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峰
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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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峰(Yang,Feng),
男 ,
51歲 ,
吉林省長春市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煉功,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生活輕松愉快。一九九九年以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發動對法輪功修煉者史無前例的迫害,楊峰先後遭五次綁架,並遭酷刑折磨後被長春市南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 一九九九年八∼九月因為楊峰不願意放棄修煉,被吉林街派出所韓警官和二道區公安局政保科人員非法綁架到大廣拘留所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八日期間,為阻止楊峰去北京上訪,吉林街派出所一名姓韓的警察和二道分局政保科再次把他非法拘禁在八裡堡拘留所。 一九九九年月十月十四日至十月二十六日,楊峰為給法輪功和師父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被吉林省駐京辦事處和市公安局人員聯合非法拘禁,遣送回長春,當時單位電力公司的領導楊榮光也到北京找楊光,楊峰在大廣拘留所被二道分局一個年輕的警察用拳頭猛打他的臉、肚子、胸。後楊峰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長春二道區公安局以“兩會”和“維穩”為借口,吉林街派出所韓警到楊峰單位把他非法綁架到二道分局,楊峰被二道分局一名姓張的警察打了十多個耳光。後楊峰被非法關押到鐵北第一看守所30多天。其間,市局刑警隊三四個警察把楊帶到市局二樓一個小黑屋,門窗封閉,楊峰被迫坐老虎凳,罰站,用繩子抻胳膊,被折磨二個多小時。 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在鐵北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末,長春市公安局配合檢察院打算對部份簽捕關押的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南關區檢察院受理起訴了十三名做真相資料的大法弟子,說是要非法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南關法院可能很快要開庭。這十三名大法弟子是:楊光、劉哲(女)、張春雨、王君成、王洪革、楊峰、張玉鳳(女)、白野、劉雙、孫長德、呂巖、鄭煒東、張淑芹(女)。 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由於打印一些揭露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材料,楊峰又被綁架,下午一兩點鐘左右,長春市安局一處處長李世長,科長李興濤,劉會彬集體對他進行酷刑折磨。他們用皮帶抽打楊峰的頭,逼他坐老虎凳,將手腳都用手銬銬上,使他無法動彈,然後在頭上套上塑料袋,妄圖使他窒息;寒冬臘月裡他們把楊峰的衣服脫掉,窗戶大開往他身上澆水,寒風一吹,冰冷徹骨,然後用電棍電,後脖子被電糊了,頭又沉又重。在此期間,以長春市公安局一處刑警劉會彬為首的數名惡警,對楊峰進行輪番毆打,誰打累了就換下一個人打。酷刑折磨後就把楊峰投入鐵北看守所。由於殘酷的折磨,使楊峰疼得幾乎失去知覺,脖子被電的焦糊,起了大水泡,連同室的刑事犯看了都不忍,他們幫他用衛生紙擦拭傷口。在看守所楊峰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四個月後於二零零一年被南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再次非法審判王洪革等十三名大法弟子。開庭時法院警察密布,檢查嚴格,不准攜帶任何錄音、錄像設備,可見惡警非常害怕非法行為曝光。大法弟子只准許一名家屬入庭旁聽,卻有許多不相干便衣旁聽。大法弟子都請了律師,但多數律師一言不發,連起碼的提問都沒有。有一位律師只因說幾句當事人有社會背景,以前國家支持煉法輪功等話,便立即被法警上前制止發言。十三名被非法審判的學員,多人身上都有傷,嚴重的行走困難,需人攙扶,明顯是酷刑所致。審判長發問時還強行要求大法弟子站立回答。大法弟子楊峰被酷刑迫害站立艱難,法警還上前粗暴拽起。後面家屬心痛悲憤責問說:“不能站,硬讓站,你們也太殘忍了。”只因這幾句話立刻由後面穿黑衣的便衣使一眼色被法警拉出庭外,還有一名大法弟子楊光家屬也如此被強行拉出(兩個家屬均因此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楊豐被非法判十三年。十三名大法弟子不服判決,聯名上訴,但上訴書被無理駁回。十名男大法弟子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送往吉林省第二監獄(在吉林市區),在監期間,先強制洗腦兩個月。在這兩個月內,監獄不允許親人接見,不讓送衣物,也不讓存錢,對外封鎖消息。十名男大法弟子在監獄裡處於什麼情況,一無所知。 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楊峰在吉林監獄被非法關押的三年裡遭到非人的殘酷虐待。教育科干事李永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在他的指使下,楊峰由四個犯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上死人床一周,每天強迫“坐板”,不讓和別人接觸,對楊峰實行“小嚴管”。連吃飯,睡覺,接見時都看著,身體被酷刑折磨的非常糟糕,無法吃東西,兩腿肌肉出現萎縮,身上長滿了疥瘡,體重只剩下九十多斤。 一次,楊峰和同修一起背法,被嚴管隊的犯人劉金彪,汪成毆打十多下。 