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冰
演示圖1
演示圖2
演示圖3:鼻子裡灌芥末油
演示圖4:嘴裡灌芥末油
一個胳膊在上,一個在下的緊緊銬在後背上。在後背手銬上系了一條手巾,一邊向後壓上面的胳膊,一邊向後向上吊著抻手巾。
演示圖3:鼻子裡灌芥末油
拿著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專挫她臉部的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裡來回反復插。<br>
拿著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專挫她臉部的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裡來回反復插。
惡警辛和
惡警王廷佰<br>
惡警李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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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宋冰(Song,Bing),
女 ,
26歲 ,
舒蘭市大法弟子,畢業於長春郵電學院程控交換專業,後在舒蘭市電信局工作。1999年9月,宋彥群、宋冰兩姐妹均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1年,非法關押於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後宋冰被加期6個月,於2001年4月回到家中;宋彥群被加期8個月,於2001年8月被放回來。 從勞教所回來後,兩姐妹身體極度虛弱,尚未恢復,舒蘭市公安局又將她們綁架,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將宋冰非法判刑14年,宋彥群非法判刑12年。 2003年10月25日晚,舒蘭市動用大批警察采取蹲坑形式,非法抓捕了宋彥群、宋冰姐妹及付宏偉、趙靖巖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警察強行闖入屋內將宋彥群、宋冰掐住脖子按在床上,把嘴用膠布貼上。舒蘭市公安局從吉林市雇用兩名打手,對這四位學員進行毒打、上大掛等刑訊逼供,手段非常殘忍。宋彥群、宋冰被施以老虎凳、上大掛等酷刑,並被獄警強行按倒在地,從鼻子和嘴同時灌濃烈的胡椒水,二人險些被窒息。 2003年11月25日晚,大法弟子宋冰、宋彥群、付宏偉、趙靖巖,,被舒蘭市市公安局副局長辛和、政保科長肖勇、王庭佰、李甲哲、郭偉等惡警非法抓捕在舒蘭市南山看守所和拘留所現繼續對四位大法弟子野蠻灌食迫害。 宋冰在被舒蘭市公安局花錢從吉林市雇來的兩名惡徒灌胡椒水時,無所畏懼,直視惡人,在面對舒蘭市公安局副局長辛和、政保科長肖勇、王庭佰、李甲哲、郭偉等惡警刑訊逼供時,宋冰當面揭穿它們的邪惡面目,並手指辛和正告說:我知道你叫辛和,你叫肖勇,你們已經上了海外惡人榜了,我要繼續把你們的惡行公布於世。惡徒們非常恐慌,但為了完成邪惡市長張志敏的犯罪指令,繼續對四位大法弟子刑訊逼供。 2003年11月27日晚,一群惡徒破門而入,為首的惡警叫郭威,帶槍闖入。他們把宋彥群、宋冰兩姐妹的嘴用塑料膠布封上,把頭都用衣服和褲子蒙死,後背戴上手銬,將她們劫持上了警車。到了舒蘭街礦派出所,郭威對她們非法搜身,宋冰堅決反抗,他就對她左右開弓打大耳光,宋冰被輪得身子一個接一個的折個(圖1)。隨後郭威帶人去抄家,把屋內的所有物品洗劫一空。後半夜1點,把兩姐妹送到舒蘭市南山看守所。 第二天下午,舒蘭市公安局來了一大群,把她們帶出去進行非法審訊。進屋就給她們固定的鎖在審訊專用的凳子裡,身子動不了,就一個姿勢。參與非法審訊宋冰的有:舒蘭市公安局的王庭柏、李甲哲、肖勇;非法審訊宋彥群的是:李卓、李耀臣。 他們威逼宋冰配合作偽證。打手們把她的骼膊和手向後反擰,另一支骼膊繞到頭上向後擰。一個骼膊在上,一個在下的緊緊銬在後背上。在後背手銬上系了一條手巾,一邊向後壓上面的骼膊,一邊向後向上吊著抻手巾(圖2)。逼她說話,她不說話。打手拿來一瓶子芥末油,是用礦泉水瓶裝的,開始給宋冰灌芥末油。他們用手巾把她的嘴堵住,然後看她鼻子一吸氣,就往她的鼻子裡灌芥末油(圖3)。芥末油從她的肺裡、氣管、鼻子一起向外反噴,噴得到處都是。打手們又堵住她的鼻子,往她嘴裡灌芥末油(圖4)。打手們把芥末油倒了她滿臉,沙得她睜不開眼睛。 在非法開庭時,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向公訴人楊廣友擺手,旨意繞開法律。公訴人領會,在法庭上說:我們不談這個。判決下來以後,兩姐妹提出上訴,李甲哲怕再一次把他刑訊逼供的罪證曝光,威脅說:“上訴還給你們加刑!”。 2004年1月6日,舒蘭市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宋冰、付宏偉、宋彥群、趙繼然四名大法弟子。邪惡之徒舒蘭市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審判員)劉勇、檢察官楊光友在庭審過程中,執法犯法,公然違反法律程序,不僅在開庭審判3日以前不貼公告,不通知家屬,而且還不允許當事人在法庭上開口發言。 