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波
簡介:
吳波(Wu,Bo),
男 ,
50歲 ,
昌圖縣大興鄉邊家村八家子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吳殿山、吳波二人因不放棄信仰,被當地派出所迫害得有家不能回,常年流離失所在外。 2002年,吳波與大法學員王小艷,翟旭,夢華,劉占閣,關菊穎,馬懷樂,趙玉仇,高貴榮,王承濤,侯小慧,孫倩,董欽飛,孫永麗,孫永聖,金順女,曲彩玲,賈乃芝等被抓到撫順市刑警大隊(公安一處)秘密酷刑折磨,“劈腿、背吊”兩種惡警常用的酷刑:劈腿能導致兩腿不聽使喚,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難忍;背吊:把胳膊從背後吊起,導致巨痛,甚至胳膊吊殘。這兩種酷刑過後,還有十種酷刑在繼續用,折磨完後惡警就把大法學員塞到看守所,等候判刑。惡警還將大法學員扣在鐵椅上,整宿不讓睡覺,然後上刑訊逼供。 2003年6月某日,派出所所長徐國林、副所長馮守軍到吳家找其家屬,謊稱交4000元錢就算沒事了,他們爺倆就可以回家。因家屬沒上當,拒絕交錢。時隔不久,惡警徐國林、馮守軍在半夜到吳家的一親屬家抓人,人沒抓到,卻把吳波的長虹100摩托車搶走。協同徐國林和馮守軍一同作案的還有惡警佟國軍、孫百軍二人。 2004年4月-6月,吳波在沈陽市第二監獄十二監區因抵制奴役勞動被禁閉2個多月至今未解除。2004年4月28日,並被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分別是六年。 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遼寧省昌圖縣大興鄉派出所所長趙永剛、劉海軍闖到法輪功學員吳波家騷擾,吳波不在家,他們又闖到法輪功學員楊新萍家,非法搜走刻錄機和光盤,楊新萍的孩子說是吳波的,吳波被迫流離失所。 2008年10月1日晚上八點多鐘,遼寧省昌圖縣國保大隊和大興鄉派出所惡警夜闖民宅,將法輪功學員吳波的妻子鄒雅(鄒亞玲)玲非法綁架,並對鄒亞玲大打出手,將她關到昌圖縣看守所拘留半月,期間多次打她。家人找人花錢,大興派出所勒索五百元、國保大隊長劉建新勒索一千元。鄒亞玲被關八天出獄。 而吳波至今還被迫流離失所。鄒雅玲不是法輪功學員,這是她今年第二次被邪黨警察綁架。 眼下正值秋收大忙季節,吳波被迫流離失所,女兒才十歲左右,正在上小學讀書。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剝奪睡眠;
關禁閉;
非法關押;
坐/鎖在鐵椅子上;
吊背銬;
劈腿;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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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撫順市第一看守所所長電話:024-56534285 撫順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室電話:024-56534286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興縣派出所
:
徐國林,
馮守軍,
孫百軍
撫順公安一處(撫順市刑警大隊)
沈陽第二監獄
昌圖縣大興鄉派出所
:
佟國軍,
趙永剛,
劉海軍
撫順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1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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