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安
簡介:
胡長安(Hu,Changan),
男 ,
年齡未知 ,
北京市宣武區大法弟子。大法弟子胡長安,先後四次被拘禁,"兩會"期間因怕其去上訪在派出所被看管13天。2002年4月17日他去天安門打橫幅被抓,在看守所被帶上手銬、腳鐐,現已判勞教,與他同去的魏明在看守所絕食七天,被關在七處。 僅在1999-2001年間,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集訓隊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段沛臣、趙明、陳剛、魏如譚、胡長安、崔湘軍、伍軍、張久海、孫天彤等很多人。這裡的酷刑有電擊,關小號(1米多長,在裡面無法直身的籠子),其他惡人(主要是其他罪錯的勞教人員)打罵,還有就是不給吃飽飯,每頓只有2個小的玉米面窩頭和鹹菜。 2000年5月被非法抓進團河勞教所後,公安人員就開始用慘無人道的暴力逼迫他寫認錯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材料。因為“高層”對勞教所下了死命令,限期全部轉化。沒有轉化的,就要株連警察的獎金,升職,嚴重的可能降級。所以,管教隊長就不擇手段地用各種極其惡劣的違法手段、甚至是慘無人道的方法對待法輪功學員們。有的分別被電棍長時間的電擊達一天的時間,第二天接著電。有的被用鞋底把臉都打腫了、打變了形,有的學員被打的不能正常走路等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胡長安第一次被電擊是在一次他們強行安排的揭批會時,他要舉手說出對揭批會有不同意見時,都沒容他說出口,他就被帶上手銬拉了出去,踢倒在地,用多根電棍一通亂電、頭部、全身都被電得傷痕累累。第二次是因為他不願意參加他們組織的揭批會,用頭撞牆表示抗議,他們不顧他撞破的傷口,反而把他倒背銬上手銬,拉出去用了十多根電棍電了一個多小時。整個臉都被電的變了形,腫得不象樣子,直流黃水,現在他的臉上還留下黑黑的疤痕。除了被電,還被熬夜,不讓睡覺。有一個星期才讓睡了幾個小時。他們每天被熬到4點多才讓睡一會兒。6點又讓起床,但不起作用,就整天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拳打腳踢,白天還讓干活剝筷子。打罵之外還被罰蹲,一蹲就是一天,幾天下來腿腳都腫了。他們看還不起作用,就指使同室的勞教人員把胡長安捆綁在床上一動不能動,不轉化就不松開。不讓上廁所,就在床上拉尿來折磨他。他被捆在床上達十七天之久。他們讓勞教人員來折磨大法弟子,他們(警察管教隊長)就想可以不負責任。胡長安的雙手臂被繩捆住勒進肉中,幾次好了傷又被勒破了,手指長時間麻木沒有感覺,現在留下了被勒的痕跡。他們看到還沒有達到讓胡長安屈服的目的,就用惡毒的手法極其殘忍地折磨他。用五、六個人輪換上陣用床單睹上他的臉和嘴,用拳頭、骨尖和肘尖一邊一個人猛力擦兩邊的肋骨,一個人累了再換一個。據說國民黨渣滓洞都沒有這樣的刑法。兩邊的肋骨的肉都被擦的成了紫黑色,痛得一個月不能翻身,頭部五官都分別受了傷,耳朵打的半個月嗡嗡直響,聽不出聲音;眼睛被打腫了,嘴和鼻子都出血;下半身、兩腿內側被用腳跟猛力碾;腳被用煙頭燙。用刷子刷腳心;腰下被墊上板凳,上面坐上人狠壓。第二天,尿中發紅,他才明白被硌的腎部出血,近一個月才能正常行走,疼痛難忍。 2001年2月遭酷刑迫害。管教將他們的手綁在他們的背後,把他們推擠在床下僅讓腳伸在外。其它勞教人員脫掉了他們的鞋子和襪子,將他們的腳拴在凳子上,用塑料鞋子鞋底打他們的腳直到腳發青。魯長軍被在床上拷打,以至癱瘓。勞教所的副主任迫使其它勞教人員作證,魯長軍是因為擦地板時跌倒,而斷後背。 時間待查,團河勞教所主要四大打手姚楓、李傑、秦洪升、武憲全這四個人折磨的第一個學員是胡長安,折磨方式是灌涼水,後來就多次折磨學員,這幾個人還曾說:“如果要是往人的肚子裡灌髒水的話,頂多也就是拉點稀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打罵;
罰蹲;
不准上廁所;
捆綁在床邊;
逼迫放棄信仰;
電刑;
毒打/毆打;
手銬/腳鐐;
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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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毒打大法弟子的叛徒是:王凱、馬躍輝、黃文勝、首鋼的賈啟樹、房山的韓俊青、張文龍、郭建新。
責任單位及惡人:
團河勞教所
:
李傑,
秦洪升,
武憲全,
姚楓
北京團河勞教所
:
張宜軍,
劉金彪
更新日期: 2011年5月11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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