大法弟子宋冰當場指出自己在公安局所說的一切所謂證言均是在刑訊逼供下,承受不住時違心承認的。尤其是檢察官楊光友問其為何不承認自己所說時,宋冰答到:“那還不是當時你打的嗎?!” 2004年5月25日,在體檢時發現宋冰患有肺結核。舒蘭市公安局及舒蘭市看守所不相信她有肺結核,2004年6月派人拉著她到吉林醫院復查,再次確診為肺結核。於是看守所把宋冰的情況報到法院,法院把材料退了回來。這時就應該立即放人,可辛河就是不批。 2004年7月,看守所再次拉她到吉林市中心醫院復查。短短幾日,宋冰病情極速惡化。看守所將她的病情上報給公安局,辛河就是不放人,並強令在看守所裡治療。 2004年8月11日,在辛河的指派下,由看守所副所長孫廣玉及干警張雲井將宋冰騙下山去,在舒蘭市中心醫院作假診斷。片子拍出來了,右肺部大型空洞清晰可見,比先前又明顯的擴大了許多。回到看守所,病情的嚴重惡化已經使宋冰很難支撐自己的身體。第二天,宋冰連續三次昏迷不醒。舒蘭市公安局及看守所迅速形成一致口徑,並由孫副所長匆匆去醫院把假診斷改了過來。 由於假診斷事故重擊,導致宋冰病情急劇惡化,四肢失靈。她的父母知道了情況,到舒蘭市公安局要求馬上合法治療,辛河不答應。 由於病情急速惡化,那段日子,宋冰經常精神恍惚,昏睡不醒。所長莊潤江、指導員關文志讓看著宋冰的犯人上門外走廊裡坐著,不讓在屋裡。可是在門外根本看不見宋冰死活,只是偶爾進屋薅薅她的眼皮。 宋冰生命垂危,她的父母多次找到舒蘭市公安局向辛河要求立即釋放,但辛河說:“放了宋冰,他的工作就得丟。”於是拒不放人。找到舒蘭市政法委,政法委書記趙偉說:不許跟他談法律,他不講法律。找到舒蘭市610辦公室,610辦公室主任李璞說:宋冰死了他負責,就是不能放人。 2004年9月4日,宋冰開始嚴重脫水,危在旦夕。這時公安局又出毒計,他們不想讓宋冰死在看守所裡,又不想放她,他們曾提出大法弟子孔繁榮是在死前抬到醫院裡的。在確定宋冰沒有搶救價值的情況下,辛河欺騙宋冰父母,答應送新站結核醫院治療。宋冰住院了。而此時,他們打電話讓把宋冰拉回去,遭到家屬強烈反對。他們不肯承擔昂貴的醫藥費,於是馬上辦了個監外執行手續,將宋冰及昂貴治療費向家屬一丟,匆匆逃之夭夭。 宋冰的肺結核是在看守所得的,有大夫確診為證,而在辦理手續時,舒蘭市公安局向宋冰的父母提出索要14萬,被宋冰父母拒絕。後來被舒蘭市看守所所長莊潤江以醫藥費為名,無理勒索3000元。 此事過後,舒蘭市公安局在電視台“舒蘭新聞”中以“功績”宣傳,可當地百姓看到後反感強烈,議論紛紛,宋彥群、宋冰兩姐妹是現今社會難得的好人,舒蘭市公安局顛倒黑白,把好人抓進監獄。 [注]所有演示圖片為法輪功學員重組宋冰、宋彥群兩姐妹受迫害的情形。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威脅/恐嚇;
勒索錢財;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勞教;
摧殘性灌食;
綁架/劫持;
抄家;
非法審訊;
老虎凳;
“背扣子上大掛”;
往嘴裡灌辣椒油;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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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電話區號:0432 舒蘭市市政法委 8210186 副書記 趙偉 8210186 8212628 13943255000 副書記 孫志富 8210186 8220193 13944298009 副書記兼610主任 李璞 8223745 8238899 13500900001 舒蘭市公安局:舒蘭大街29號。郵編:132600 傳真:8223551 局長室:8224808 副局長室:8224793 8218390 8230606 8235626 看守所:8251265 拘留所:8251226 舒蘭市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地址:人民大路 郵編:132600 傳真:8223932 舒蘭市人民法院:舒蘭大街31號, 郵編:132600 傳真:8237701 舒蘭市檢察院:舒蘭大街103號, 郵編:132600 傳真:8225577-6201 8225577-6202 舒蘭市市長: 張志敏 辦公室:8222991 手機:13904440500 宅電:8234855 舒蘭市結核病防治所地址:民法路11號 郵編:132600 電話:8223652 吉林市醫院地址:上海路57號 郵編:132001 晝夜值班電話:2568973 吉林市中心醫院地址:南京街4號 郵編:132011 總機:2456181 2452391
責任單位及惡人:
舒蘭市政府
:
張志敏
舒蘭市公安局
:
李甲哲,
辛河,
郭威,
肖勇
舒蘭市法院
:
楊光友,
劉勇
舒蘭市“610辦公室”
:
李彪
舒蘭市看守所
:
孫廣玉,
張雲井
吉林舒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李卓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4日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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