兩個孩子拆散了。孤獨郁悶的他,以酒澆愁,吃喝玩樂,一直下滑了6年。我回家後,他才開始了新的生活,走向正軌。 5、結語 六年中,原本一個美好的家庭就這樣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了。這樣的家庭何止我一家,千千萬萬。這場迫害,不僅僅是對法輪功修煉者本人及家人的迫害,是對每一個中國人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有權利要求把這場迫害依照法律從新衡定,把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還社會以公正,還法律以公平,還法輪大法以清白,還師父清白,讓正義和善良得以彰顯! 2002年4月12日晚,朝陽縣公安局吳寶良、范鐵林等伙同柳城派出所惡人闖入柳城鄉東山村張亞林家中綁架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宋久蓮、張淑環、邢蓮英、高貴霞、賈素彩、馬喜華、孫正生、遲淑芹、張亞林、董貴貞、王建中、王立陽、王立平。 之後他們被劫持到朝陽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張亞林遭惡警郝乃峰皮管打得臀部青黑,身上多處被電出水泡,肋骨被惡警踢骨折,喘息困難,只能平臥,不能翻身。張亞林多次要求醫治,看守所不予理睬。因為堅持學法煉功被惡警郝乃峰分別押入刑事犯監號,戴上腳鐐,叫犯人日夜毒打,不許睡覺。 張亞林被非法抄家,家中大法書籍被掠走。 2005年,沈陽第二監獄監區干事張磊指使六名犯人打手,日夜輪流監管並毆打張亞林。他被非法關押在印刷一監區遭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被毆打後,很長時間難以走路,而打手犯人卻得到減刑,提前釋放。 2015年11月9日,遼寧朝陽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張亞林被朝陽縣公安局綁架。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戴腳鐐/連體腳鐐;
非法判刑;
電刑;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關小號;
體罰;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二)-319102.html#151113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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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9)
沈陽第二監獄誘使犯人毆打、灌食迫害大法弟子
沈陽市第二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遼寧省朝陽縣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朝陽市公安局
:
范鐵林
朝陽縣看守所
:
郝乃峰
沈陽大北監獄(沈陽監獄城二監獄)
:
張磊
沈陽第二監獄
柳城鎮派出所
朝陽縣公安局
:
吳寶良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26日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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