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玲(春靈)
簡介:
王春玲(春靈)(Wang,Chunling?chunling?),
女 ,
45歲 ,
淮陽大法弟子,原為淮陽棉紡廠優秀的工會干部。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春靈就和幾個同修到淮陽縣委說理,惡人還將她們幾人劫持到城關鎮派出所,非法監禁一周。 九九年農歷十月份,王春靈去北京信訪局和平上訪,當即被惡人劫持,送回淮陽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被強迫做勞役?炮,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不叫吃飽,惡毒的打罵。家人籌錢送禮,給趙敏(國保副隊長)、任偉(公安局副政委)各送了一身高檔服裝,給趙繼山、陳家昌、耿守靈都送了貴重禮品,出來時又被勒索罰款四千元。走出看守所後,惡人經常到她家騷擾。國保惡警又非法罰款二千元。 這次出獄以後,惡人們更是三天兩頭到她家騷擾,她就一直流離失所。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又到她家,把門砸開,到屋裡狂翻亂找一通。一個惡徒粗暴的把孩子從床上拉起來,看看是不是王春靈。把孩子連拉帶拽劫持到警車上,連衣服也不讓穿,孩子只穿一個小褲頭。這一幫披著警服的禽獸把孩子劫持到派出所囚禁。在寒冬臘月天,孩子不穿衣服凍一夜。就這樣邪惡還不住手,長期去警車在她娘家、婆家監視。 王春靈流離失所期間證實大法,在二零零三年在太康被綁架,判刑十年,送往新鄉女子監獄。 2004年7月15日下午,周口市川匯區法院對本市16名大法弟子遞送了判決書,(2004)川刑初字第37號。以所謂“組織、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犯罪”對大法弟子呂素英、宋振靈、王春玲、李 娟、楊 芳、葛大華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非法剝奪政治權利;
迫害親屬;
非法罰款;
騷擾;
剝奪睡眠 ;
不給穿衣服;
非法關押;
私闖民宅;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梁梅被劫持入河南新鄉市女子監獄
河南淮陽大法弟子遭迫害部份案例
16名大法弟子被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偽法院非法判刑
相關單位及個人:
審判長:王桂榮 審判員:趙 英 黃 華 書記員:王 林 彭 欣 河南省周口市主要責任人電話號碼:區號0394 市委書記 董光峰 8222398 市委副書記 房延修 8269852 市政法委書記 王 愛 822582宅8273319 市宣傳部長 穆仁先 8266689 市 長 高德領 8279818 副市長 陳永石 8266588 副市長 李尊傑 8237888 副市長 梅保菊 8239996 市政協主席 田有申 8263929 市人大主任 郭志領 8225541 市“610”辦公室主任 於義雲 8231268 法院代院長 李文燦 8231889 檢察院檢察長 牛學理 8276699 公安局局長 胡安太 8386850轉22001手機13838669999 副局長 楊立德 8222965或8386850手機13903879968 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 李恆新 8235307或8386850轉政保科科長室 手機1370082487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淮陽縣公安局
:
陳家昌
新鄉女子監獄
輝縣市城關鎮派出所
川匯區法院
周口市國安大隊
:
趙敏
淮陽縣610
:
耿守靈,
任偉
淮陽縣國保大隊
:
趙繼山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23日 0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