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在這一年間,楊峰被關押在長春鐵北監獄。 吉林監獄非法迫害大法弟子楊峰被監區折磨的瘦骨嶙峋,舉步維艱;法輪功學員雷明、揚鋒、騰偉強、鄭衛東等許多人都遭受過這種酷刑的折磨,有的人手腳都被抻壞了,有的手和腳的指甲都被抻掉了。 大法弟子楊峰常常遭到嚴管,被殘酷折磨,在上"死刑床"時,一支胳膊給打殘了,至今不能回彎,不好使。"死刑床"是固定床的一個變種,是把被害人的四肢大字形抻起,整個身體懸空,再在人的身下放一卷被子後向四個方向用力抻,再往下壓。然後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這種刑目地明確,無任何遮掩,只要上此刑必殘無疑,致死也是舉手之間的事。所以叫死刑床是確切的叫法。 楊峰常常遭到殘酷折磨。睪丸被打壞了,到現在還紅腫發炎。原四監區刑事犯高國興(綽號猩猩)迫害法輪功學員陰狠至極,高國興用手掌捏學員的睪丸,用手指彈學員的眼球。 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楊峰被轉到公主嶺監獄非法關押。在這九年裡,他不止一次的遭受酷刑折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楊峰用來學法的電子書被獄警搜走,獄方以此為由將他關押在小號裡十四天,用“抻床”酷刑迫害他,將兩手兩腳分開,銬上手銬和腳鐐,身體呈大字形,除了腦袋能動,全身都動不了。更有甚者,時任五監區教導員呂剛,用電棍電楊峰的身體,扇嘴巴子,直到打的他自己的手都疼了才罷休。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新任教導員陰玉輝(現任獄偵科科長),認為楊峰不戴胸牌,不干活,把他叫到辦公室,教唆三個犯人同時毆打他,把他按倒在水泥地上,將手背向身後銬住,他們用腳踩著楊峰的脖子和身體,用電棍施暴,他的脖子被電糊了;耳朵被電掉皮 ,臉被地面磨破,威逼他放棄修煉,進行所謂的“反省”。此後長期派人輪流看管他。 二零一零年八、九月期間,監獄長安平和劉向武,教育科長李萬江,干事鐘明軍對楊峰實施強迫洗腦,在教育科坐板,天天從早上到晚上聽誣蔑法輪功的新聞,時間一個月左右。 長春法輪功學員楊峰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結束長達十三年的冤獄,返回家中。可是家庭早已經破碎,他的母親帶著對兒子的思念於二零一三年過大年的時候永遠的離開了;楊峰的妻子承受不住巨大的壓力,於二零零四年被迫離婚。 江氏犯罪集團的迫害,給他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數次被抄家,先後被搶走電腦數台及打印機等物品,現金五千四百元,至今未還。楊峰在電力公司上班,年收入十多萬元,迫害開始後公司領導壓力大,建議他買斷工齡,否則,一旦被開除分文不得。他在萬般無奈之下買斷了工齡。後來他承包了出租車,被抓後又被扣數月,賠償了出租公司一萬多元。這一系列的迫害,罪魁禍首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現年51歲的計算機教師楊峰,二零一九年,終於結束了在山東省監獄四年冤獄,回到支離破碎的家中。飽經風霜的老母親馮志宏因小腦萎縮,不但腿腳不便,走路一瘸一拐,連話都說不出來了。 為照顧母親,楊峰辭去外地的工作,回到晏城。轉過年來,楊峰托友人幫他介紹工作,母子都希望能過上一段平靜的日子。但這一切希望,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又被無情的撕碎了。 這天上午,德州市齊河縣國保警察闖入楊峰家中,綁架了他,同時搶走他兩台筆記本電腦、書籍等私人物品。從那以後,沒有自理能力的老母親全靠親戚和好心的鄰居照顧,維持生活。 楊峰先被綁架到位於德州市陵城區丁莊鎮董羊皮村的德州市看守所,一個月之後,即被非法批捕。從所謂的司法程序走的速度來看,齊河國保、檢察院完全是有預謀的迫害楊峰。
迫害類型:
非法審判;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其它酷刑;
抻刑;
嚴管;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毒打/毆打;
老虎凳;
罰站;
洗腦/送洗腦班;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坐板;
性侵害(包括男性);
手銬/腳鐐;
電刑;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批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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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4日大陸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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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的消息
2001年11月3日大陸綜合消息--長春鐵北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仍堅修大法
相關單位及個人:
負責的韓姓檢察官電話:0534-3012510
責任單位及惡人:
長春市公安局
:
李興濤
鐵北看守所
綠園區大廣拘留所
吉林駐京辦事處
長春鐵北監獄
長春市公安局一處(長春公安一處)
:
李世長,
劉會賓
南關區法院
:
孫天琴
吉林監獄(吉林省第二監獄)
:
李永生,
汪成,
劉金彪,
高國興
德州市看守所
八裡堡拘留所
公主嶺監獄
:
劉向武,
殷玉輝,
安平,
鐘明軍
齊河縣公安局
吉林街派出所
南關區檢察院
長春二道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29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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