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新凱
簡介:
薛新凱(Xue,Xinkai),
男 ,
34歲 ,
大連市甘井子區新寨子大法弟子。2006年3月21日,薛新凱被大連甘井子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宋玉龍、副大隊長董仕國二人和新寨子派出所,帶人闖入他家,綁架了薛新凱和母親孫淑雲,並搶走了薛新凱的奶奶的1萬6千元錢和相機。明慧網曝光宋玉龍的惡行後,他惱羞成怒,竟然無理智的扣下了律師。之後宋玉龍策劃了對孫淑雲和他的妹妹的誘供,並以所謂的“證詞”為依據對孫淑雲進行了非法起訴。 2006年4月11日,薛新凱被非法批捕。4月中旬,宋玉龍曾通知家屬案子已經交到檢察院。但事後又矢口否認,並阻止律師去看守所見人。 據悉,宋玉龍已經偷偷將案子交到了甘井子區檢察院,企圖秘密對他判刑。大連甘井子區偽法院定於2006年7月18日非法開庭審判薛新凱和母親孫淑雲。據相關人士透露,法院的所謂審判只是走過場,掩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一種形式,背後的真正主謀是610,非法審判的結果往往是610已經內定好的。不法之徒的所謂依據是“2000多份傳單等”。 大連市甘井子區偽法院在邪惡的“六一零”辦公室的授意下,於2006年12月13日對大法弟子薛新凱進行了非法判決,非法刑期七年,沒有經過公開庭審,也未通知家屬,法官王麗娟拒絕給家屬判決書。 2007年2月13日,遼寧省大連中級法院對薛新凱進行了非法的二審2決,維持原判。二審沒有開庭,進行了所謂書面審理,但事實上,法官汪國粱在收到辯護詞的第二天就做出了二審判決,連根據辯護詞調查取證的時間都沒有。這更進一步印證了所謂“審理”完全是程式性的走過場,法院、法官、合議庭都是邪黨迫害善良的工具。 一、辦案過程多處環節涉及辦案程序違法: 1、《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的內容系捏造的 2、 用刑訊逼供、誘供和捏造的方式取證 3、 扣押與案件無關的私人財物、而且不給清單和收據 二、甘井子檢察院提出的證據根本不能證明薛新凱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危害社會後果。 (一)、關於印刷品物證 被作為證物放在案宗中的是《明慧周報.城市綠洲》58期,《明慧周報.鄉裡鄉親》52期,《覺醒》13期,《九評共產黨》的封皮,《傳統文化》等的照片。 兩本案宗中沒有一份證據否定這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至於憑什麼以這些資料給薛新凱定罪,則更沒有解釋。以上的內容無論從法律角度還是道德角度,都不違法。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二)關於所謂的“劉兆臣、武彥朋證詞” 在所謂的向網吧劉兆臣、武彥朋的取證中,董仕國特意問劉兆臣和武彥朋,薛新凱是否上過明慧網?眾所周知,在網吧上網是不違法的,也就是說董仕國把是否上明慧網作為確認薛新凱是否違反法律的依據。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上某個網站是違法的。 (三)《電子政務檢查工作記錄》不屬實 “電腦中有法輪功的內容”,事實上,電腦被搜走時根本沒有硬盤,連開機都開不了。硬盤是電腦存儲數據的載體,沒有硬盤的電腦中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內容,更談不上“法輪功的內容”。 三、薛新凱被剝奪基本的辯護權 連黑社會頭目、殺人犯、貪官都可以請律師做無罪辯護,而法輪功沒有血腥、沒有暴力,不危害任何人,為什麼不允許律師為其辯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怎麼體現? 四、一審不是公開審理 一審開庭是在11月1日,筆錄上記載旁聽只有兩人。開庭沒有通知任何親屬,也沒有發布公告,怎麼能算公開開庭?而且,一審法院至今沒有通知家屬判決結果。 五、適用法律不當 (一)法輪功不是×教,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於法輪功,“兩高”的司法解釋屬無效解釋。 六、薛新凱無罪、一審判決不成立 在法輪功學員宣傳、推介法輪功的方式中,其一不鼓吹暴力,二不煽動仇恨,三不誨盜誨淫,四不強制任何人信仰法輪功,而只講“真善忍”,因此肯定屬受憲法保護的公民言論自由范疇。 因此,薛新凱無罪,一審判決不公正、也不能成立,作為辯護人請求二審法官駁回一審判決,立即釋放薛新凱,並歸還薛新凱及其家人的一切私有財物。 薛新凱家人曾分別在2007年4月12日、4月26日去營口探視,獄方以薛新凱“不認罪”為由剝奪家屬探視權。 2007年5月14四日,家屬第三次去營口監獄,再遭無理拒絕。家屬了解到:薛新凱曾於4月14日吐血,情況嚴重到無法做胃鏡的成度,在營口監獄醫院住院五天,第六天去營口市地方醫院做胃鏡,檢查出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消化道潰瘍,胃出血。目前仍在用藥物治療,不能正常進食。薛新凱現在病監。 2007年9月3日,薛新凱家屬去營口監獄看望薛新凱,遭五監區教育科長趙正江和教育處高姓處長的阻攔。家屬到辦公室找到趙正江,趙再次以“上面規定”“不認罪不讓見”為由剝奪家屬探視權。 2007年4月10日,薛新凱被劫持到遼寧營口監獄非法關押,在至今七個半月中,監獄一直以所謂“不認罪” 為借口,九次剝奪薛新凱家屬的探視權。薛新凱的妻子堅持交涉,給相關人員寫信、講真相,終於在十一月二十八日探視到薛新凱。 2007年底薛新凱被從營口監獄轉到本溪監獄一監區,2008年1月7日,家屬去本溪監獄探望,被接見室告知因薛新凱“未轉化”而不能探視。 之後,本溪監獄教育科長趙學增出來見家屬,說薛新凱現在“很好”,並稱“不轉化不讓見”是“監獄規定”。家屬問這個規定有沒有相關文件,趙回答:“有,在獄政科,這方面的事歸獄政科管”,並說獄政科也要看教育科的意見。 