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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英

簡介:
楊俊英
(Yang,Junying), 女 , 57歲 , 與丈夫王鋼、兒子王卓皆為寧鄉市大法弟子,原寧鄉縣醫藥局藥劑師。

一九九六年底,王鋼一家三口開始修煉法輪功。

因唱了一首歌,惡警龍利雲邪惡的將她加教25天。她拒絕在加教通知書上簽字,惡警龍利雲就讓值班犯人單簡代簽。惡人周蘭蘭因賣力毆打大法弟子周小紅和寧鄉大法弟子楊俊英,受到惡警的表揚,並許諾周的家人不給她交戒毒費也可以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到六月二十七日,湖南省寧鄉縣已有一百零九名法輪功學員通過郵寄的方式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分別送交了他們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湖南省長沙地區寧鄉縣個體戶王鋼全家三口王鋼、妻子楊俊英、兒子王卓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王鋼被非法關押十多次,其中綁架二次、行政拘留七次、刑事拘留二次、送洗腦班三次、勞教一次;其妻子楊俊英,女,五十七歲,退休工人,被非法關押十多次,其中綁架一次、行政拘留五次、刑事拘留三次、送洗腦班四次、勞教一次;其兒子王卓,三十二歲,個體商人,被非法刑事拘留一次。王剛一家被非法抄家十幾次,勒索現金三萬多元。給全家人的身體、精神及經濟上造成巨大的傷害。

王剛自述一家三口被迫害的主要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三點左右,王剛被白馬橋鄉政府、白馬橋派出所等十多人敲門入室,說有事核實,就把王剛帶到白馬橋派出所,關押五個多小時後放回。楊俊英上訪省政府後,遣返至黨校強迫看惡毒攻擊大法的假新聞,當天晚上放回。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三日,王剛和楊俊英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遭到北京前門派出所警察的綁架,後轉至湖南駐京辦事處關押,後被當地國安接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王剛和楊俊英在家營業時被綁架,王剛被非法關押十五天,楊俊英非法關押十天。索取伙食費四百一十五元。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王剛和楊俊英等幾十位法輪功學員又無故被國安人員綁架,送縣黨校洗腦班強制洗腦,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家營業時,王剛又被綁架無故非法關押十天,索取伙食費一百七十元。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楊俊英非法關押七天,伙食費一百七十元。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同修看真相碟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受牽連,王剛因為不知道此事當天放回,楊俊英被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三十三天,至十月二十八日後,被勒索保釋金五千元,伙食費五百一十元才放回,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家營業時,被白馬橋派出所新所長騙去說了解法輪功真相,又非法關押王剛十五天,楊俊英非法關押三十八天,勒索伙食費六百四十六元,保釋金五千元,至今分文未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家營業時,被玉潭派出所非法抄家(沒有抄到任何東西),後將王剛和楊俊英無故綁架。

楊俊英提審時,發現地上的頭發,估計是王剛的,他們只說王剛已經送到拘留所去了。

後來楊俊英也被拘留,到期不放人。他們抗議無故超期關押,雙雙絕食,到第六天,六一零主任和很多警察來了,開會研究後決定放人。

兩人就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放回時,王剛拒絕交伙食費,口袋內一百二十元被搶去做伙食費。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楊俊英又被無故非法關押五日;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六一零、公安、一百一十、國安、商業總公司等二十多人非法闖入王剛家,妄圖綁架王剛去長沙洗腦班,未得逞。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六一零、公安、國安幾十人突然出動,警車、囚車等十多輛,由公安局長帶隊非法抄家,王剛和楊俊英、兒子三人正在家營業,突然眾多警察包圍,分別將他們控制住,打門撬鎖,將屋內翻得稀亂,最後搜出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折騰了多個小時,然後把他們三人連拖帶搡塞進囚車,拉著警笛綁架到寧鄉看守所。

期間,三人絕食抗議,又被寧鄉看守所警察野蠻灌食,毒打。灌食時,從監房把他們分別拖出,輪流灌食。王剛和楊俊英被綁架後,分別被非法勞教兩年。王剛被送到長沙新開舖勞教所,楊俊英被送到株洲白馬?女子勞教所。

