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
簡介:
李健(Li,Jian),
男 ,
31歲 ,
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市曹范鎮黃石良村法輪功學員,自幼殘疾,一條胳膊只有大臂,無法正常勞動。李健曾被非法勞教迫害兩次。二零零二年十月,大法弟子李健自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劉長山勞教所,他不屈服於勞教所的迫害,在勞教所受到了不讓睡覺、毆打等非人待遇。二零零四年四月李健仍不向邪惡妥協。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六月十五號早晨被曹范派出所教導員高偉、片警任德勝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並抄走了大法書籍 。在派出所裡,惡警高偉在打李健時把他右耳打得耳鳴之後經常流膿、淌黃水,當天把他劫持到章丘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半個月後,李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山東第二勞教所繼續迫害。這是李健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他與法輪功學員張華、孟令臣、祝令點等堅修大法,向警察講真相,均遭到坐小板凳、非法加期兩天的迫害,會見、通信權被剝奪,李健、張華至今仍每天坐小板凳,睡在冰冷的地面上。 李健一進勞教所就被關進心理咨詢室,惡警指使普犯王利(偷盜犯)何海軍逼他寫三書,不寫就用木棍和竹條抽打。暴打半小時後,李健渾身抽搐,慘叫聲撕心裂肺;過午又把李健關在儲藏室內,限制在一塊方地面磚上,坐在上面不能動,出了那塊地面磚范圍就用竹劈子抽。 李健被單獨隔離五個月,強迫思想轉化放棄信仰真善忍。這些都是惡警李公明指使、教唆干的。期間,九月四號上交嚴正聲明從新修煉,晚上十一點半左右副大隊長劉林把李健叫到辦公室讓把聲明銷毀。李健不肯,並向其講真相,表示信仰無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這樣迫害是違法的。劉林不但不聽氣急敗壞的用膠皮棍猛打李健的後背和臀部,打累了才放回。李健身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 五個月後,惡警逼迫李健穿上號服參加勞動、搓二極管,李健拒絕抗議,遭惡警李公明用特制的麻繩棍打了三棍,把他唯一的一只手臂銬在廁所的窗戶上兩個晚上一個白天。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坐小板凳;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銬在某處上;
毒打/毆打;
非法拘留;
單獨關押;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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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王村勞教所(王村洗腦班)(山東省法制培訓中心)
:
李公明
山東省第二勞教所(原王村勞教所)
:
劉林
濟南劉長山勞教所
章丘拘留所
章丘市曹范派出所
:
高偉,
任德勝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5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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