薛新凱到本溪之後曾給家裡寫了兩封信,但都以所謂“有敏感內容”為由被扣下了。本溪監獄還剝奪了法輪功學員打電話的權利,因此薛新凱目前的真實情況無從得知。 在了解到以往本溪監獄的迫害情況後,家屬非常擔心。家屬告訴趙學增:如果因“轉化”問題對薛新凱用刑、或指使犯人毆打等,家屬一定要追究每個有關人員的責任,趙學增表示“不會那樣,要是那樣的話家屬有權追究責任。 迫害日期待查。薛新凱的未婚妻的沉痛心聲: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是全社會所有人,中共的迫害對每個家庭成員來說都是實實在在的痛苦。薛新凱的未婚妻說:“這半年來我慢慢發現:心痛也會成為一種習慣;平平安安的過日子也會成為一種奢侈。”“原本好端端的家被折騰得亂七八糟、妻離子散;未來的公公和患有心髒病的婆婆被迫流離失所,跟家裡都沒有聯系;家中只剩尚未結婚的妹妹,一邊要獨自照顧八十四歲患有腦血栓後遺症的奶奶,一邊還牽掛著下落不明的媽媽和被非法關押的哥哥,還要面對警察的騷擾以及他們對媽媽下落的追問……”
迫害類型:
抄家;
私闖民宅;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判;
非法關押;
非法起訴;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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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監獄剝奪法輪功學員家屬的探視權
半年多交涉 遼寧薛新凱家人終獲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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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遼寧省大連甘井子區國保大隊惡警董仕國(圖)
大連中級法院對薛新凱的非法二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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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甘井區法院陷害薛新凱的庭審草草收場
大連薛新凱母子7月18日面臨非法判刑
大連薛新凱和母親面臨非法判刑
大連大法弟子薛新凱被綁架案的新情況
2006年3月22日大陸綜合消息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人: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與檢察院地址:甘井子區東緯路,坐6路或410路公共汽車在周家街下車。 法院院長陳朝仁 辦公電話;0411-86600405 甘井子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陳晶 辦公電話:0411-86600626 刑事庭案件人:龍國紅,孫燕妮,張健,高磊等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刑事庭電話:0411-86600626轉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 審監庭 王紅0411-86568501-2405 姚文華、安靜、黃義勝 甘井子區法院審判長王麗娟 辦公電話:0411-86568836 轉506 甘井子區法院副院長張彬 辦公電話:0411-86601290 副院長苗剛、張彤、曲雲傑 甘井子區檢察院 檢察長:王巖坡 王健 辦公電話:0411-86579991 甘井子區國保大隊長:宋玉龍 總機:0411-86600743轉5029或5040 甘井子區內保:竇開寶 總機:0411-86600333轉5145、5138、5051 辦案單位: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國保大隊 甘井子公安分局政保科范垂德副科長:0411-86600743 、86600333 甘井子區穩定辦公室(原610辦公室)劉書記、常書記 電話:0411-86649757 辛寨子派出所,86301735 辛寨子派出所所長:張雲海,辦公電話:0411-86301203,手機:13052753838 辛寨子鎮610辦公室人員:陳永春 宅電:0411-86307063;手機:13942639769 辛寨子派出所教導員:葛貴興,辦公電話:0411-86303853 辛寨子派出所片警:浦連國 遼寧省營口監獄五監區 監區長:梁永水(音) 教育科科長:趙正江(主管“教育轉化”)13394175550 獄醫:羅剛13394175520 四中隊指導員 沙洲(音) 四中隊中隊長 霍嚴(音) 從以上兩個手機號推斷營口監獄獄警手機號號段為133941755** 大連市國保大隊董仕國,家庭住址:甘井子區東山街262號3-2-2,住宅電話:0411--86677030 辦公電話:0411--86587454,總機 0411--86600743轉5029 甘井子區國保大隊長:宋玉龍 總機 0411--86600743,轉5029或5040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連市公安局
甘井子區法院
:
王麗娟
甘井子分局
:
宋玉龍
大連市辛寨子派出所
營口監獄(對外稱“新生農場”)
溪湖監獄(火連寨監獄)
:
趙學增
泡崖派出所
:
董仕國
更新日期: 2011年1月23日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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