楊俊英被送到白馬?女子勞教所時,首先嚴管一個月,限制上廁所、洗澡、睡覺。看污蔑法輪功的資料、錄像等宣傳品,由於不放棄信仰,罰站罰蹲、拳打腳踢。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二點坐小板凳。每天強制做勞工十多小時以上。有次去車間做工,由於夾控沒跟上(要求零距離),說她有意脫控,被五個夾控暴打致傷,行動困難。楊俊英要上告,警察不但不管,還咒罵她,揚言要加教一個月。

在勞教所兩年裡,楊俊英受盡各種侮辱打罵,雙腳出現麻木、血壓升高。那種痛苦無法形容,最後被迫害得保外就醫,提前四個月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鐘,湖南省湘鄉市公安局二、三十人闖進寧鄉市白馬橋街道白馬一街法輪功學員王鋼家,他們闖進二樓將王鋼和楊俊英控制住,並把在一樓照像館經商照像、未修煉法輪功的兒子王卓控制住,將三人一同綁架至湘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同時,他們把王鋼家居家和經商的整個三層樓抄了家,非法抄走打印機多台、電腦幾台,現金幾萬元,資料及一些設備,還有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其中包括王卓照像用的電腦和相機。王卓因對父親做的事不知道,也於二十五日下午釋放。

二十六日王卓去找湘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想要回自己的電腦和相機,不料湘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把王卓非法刑事拘留,企圖逼迫王卓勸父母配合公安國保。現在王卓也被非法關押在湘鄉市看守所。現在,王鋼、趙純平被非法刑事拘留在湘鄉市拘留所,楊俊英被非法關押在湘潭市高新區監護中心。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王卓與母親楊俊英在湘潭市看守所被秘密開庭,開庭時間約半小時,都未宣判結果。

二零二一年九月, 湘潭市法院在未通知親屬的情況下,對王鋼、楊俊英、趙純平、王卓在看守所秘密進行了宣判。王鋼被誣判七年半,罰款兩萬元;楊俊英被誣判七年,罰款兩萬元;趙純平被誣判四年,罰款一萬元;王卓被誣判三年(監外執行),罰款5000元。

迫害類型:
罰站體罰剝奪睡眠不准上廁所非法勞教摧殘性灌食綁架/劫持洗腦/送洗腦班非法關押勒索錢財迫害親屬非法判刑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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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白馬?勞教所的所見所聞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人員的信息如下: 一、湘鄉市公安局 電話:0731—56768210,地址:東風路6號 郵編411400 局長:王光武 政委:章成明 副局長:陳明君(負責國保) 副局長:王澤文 副局長:彭季夫 副局長:易偉強 委員:劉宏偉 國保大隊大隊長:童志軍 二、湘鄉市政府大樓 連濱南路政務大樓郵編411400 電話:5678820 湘鄉市市委書記:彭瑞林 副書記:張茂豐 市長:周俊文 湘鄉市政法委:書記:彭建平 0732--56771048 湘鄉市司法局:0732--56775691

責任單位及惡人:
白馬壟勞教所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白峰區白馬壟 <br>電話:區號(0733)<br>辦公室:8634800 行政處:8634811 管理科:8634601<br>教育科:8634602 紀檢辦:8634819 <br>白馬壟勞教所,總機:011-86-733-8640841,分別可轉七一大隊找丁隊長;七二大隊找鄭隊長;七三大隊管理科<br>白馬壟勞教所轉管理科:0733-864-0841 <br>白馬壟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惡警部份名單:<br>所長:黃用良、趙桂保<br>獄警:鄭霞、史永青、袁佳、趙帥群、譚美平、唐璐雲、龍利雲、劉傑、劉志剛、賀玉蓮、符軍、龔超蓮、陳敏、王利平、范印巧、黃偉明、黃志賢、李琛、祝晉梓、袁佳慧<br> : 唐璐雲
湘鄉市公安局電話0732-6768210<br>
株洲白馬?女子勞教所 : 龍麗雲
高新區監護中心

更新日期: 2023年2月2日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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