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紅艷
簡介:
佘紅艷(She,Hongyan),
女 ,
年齡未知 ,
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晚7點多,秦皇島國保大隊隊長呂平指使河北省秦皇島市道南派出所惡警王明學和煤廠小區居委會(李某等)聯合非法闖入煤廠小區一住戶家,抄家,並綁架了大法弟子佘紅艷、李桂霞、洪飛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她和李桂霞被非法關在道南派出所遭迫害,警察不讓家人探視。據當地居民反映,綁架過程中,惡警在樓道裡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奧運會期間,在秦皇島市海港區“六一零”機構的直接操控下,秦皇島市東環路街道辦事處和建設大街派出所把佘洪艷秘密劫持到秦皇島市海陽洗腦班(在海陽鎮畜牧場院內,由洗腦班人員趙立保和荊國舫看管),卻不告知家人佘洪艷被關在哪裡,還非法抄了家。同時,東環路街道辦事處書記劉寶鎖一手安排:讓其辦事處和所轄的六、七個小區的居委會的所有成員,要一天一輪班看管佘洪艷一人,臨河裡小區居委會主任李穎和副主任劉萍,兩人一天一倒班看管。 當時佘洪艷丈夫在外掙錢養家,家中只剩七十多歲的婆婆帶著兩個孩子(一個是親戚的孩子),還得每天出去打聽兒媳婦佘洪艷的下落,就是這樣,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卻沒有一人告知實情。最後還是在親戚朋友的幫忙下才打聽到佘洪艷下落--被非法關押在“海陽洗腦班”。 七十多歲的婆婆又每天去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說明情況,告訴他們自己的兒媳如何好,自己身體有病時兒媳如何侍候自己,給自己端屎端尿從沒怨言,持家教子都是好樣的,你們不應該這樣對待她,家裡的活都得靠她支撐呢,沒有她我們怎麼過啊,她又沒干壞事,快讓她回家吧……最後迫害了近一個月才讓佘洪艷回家,使佘洪艷及家人在精神上、生活上遭受巨大折磨。 二零零九年一到所謂的“敏感日”--“四﹒二五”、“七﹒二零”、“十﹒一”,東環路街道辦事處就指使居委會李穎、劉萍打電話騷擾。詢問佘洪艷: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下班後在家干什麼?不許出門等等,幾乎想“遙控”她的一舉一動,弄得佘洪艷哭笑不得。這不是明擺著迫害人嗎? 二零一零年的四月,五月、七月、八月居委會李穎、劉萍和洗腦班的荊國舫又先後打電話騷擾,還給佘洪艷丈夫打電話,甚至她們還出現在佘洪艷家的樓下進行監視。其丈夫一接到電話後就會對佘洪艷發脾氣,情緒受到刺激,直接干擾到佘洪艷家庭和睦。老人和孩子也不同程度的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到底誰在制造社會不和諧因素--不讓人正常生活,不讓社會穩定? 二零一零年的九月三日,受海港區“六一零”指使,荊國舫給佘洪艷丈夫打電話,威脅說省裡要來人檢查,要去你家,如果不寫不修煉保證就把佘洪艷送到一個無人知道的地方去。現在其丈夫嚇得要和她離婚、吃不下、睡不著,整天唉聲歎氣,愁眉不展。同時荊國舫還威脅說:不寫不修煉保證,孩子上學將會受到影響,不能考學。孩子也不斷地哭,無心學習。而近八十歲的老婆婆也不敢在家呆著,吃不下飯…… 這些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和荊國舫人員不斷騷擾佘洪艷一家,只要完成任務,不影響自己的利益,就不管她家人死活。
迫害類型:
私闖民宅;
洗腦/送洗腦班;
威脅/恐嚇;
騷擾;
看管/蹲坑;
迫害親屬;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抄家;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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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港區公安分局道南派出所
:
王明學
海港區610公安局
:
呂平,
張茂和
秦皇島市東環路街道辦事處
:
李穎,
劉萍,
劉寶鎖
海陽洗腦班
:
荊國舫,
趙立保
更新日期: 2014年6月15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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