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峰
簡介:
李崇峰(Li,Chongfeng),
男 ,
年齡未知 ,
青海省民和縣法輪功學員,民和縣鎂廠職工。民和縣鎂廠方配合六一零警察非法勞教職工李崇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原民和縣公安局政保科長馬生慶仇視大法和法輪功學員,親自指揮酷刑逼供將在本縣有線電視中插播大法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李崇峰。 二零零二年和縣公安局政保科教導員張孝煥參與酷刑逼供將在本縣有線電視中插播大法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李崇峰,捏造罪名、非法重判十五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晚上七點,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和城北區兩處,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晚上八點 ,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晚上九點,青海省民和縣,三天內,青海、甘肅兩省三地有線電視網絡成功地插播了法輪大法真相電視片《見證》、《歷史的審判》等內容。真相插播達半小時之久,覆蓋面達百分之八十。電視插播大法真相片在中國大陸及海外引起巨大震動,很多民眾通過電視片知道了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對此,江澤民極度恐慌並瘋狂報復,限期破案,導致與此相關連的法輪功學員有至少十五人被捕。判刑最長達二十年的徒刑。 當時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榮娟、賀萬吉、李崇峰、段小燕、任樺、李文明、徐峰、孫照海、魏俊仁、張京梅、焦麗麗、王玉霞、劉百源、張小萍、張宏剛。 在中國青海和甘肅進行電視插播的大法弟子被抓後,當局非法進行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庭審大廳中,許多人看到法輪功學員張榮娟、賀萬吉、李崇峰、段小燕有不同程度的被致傷的痕跡,法輪功學員李崇峰的一條腿明顯受傷,走路一拐一拐的。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青海省西寧市中級法院對參與青海、甘肅兩省三地電視插播講真相的大法弟子張榮娟等四人非法判刑,張榮娟被非法判刑二十年,賀萬吉被非法判十七年,李崇峰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段小燕被非法判刑七年。李崇峰、張榮娟、賀萬吉、段小燕隨即提出上訴。但二零零三年一月,被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非法判決維持原判。 任樺、李文明、徐峰、孫照海、魏俊仁、張京梅、焦麗麗、王玉霞、劉百源、張小萍、張宏剛被非法判處勞教或判刑。 在青海省,許多殘酷的迫害大多發生在何再貴擔任青海省公安廳廳長的任期內,嚴重迫害李崇峰、張榮娟、賀萬吉、段小燕等法輪功學員,而將賀萬吉、趙香忠夫婦倆迫害致死後,為了掩蓋罪行,阻止國內和國際上的調查,何再貴親自部署把賀萬吉的一個兒子調離西寧,去偏遠的青海省海西州地區。幾個月前,何再貴又命令有關部門將賀萬吉的這個兒子轉了業。 甘肅籍法輪功學員張榮娟,在青海省插播“天安門自焚真相”電視被綁架、非法判刑二十年,被迫害致腿部殘疾,現在(二零二一年二月)非法刑期將滿,被獄警非法加刑二年迫害。 為向世人講清“天安門自焚真相”,還法輪大法公道,張榮娟、段小燕、賀萬吉、李崇峰等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在青海省民和縣插播“天安門自焚真相”電視,遭綁架,被西寧市中級法院分別非法判刑:張榮娟二十年,賀萬吉十七年,李崇峰十五年,段小燕七年,分別在青海省女子監獄和青海省浩門監獄被迫害。賀萬吉已被迫害去世。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非法審訊;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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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賀萬吉及青海、甘肅電視插播者的相關單位有: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西寧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青海省民和縣公安局;
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區公安分局;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甘肅省西峰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科;
甘肅省鎮原縣公安局;
青海省西寧市鐵路公安處;
青海省湟中縣公安局;
青海省民和縣公安局;
青海省海北州浩門監獄;
甘肅省慶陽地區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
青海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有限公司;
青海省廣播電視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民和公司;
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廣播電視局;
甘肅省慶陽地區廣播電視網絡中心;
西寧新世紀有限電視網絡公司;
青海省政法委書記管雷;
青海省公安廳廳長何再貴,
青海省610辦公室負責人:吳有才,李富茂;
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國保處:曲秉朝(處長),段志華(副處長);
青海省西寧市610辦公室負責人:段××(處長),魏××(處長);汪清平(科長);
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檢察員:張學武、陳詠梅;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長:陳振輝,審判員:林婷,代理審判員:王連生,書記員:喇忠義。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
惡警:
1.青海省公安廳廳長:何再貴。
2.青海省610辦公室負責人:
吳有才,電話:0971-8482940(辦公室);0971-8482939(住宅);
李富茂,電話:0971-8482506(辦公室)。
3.青海省省政法委書記:管雷,電話:0971-8483339(辦公室),0971-8482733(住宅)。
4.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國保處:
辦公室:0971-8247576;
曲秉朝:處長,013997091399(手機),0971-3585936(小靈通);
段志華:副處長,0971-3594796(小靈通)。
5.青海省西寧市610辦公室負責人:
段志華:副處長,0971-3594796(小靈通);
魏××:處長;
汪清平:科長,
5.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政法(治)委書記:孟慶根,原來辦公室電話為:0971-6145134,原來的住宅電話為:0971-6309403。
西寧市朝陽派出所電話:0971-550087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南省公安廳
:
何再貴
青海民和縣縣公安局
:
馬生慶,
張孝煥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和縣鎂廠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28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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